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来、来,坐坐,不要客气,当自己家一样,多吃点。”当天晚餐时,梅淑珠热情的招呼著「客人”。
“对啊!你坐啊,别净站著。”因为心虚,苗大顺对辜至美特别好,他一把把他拉到热闹的餐桌旁,让他坐在自己旁边。
火妮受不了的摇摇头,小叔叔这样,迟早会露出马脚啦!
瞧,他不低调一点,还在那里热情的向人家介绍家族成员,真是有够瞎的,不过,这也正是她叔叔可爱之处呀!
“我来向你介绍。”苗大顺一一指著餐桌上的人,大声地说:“这是火妮的爷爷、奶奶,火妮的妈你已经见过了,我是火妮的小叔叔,你叫我阿顺叔就可以了,这是仲芳、仲凯,他们是火妮爸爸好朋友的孩子,他们的父母过世之后,他们就住在这里了,这是阿泰叔、阿泰婶,他们在我们农庄里做事,也住在这里,以后你也要住在这里,跟大家打声招呼吧!”
辜至美紧抿著唇,看著满满一桌子的人,这种感觉好陌生,感觉上,他好像没和这么多人一起吃饭过。
“这孩子怎么都不说话咧?”身材跟媳妇一样丰润,满头银发的苗家奶奶问。
阿泰婶掩著嘴直笑,“帅哥害羞啦!害羞啦!”
“来!小子!跟大家打声招呼啊!”苗大顺忽地往他后背用力给他拍下去。
“咳咳咳——”某人直接呛到了。
“啊啊——歹势、歹势!太用力了。”苗大顺连忙拍著他的背,替他顺顺气。
“唉,这孩子身体虚啊,明天得杀只老母鸡炖中药给他补一补才行。”梅淑珠自言自语地叨念著。
火妮忍不住噗哧一笑。
太有趣了,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样子,很滑稽耶。
仲凯的身材比较瘦小,衣服不合他穿,他现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,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,他的衣服对他而言显然太大,连袖子都要折两折,裤管也是,跟他的气质格格不入,份外有趣。
“孩子,你叫什么名字啊?”瘦瘦小小的苗爷爷笑咪咪地问。
火妮蓦然怔忡起来。
对厚,他失忆了耶,现在连自己名字都想不起来,不知道自己是谁,这种感觉……一定很难受吧?
“爸,这孩子失忆了啦。”梅淑珠告诉公公,“他忘记自己的名字了啦。”
“没有名字?这怎么行!”苗爷爷沉吟了一下。“这样好了,你就叫光宗吧,这名字好,这名字有前途。”
“光宗?”梅淑珠眼睛一亮。“爸,这名字取得真好!真是好听极了!”
火妮啼笑皆非的听著他们替他乱取名字。
光宗?
这名字跟他一点都不配好不好?而且他们养的那只米格鲁名叫“耀祖”耶,也是她爷爷取的,这么一来,他不就跟一只狗同辈了?
想到这里,她忍不住哈哈大笑。
“丫头啊,你在笑什么?也说出来给奶奶笑一下啊。”苗奶奶慈爱地对孙女说。
火妮的嘴角藏不住满满的笑意,她笑著摇手。“哦,奶奶,没什么、没什么啦,大家快吃饭吧!”
席间,她不时偷瞄著「光宗」,想从他的言行举止发现一点关于他身份的蛛丝马迹。
看他端坐的姿态和拿碗筷的手势,他的教养一定很好,看见每个人用自己的筷子猛往盘里夹菜时,他的眉心都皱了起来,显然很不习惯这种吃饭方式。
“来,这只鸭腿给你。”苗大顺蓦地把一只大鸭腿夹起来,直接搁在辜至美的碗里。“我嫂子说的,你太虚了,要补一补才行。”
他很担心是自己把他给撞虚了,一个长得这么好的年轻人被他撞得失去记忆,他内心实在很过意不去啊。
但他又不能做什么,只能在他还没恢复记忆之前,在生活上尽量照顾他了。
“是啊,多吃点,来,吃点鱼,这道红烧鱼可是火妮她妈的拿手好菜哟!”阿泰婶用自己的筷子夹了满筷的鱼肉往他碗里搁。
那一瞬间,火妮确信自己看到他整张俊脸变得很难看,脸上仿佛写著三个大字——不、卫、生!
啧啧啧,看起来,他真的是很不好相处耶。
“我没胃口,先回房了。”他倏地起身,搁下碗筷,走了。
“咦?怎么回事啊?”
“怎么不吃了?”
“是不是不合胃口啊?”
众人一头雾水。
恶心!
那些人怎么那么不卫生?吃合菜居然不用公筷母匙,还用自己的筷子夹东西到别人碗里,他们到底懂不懂礼貌啊?
再说,他最讨厌吃鱼了,他不喜欢腥味,他的菜单里,绝对不会出现鱼类……
他最讨厌吃鱼?
讨厌吃鱼?
这么说,他恢复记忆了?
可是为什么,他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?
叩叩叩——
“进来。”他可不希望那些吵死人的乡下人再来烦他,他需要独处,他不想跟他们讲话,一点都不想。
“嗨——”火妮推门而入,她轻快地露齿而笑,扬扬手上的一袋面包。“你肚子饿了吧?这是面包,保证没有别人碰过,你快吃吧。”
面包?难道——
他不确定地看著她。“你特别出去买的?”
“当然喽。”她扬扬秀眉。“你知道最近的面包店有多远吗?整整十公里的车程耶,我来回开了快四十分钟的车出去买的,你快吃吧,可别辜负了我一番心意。”
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,只是可怜他人生地不熟,而又好像有某种奇怪的洁癖,所以她才会不辞辛劳的开车去买面包给他吃。
肚子确实也饿了,辜至美不置可否的接过面包,取出一个卖相颇佳的圆面包,一片一片撕著吃。
火妮好气又好笑的盯著他。“喂,你这个人怎么这样?连声谢谢都不会说吗?”
他瞬了瞬眼眸,看了她一眼。“又不是我叫你去买的。”
她双手叉著柳腰,蹙起眉心。
厚~有够顾人怨的答法,他人缘一定很差。
“就算是我鸡婆好了,但你说一句谢谢会怎么样吗?你会少块肉,还是缺条腿?”她咄咄逼人地问。
“难吃。”俊美男人忽然嫌弃地把面包搁下,不再吃了。
“你说什么?”火妮简直想掐死他了,这难伺候的家伙以前是吃鱼翅鲍鱼长大的不成?
“我说,这东西很难吃。”他面无表情的说。
她深呼吸几下,努力忍住火大。“所以说,你宁愿饿肚子,也不愿意吃这么难吃的东西?”
“可以这么说。”
她咬牙切齿地瞪著他。
欠扁的家伙,饿死你好了!她真后悔没事干么出去买面包给他吃,真令人火大啊!
“你报警了吗?”他忽地问道,冷傲的黑眸望著她。
心脏咚地一下,火妮忙打了个哈哈。“报——报了啊,当然报了,这还用问?”
哎,从来不说谎话的她,说这个谎使她耳根子整片红。
小叔叔说他顶多一、两个月就会恢复记忆,真的吗?如果到时他仍没有恢复记忆怎么办,他的家人岂不是急死了?
没有将他提报失踪人口,隐身在这不起眼的小农庄中,谁会知道他在这里?
想到自己的自私,对他的不满似乎减少了一咪咪,毕竟,如她小叔叔所说的,是他们对不起他啊!
“帮我换间房间,我不习惯没有窗户的房间。”他要求道。
火妮攒了攒眉。
这傲慢的家伙——他当这里是什么地方啊?饭店吗?
刚刚对他的愧疚又咻地一下子全飞走了,谁叫他说的话和他的态度都那么机车!
“等我的家人找到我,到时住在这里的食宿费我会付给你。”他淡淡瞟她一眼,用冷淡的、公事公办的语气说。
“不必!”火妮怒气冲冲地说:“我们这里的人都很有人情味,就算你一辈子没办法恢复记忆,我们也会一直让你住下去!懂、了、没?傲慢鬼!要换有窗户的房间,等你要永远住下来的时候,本姑娘自然会帮你换!”
说完,姑娘她给他当面用力甩上门走了!
她确定了一件事——失忆的人,只是丧失了过去的记忆,但本性是不会改变的!
所以,基于这点,他不管是以前或是现在,都绝对、一定、肯定是个宇宙霹雳无敌超级难以相处的人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