受不了呆躺在床上,他只好又起身,到书房打开电脑。
漫无目的地在网路上闲逛了一通后,刑远树点去一个部落格。部落格的主人Benson,是他在LA求学时的朋友,想起那个风流不羁的浪荡子,他的嘴角才扯起一抹嘲弄的笑意。
当年在UCLA学府的华人圈里,他和Benson可都算是知名度颇高的风云人物,不仅家世好,人长得帅,运动细胞和智商都高人一等,处处玩得转,把妹当然更不在话下,反正本来就多的是女生倒追他们。Benson是个混血儿,在观念上比刑远树更名open,对那些倒追的妞儿根本是来者不拒,没节操到不像话,在毕业前夕他老兄还自信满满地说要环游世界,原因无它,只打算在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都寻找他的艳遇。
最不要脸的是,他还把每一次艳遇都写在部落格上,而且乐此不疲。
刑远树在Benson的部落格上看到了好多相片,每张相片的主题果然都是「艳遇」——不管是在冰封的城市、秋天落叶的森林公园、热情洋溢的南太平洋海岛……甚至大沙漠边缘一辆残破的吉普车旁,作为主角的Benson都搂着一个养眼的靓妞儿。
刑远树点选了他老兄的几则艳遇,随意看了看,忽然觉得浪荡子的生活也很不错,起码比他现在……在美国的那三星期,他已经隐隐意识到自己身上的磁场被扰乱了——因为那个拜托他假扮男友的女孩。
回国后这种扰乱的症状更明显,要不是他故意克制着,也许那天下飞机后的第一分钟他就会打电话给方可颐。这种被扰乱的情况实在不好受,当第一次清楚意识到时,刑远树差点被吓出一身冷汗,他想不通自己怎么会念念不忘。
像方可颐那种女孩子,说穿了,其实也很普通,何况她和他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,她既没有亮眼的家世、学历和他匹配,对男女之间的事又完全放不开。她那样的女孩,如果愿意和人交往,必定摆明了是以结婚为前提的,而他目前的字典里并没有「结婚」这两个字。
他帮她的忙,使她不至于在别人面前受辱,原本以为这就够了,但他现在……又为什么会为了她而在深更半夜该死的睡不着觉?
甚至,他的手机里仍然存有她的相片。
*****
「这些礼物全都还给你。」方可颐早早就把刑远树买的东西整理打包好了,「不过送给韦伶的那条项链……」
她绞着手指说:「我现在没剩多少钱了,如果你不介意的话,我有记得价格,等我找到新工作,以后再分期还钱给你。」
「新工作?」刑远树的关心重点却不是项链,「我记得你不是有一份工作吗?」
「我被辞退了,目前失业。」方可颐尽量平心静气地笑道。
刑远树挑眉,「所以昨晚你说最近很忙,就是忙着找新工作?」
方可颐点点头。
反正他都知道她的家庭老底了,横竖是丢人,再加一个失业也没什么大不了的。
「算了,先不说这些,我带你去吃饭。」刑远树直接牵起了她的手。
方可颐吓了一跳,毕竟他们现在不用扮演亲密恋人了……不是吗?
她反射性地抽回了自己的手,指着沙发上那一堆东西说:「那这些……还是拿去你车上吧,老放在我家里,我会越来越不自在的。」
「神经!」刑远树立刻没好气的骂道,甚至丢了一个白眼给她,「你有必要跟我这么见外吗?这些都是我无条件送你的,又不是什么不正当交易,你不自在个头啊!先吃饭啦!」
这家伙真的很难缠耶!拿骨气当贴身内衣穿,无论何时都不肯脱下。
唉,这副性子,难怪他一直念念不忘。
懒得再耗费口舌在那堆礼物上,刑远树强硬地牵起她的手,带她出门下楼。
*****
进餐厅包厢落座后,方可颐一直闷头吃东西,都不肯多说几句话,搞得刑远树好郁闷。
在他陪她回家的那一日一夜里,她可好相处得多,任他抱、任他哄,那天晚上他们还「同床共枕」了,虽然后来什么都没发生。
「可颐,我去美国一趟,你就变得这么生疏?」他的口气老大不满。
方可颐抬头看了他一眼,硬着头皮敷衍,「我们本来就不大熟啊!」
好吧,昨晚的莫名心跳全是假的!
「我败给你了。」刑远树干脆放下筷子。
「其实我想问你,你找我吃饭,是有什么事吗?」方可颐吃饱了,终于忍不住问出害她纠结了一晚上的问题。
刑远树想脱口而出说什么,但临时又改了主意,忽然说:「因为我想告诉你一件事,你妹妹很烦人。」
韦伶!?方可颐大吃了一惊,她立即想起参加订婚宴那一晚的对话,远树曾说过韦伶去饭店是想勾引他。
「她并不知道你的身份啊,怎么可能再烦你?」她急急地问。
刑远树摊手,「她自己跟我坦白了,订婚宴过后,她凑巧在某本杂志看到一段关于我的介绍,知道了我的身份,然后打电话去公司,宣称是我未来准新娘的妹妹。」
他说到这里,故意停顿了一下,留心查看方可颐的神情,果然见到她不自在,他勾起了唇角,「可颐,你妹妹真是个人才,她编了一个故事,说她姐姐遭遇车祸,生死未卜,而我那时远在美国,她认为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联络到我,并且亲自把事情告诉我,公司里的几个笨蛋居然就听信了她的伟大故事,把我的手机号码给她,接下来的事情你可想而知。」
「她打越洋电话骚扰你?」方可颐一脸的不可思议。
韦伶居然做出这么荒唐、低级的事,而且编造她出车祸……她不敢往下想了。
「没错。」刑远树的眼神嘲弄满满。
啧!方可颐的妹妹在「不要脸」的程度上跟Benson真有得一拼。
不管怎么样,她们都脱不了血缘关系的,方可颐听后,脸上立刻出现难堪,「她……对你说什么了?」
「她说你保守、顽固、不懂得玩乐,我与其在你的身上花费精力,不如改去找她。」
「她真的这么说?」方可颐睁大了眼,不敢相信。
刑远树点头。
方可颐立刻就像是一株植物被抽干了水分,又垂下了眼,神情变得很是消沉,「不管韦伶是个什么样的人,她对我的几点评价……倒是蛮中肯。」她忽然扬唇苦笑。
「傻瓜!」刑远树喝口水,说道:「早知你承受力这么差,我就不告诉你了,我本来只是当个小插曲娱乐你一下。你妹妹那种高级人才,你有必要还为她的话介意什么吗?」
方可颐抬起眼,「你不介意韦伶的骚扰,只把它当小插曲?」
「要不然你以为勒?」刑远树挑眉,「我有幸接听过一次后,就把她的号码设定拒听了。」
说不清为什么,但方可颐的心里却松了一口气。
刑远树忍不住又逗她,「既然你妹妹那么喜欢抢你的东西,你不妨捏着鼻子找一个满脸麻子、瘸腿、烂手的人当男朋友,到时她的抢夺癖发作,就尽管让她去抢—好了!」
方可颐苦笑,「你当她没脑子吗?她只抢好的。」
「哦!」刑远树的笑容里掺人一丝邪气,「我可以当成是对我的赞美吗?」
赞、赞美!?方可颐居然呆了片刻才反应过来,然后她的脸在转瞬就红了,俏丽的脸颊上浮现出淡淡的红晕,别样诱人。
「我哪有空赞美你,你少得意了。」她心虚的捧起水杯遮掩。
刑远树继续打击她,「可颐,你掩饰心情的招数很烂哦,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,你也这样捧了个水杯,麻烦下次心虚的话,换个新花样,好吗?」
气死了!被戳穿的人郁闷地放下杯子,「我吃饱了,我要回去了。」
*****
照例,刑远树送方可颐回到公寓楼下,他在方可颐打开车门前忽然问:「你最近过得还好吗?」
「拜托,能好到哪里去?」方可颐立刻垂头丧气,「你别忘记,我失业了。」
「面包总会有的,小傻瓜,别一副天塌下来的模样。」刑远树轻轻拍了拍她的肩。
事实上,他根本快有了养她的冲动,再不然,为了兼顾她的骨气,他已经考虑过私下里为她安排一份优薪上作。
方可颐当然不知道他的想法,抗拒地嘟囔:「别老叫我傻瓜,搞得我真傻了一样。」
「哈哈!」刑远树乐不可支,「不过小姐,我的中文辞汇实在很匮乏,我一般对女孩子不是叫傻瓜,就是叫宝贝,你难道想让我换另一种试试?」
「神经!」方可颐回敬他,然后伸手去开车门,「我要回家了。」
「等一下。」刑远树探身过去拦阻她,「我给你看些东西。」
他决定向她表白。
「看——」方可颐刚说了一个字又猛然噤声,他的身体还覆在她前面,他们靠太近,他该不会又想吻她了吧?
她的脑海中刚浮现这念头,刑远树的唇果然就压上她的……从最初打算的蜻蜓点水,到超出控制的缠绵深吻,他吻够了,才拿过手机给她看,「我还存着你的几张相片。」
方可颐被他吻得整个人像坠人云雾里,气还没喘匀,呆呆地看他翻动画面。
原来不只他们在山顶上拍的那一张,那天早晨他居然还偷拍了犹陷在睡梦里的她,一连偷拍了四五张,害她每看一张就心慌一分。
他到底在干嘛啊!对她表白吗?
「你、你干嘛给我看这些?」她结巴地问:「还有,你干嘛拍我?」
她心慌意乱的模样看在刑远树的眼里,却格外的赏心悦目,他忍不住搂住了纤腰,「我在对你传递一些讯息啊,你不会真傻到反应不过来吧?」
「……算了,我宁愿你叫我傻瓜。」方可颐吓得挣开他,逃下了车。
「可颐——」刑远树哭笑不得。
他以为自己很有诚意和魅力,岂料竟是这样的结果?她居然忙不迭地逃开他身边?
不过,方可颐一下车就镇定多了,没胆小到直接逃窜回公寓。她整了整长发,站在车身旁,一本正经地说:「韦伶的事,我代她向你道歉,我会联络她,让她别再骚扰你。」
「可颐,你妹妹的事我一点都不想关心。」刑远树无可奈何地扬起一抹笑,「不妨再告诉你一些事情,我回国后的第二天她就跑来公司找我,不过我让警卫直接把她请出门了,我也不怕她再骚扰我,其实要不是看在你的份上,她早完蛋了。」
没错,要对付一个没有背景又胡乱纠缠的蠢女人,的确有的是办法。
方可颐被他的一语惊醒,讪讪地道:「那我回家了,拜拜。」
「可颐——」刑远树在引擎发动后,又隔空对她甩出一句,「明天晚上我再来接你。」
喂——她才不要!
方可颐转身想回绝他,却只能看著名贵跑车很快地在月色下驰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