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堆的纸箱迎面倒下来,钱娇娇差点来不及闪开,被导演臭骂了一顿,连个路人甲都演不好,还想当什么明星,回家找个男人嫁了,让老公养还比较实在。
钱娇娇一句话也不敢回,垂头丧气地躲到片场角落,反省自己的失常。那个像天使般漂亮的男人不见了。那天,她只是下楼到便利商店买卫生纸,再回家,他踪影全无。
她找了他好久,担心极了。别看他外貌好,又长得高头大马,没人盯着,他连饭都不会吃,突然跑出去,一定会出事的。
他会不会在路上发呆被车撞?忘记吃饭,饿倒在某个阴暗的角落?或者又被雨淋得全身湿透,却没地方洗澡更衣,然后发烧、生病、转成肺炎……
天啊!她快被自己丰富的想像力搞死了。
为了那个男人,她吃不下、睡不着,每天买三、四份报纸,一页一页地翻着,求神拜佛祈祷不要在报上看见某地出现无名男尸的消息。幸好最近两个月没什么命案发生,不见消息,总有一分希望在。她祈求老天保佑他,一定要健健康康、平平安安。
“娇娇、娇娇、娇娇……”突然一只手伸过来掐了钱娇娇的腰一下。
“哇!”她跳起来,回头看见同行林珊。“干什么?”
“你还发呆,导演——”不必林珊解释了,导演的咆哮已经轰过来。
“钱娇娇,你给我滚!”
钱娇娇吓得倒退一步,脸色惨白。
林珊赶紧推着她往外走。“你先回家,等导演气消了,明天再来。”
“明天还会有我的戏吗?”钱娇娇泪盈盈。
“呃……”林珊迟疑一下。“你好自为之。”
钱娇娇也知道今天是自己不对,活该挨骂。她拉着林珊的手。“林珊,如果剧组还有缺临时演员,你帮我说一声,我会改进,我不会再在片场发呆。”
“我知道,你先走吧,别惹导演抓狂,那就真的没机会了。”林珊说。
钱娇娇飞也似地跑出片场,才走上马路,轰隆一道闪电打下来,接着是豆大的雨滴哗啦啦,让人肌肤发疼。
钱娇娇抬头看着阴暗的天空。人啊,倒楣起来,真是喝水都会塞牙缝。
她叹气,搞丢了男人,现在连工作也快不保,怎么办?
恍恍惚惚地走在回家的路上,走过天桥,她想起那一天,自己就是在这里遇到那个漂亮的男人,那时,也是大雨……
等等,不会吧!她突然顿住脚步,视线僵凝在身前那抹熟悉的背影上。
“喂!”她跑上前,不小心滑了一跤,手掌让路面磨出了血痕。雨水浸着伤口,好疼——所以她不是作梦,她找到那个男人了!
她爬起身,走到他面前,抬手拨开他湿淋淋、覆住前额的头发,见到那张她连作梦都不曾忘记的俊秀容颜,那眉眼像清风拂过山岗,带着云的飘逸和山的伟峻。
是他,真的是他。
“你跑到哪里去了……”她抱住他,忍不住哭了起来。
以前,她也捡过很多流浪猫狗,看不得那些小家伙挨饿受冻,但她住的地方不适合养宠物,所以总是尽心照顾小家伙们健康漂亮后,就帮它们找个好主人,让它们过更好的生活。
每一次和它们的相聚又离别都会让她伤心,但是只要哭一天,她又能生龙活虎地继续工作。
只有这个男人,他让她担心,眼泪掉了两个月,总是不停。
握着他的手,她带他朝住处的方向走。“下次离开,记得要通知我,别让我太担心,好冯?”
她和他并肩走着,雨势很大,将两人淋得湿透,寒意直往身子里钻。但有一把火,自他们交握的双手间燃起,一刹那,暖了她的心窝。
*
易文心神专注,一堆人物、情节在脑袋里转。
能够拍到上百集的戏剧,其中的人物关系牵扯必定复杂,有时为了让一出戏能长期拍下去,还会不断增加旁枝末节,控制不好的编剧写到最后,原先的焦点早就模糊了,让他们收尾?作梦比较快。但是再长寿的戏,拍个千集总是要收的,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永恒持续。
而易文,与其说他是个编剧,不如说他是负责收尾的人。但这工作还真他妈的有够累。爷爷还在家里镇着,他不能明目张胆地找剧组的人商量接下来的剧情。
用电话联系,也没有面对面讨论的那么周详,他只能一个人不停地想,想到失魂落魄,像抹游魂一样飘出家中。
他在街头游荡,茫然地看着人来车往,神智却锁在剧情里。
易心每次看他写完一个剧本,仿佛走过一趟地狱般地狼狈,都笑他有被虐狂,好好的大少爷不干,偏要自找苦吃,活该。
但今天有些不同,在他阴暗的心底,闪烁着一点光亮。他很兴奋,每次经过长期的孕育、灵感即将诞生的时候,都会有这种情况。
他拚命地想捉住那一点光,可是光源太微弱,几次从他的指间逃出。他忍不住生气,然后,一股温暖包围了他。
易文短暂地回过神,发现自己站在一间很小的浴室里,莲蓬头正喷射出热水,温暖他冰冷的肌肤。
他记得这个地方,有着幽兰的香气和温暖气氛的小套房。
两个月前,他已被这房子的主人“捡”过一次,早就想答谢她,可惜爷爷盯得紧,这谢恩之行便一直被拖着。
今天他运气不错,恍神失魂中,又碰到了她。
“达斯汀,你的衣服我放在门口,洗好澡记得穿。”
钱娇娇不知道他的名字,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,既然他像“雨人”里的达靳汀?霍夫曼一样有自闭症,就叫他达斯汀吧!
女人的声音透过浴室门板传进易文耳里,娇软绵柔,好像一首歌曲,瞬间击碎在他脑海里的各个角色。
他知道该怎么让那个剧本继续下去了。
单草冲好澡,他跑出去,拿起放在门前的衣服,一边穿、一边奔向她的卧室。他还记得那里有一台运作得超慢的笔记型电脑。
打开电脑,他迫不及待地让脑子里的剧情倾泄而出。
钱娇娇呆愣地看着他如一阵风,从浴室刮到卧房。天啊,那种速度如果去参加奥运,应该可以拿金牌喔!
但她已经有点习惯他的自闭兼疯狂,所以怔了一下,便笑了。他这样子真是可爱。
他的年纪应该比她大,但她觉得他像弟弟。
在台湾,她已经没有亲人了,捡些猫猫狗狗回家照顾,又碍于居住环境无法长久相处,只能把照顾得漂亮的宠物送人。
但人就没关系了吧,他是个被抛弃的自闭症患者,她是个寂寞的、在追寻梦想的旅途中跌跌撞撞的女人。
对他,她不求什么,只希望偶尔辛苦工作回家,打开房门,能感觉一点温暖。身边有人陪是一件很幸福的事。
“你饿不饿?”她走到他身边,贪恋那份温暖。
他没有回答她。他全部的精神已经投入于工作中。
她更靠近他,闻到那熟悉的肥皂香味,终于满足。“我去帮你泡杯牛奶。”
说着,她步履轻快地进丫厨房,一边哼着歌。
在卧房,易文敲打键盘的动作顿了一下。
他工作的时候一向不为外务所扰,专心到变态,但今天,一缕娇柔的歌声打破了他的心墙,溜进耳畔。那是……《情人的黄衬衫》吧?
我的他,跟我约会,穿一件黄衬衫。
我送他这黄衬衫,寄托我情意温暖。
我的他,年轻有为,对我深情款款。
我送他这黄衬衫,寄托我情意不断……
他注意到自己身上的一抹黄,虽然是运动服,但这首歌只是巧合,还是别有意义呢?
没有被外务勾去太多的心神,一转眼,他全部的注意力又回到工作上。
但他的唇边勾起了一抹笑,轻柔的,像在江畔、在水边,漂浮的一弯月影。
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