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姊镇宅(下) 第十四章 吴家强娶亲(1)
作者:简璎
  第一次吻姑娘?

  银衫长睫轻颤,不可思议的看着他。他意思是说,这是他的……初吻?

  她微烫了脸,内心淌过一阵甜蜜,却也因为无法回报他一句“我也是”而有些许的遗憾。这肯定是原主的初吻,但并不是她的,如果这也是她的初吻就好了……

  楼天临心里同样热热的,他虽然有些懊恼自己一时脑门一热的唐突举动,但他并不后悔,只要让她成为他的娘子,他一辈子对她好不就行了?这便称不上是冒犯而是情不自禁。

  思绪走到这里,他轻轻握住了银衫的手,用他的手温焐着她冰凉的小手,眼中灿着星光,温声说道:“衫儿,要是你因为我而有什么闪失,我可要遁入空门当和尚去了。”

  银衫一下子清醒了过来,她想抽回手,楼天临却固执地紧握着不松手,她垂眸叹口气。“你不会……你会难过一阵子,思念我一阵子,然后,你依然是你,依然能过日子。”

  适才才那样亲密的吻过,转瞬间却听到这样的话,楼天临有些气恼,便语带怒火地反驳道:“你凭什么这么断定我?”

  这个不肯轻易卸下心防的丫头,他就那么不值得她信任吗?

  他想要听她的真心话,到底要他如何做,她才肯对他说出真心话?除了两人身分的差距,她还担心什么?怕什么?怕他会像吴振贵一样,因为某个不满意的理由就抛弃她吗?

  “凭……”银衫苦涩喟叹,凭什么吗?凭她前世的经验。“总之,你无须放在心上,为你挡剑是我自己心甘情愿的,与你无关。”

  “怎会与我无关?”适才认定了两情相悦而展露的喜悦骤然凝结了,楼天临眯起了眼眸,冷森森的咬牙道:“你当我脑子不清楚吗?若是旁人,你会如此义无反顾的舍身去救吗?你再不承认都行,反正我认定了是因为我,你才会有此本能,若说你心里没有我,我万万不会相信。”

  银衫又缄默了,她的眸子悄然自睫毛底下偷偷瞅着他,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神色。这个人会是属于她的吗?她好怕明明白白的把心交给他之后,会让自己受伤。

  她不是古代的女人,她接受的文化和教育都让她没法接受与人共事一夫,要她受伤很简单,只要他有别的女人,她就会受伤了。

  或许他真会无视两人身分的差距娶她为妻,但他也理所当然的会有几房妾室,想到他去其他妾室的房里,她不禁打了个哆嗦。

  她想到她听到郭启轩让别的女人怀孕时,那无法置信的天旋地转的感觉,要是他让妾室们也一个一个怀孕了,她如何自处?对他而言,妻妾为他开枝散叶、延续香火是再自然不过的事,她却得忍受一次又一次的痛苦看他和众多女人行房,看他和别的女人的孩子出世,这些都是可预见的折磨。

  见她想得自苦,楼天临轻叹了口气,脸上神色和缓了一些。“衫儿,你一径的用自己的胡思乱想来评价我,那可不公平。”

  姚不语曾感叹的说,他故乡那里的男人若可以选择,一定都想来大宁朝,可以堂而皇之的享齐人之福。换言之,他故乡那里的男子不能三妻四妾,若银衫也来自那处,自然是没法接受三妻四妾了。

  他深情的摸了摸她的脸。“你担心的事永远不会发生,若是发生就罚我变太监。”如此毒誓吓到银衫了,可是他话都出口了,她也来不及堵他的嘴阻止了。

  银衫还没从太监的毒誓里恢复过来,又听到楼天临决然说道:“我楼天临此生仅娶你孟银衫一人,若有违此誓言,叫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!”

  虽然他不曾想过要三妻四妾,但在大宁朝,像他这样的地位,又是三代单传的独子,有三妻四妾是再平常不过的事,就算他娶了长乐长公主或南康郡主都一样,势必还有其他大臣想往他身边塞人。就算别人不塞人,正妻也会备两个陪嫁丫鬟塞给他,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,他没想过有三妻四妾是什么严重的事,天下的女子更是没有一个会视此为问题,会因为这样而不嫁人。

  偏偏,他就遇上了一个特别在乎这件事的姑娘。

  银衫虽然没有亲口说出,但他很清楚她不愿与人共事一夫,她甚至因此宁可不嫁。

  所以他必须妥协,谁叫他爱上了她,就如同皇上对天爱也做了许多让步一样,对待自己心爱的女人,没有什么不能让的。

  “你不要再说了!”银衫心怦怦地乱跳,心急伸手要捂他的嘴,她真会被他的毒誓给吓死!“不要再发誓了!我信你就是了。”

  他立即捉住她的手,亲吻她的手背,露出朝阳般的笑容。“你信我,这是你说的,可不许反悔。”银衫不由得脸色一红。“知道了,我不会反悔。”

  是了,他都说到这地步了,她也该信他一回,相信他与郭启轩不同,相信他是能带给她幸福的人。

  下定了决心之后,她的心忽然像一碧万顷的天空般晴朗起来,同时想着,她心里究竟喜欢了他多久又有多喜欢他啊,她怎么能压抑着这份感情这么久?怎么能想要把他推离她的身边?

  “那么,你喊我声天临。”他望着她愉悦地笑,心中泛起无限温柔滋味。

  银衫觉得莫名其妙,这跟喊他名字有什么干系了?而且……她实在喊不出口。她心里模模糊糊的感觉到安心,轻轻地说:“喊你大哥就好了,为什么要改?”

  “就是要改。”他坚持地道:“不是大人,也不是大哥,喊我的名字。”

  “天临……”喊完,她的脸倏地一下红到耳后,跟着鼓起勇气抬眸看着他,羞赧地笑了一下,她已决定接受这份全新的感情不再逃避了,总不能一直羞答答的不跟他对眼。

  “衫儿……”楼天临的眼中蕴含着柔光,脸色微微发红,呼吸益发急促,他深深凝视着银衫。“我适才说的誓言绝非轻言许诺,你信我,这一生我绝不负你。”

  银衫终是轻轻点了头。

  这一点头,两人之间多了几分缠绵的味道,楼天临更是肆无忌惮的低头亲吻她的手背,银衫羞红了脸,但也是怦然心动,被他撩拨得直想投入他的怀中。

  幸好是她背上还伤着,否则两人这般你侬我侬的厮磨,真不知道会如何擦枪走火。

  银衫胡思乱想时,楼天临已吻完了手背,但那满腔情窦初开的热情意犹未尽,又低头亲吻她的额心和眼皮。吻着,嘴唇忍不住又贴上了她的唇,在那柔软的唇瓣上吮着,令他醺然欲醉,种种怜爱和种种由心而发的美妙滋味,就是个初尝情事的主。

  吻了好一会儿,两人身子皆感情动,都有些喘不过气来,楼天临这才放开银衫,脑子纷乱的想着要快些将她娶过门,才能名正言顺的吻她!

  “我能回家了吗?”银衫这才想到夜恐怕深了,她若没回去,家里要担心了。

  “不能。”楼天临也是这时才想到医娘的嘱咐,暗骂自己糊涂竟跟她说了这许久的话,他连忙握住她的手,温柔的说道:“不但不能回家,医娘还说你不能多说话,我已吩咐路明跟白娘子说了,不必担心。你再睡会儿,我会守在你身边寸步不离。”

  他深深的眼眸里还有另一句——以后的岁月,我都会守在你身边,寸步不离。

  赈灾金弊案原本就不是什么大事,主嫌渠州知府黄毓丰和其他共犯一个都没少的进了大牢,所有贪墨的不法所得也全数缴回了国库。

  同时,皇上的回信也到了。

  皇上的回信不啻是颗定心丸,孟银衫不是皇上的女人,皇上还多此一举斩钉截铁的在信上加了一句,他此生只爱楼天爱一个女人,若有贰心便遭天打雷劈,让野狗把他叼去吃。

  看完后,楼天临把信嗤之以鼻的揉了揉,扔到一旁去。

  这个皇帝还真无聊,又没人问他爱谁,对他这个大舅子表忠心做什么?他又不会去转告给天爱知道,都成自己的老婆了还追不上手,天下竟有这等事,还发生在九五之尊身上,实在罕见,若李凌不是皇帝,他会说他是个十足十的笨蛋。

  “少爷!”路明忽然匆匆进来。“找到孟百刚了!”

  楼天临精神为之一振,他等这个消息很久了。“人在哪里?”

  得知银衫身上有梅花胎记,震惊之余,他已将银衫的身世又查了一遍。

  结论:银衫并非孟百刚的亲生女儿,这件事银衫本人也不知道,是不久前在孟老爹那里掀了开来。

  原来,孟百刚的发妻木氏身子弱怀不上孩子,银衫是他们捡到的孩子,捡到时银衫还是个新生儿,两人视如己出的扶养,银衫约莫八、九岁时,木氏病逝,孟百刚续弦了杜锦娘,生下六个孩子,也就是说银衫和六个弟弟妹妹没半点血缘关系。

  究竟银衫是在哪里捡到的,这事如今只有孟百刚能解答了。或许知道了答案,他便能猜出皇上找银衫的理由了。

  “说起来,那孟百刚也真是命大。”路明口沫横飞地道:“他确实被老虎叼走了,可老虎并没有伤害他,他人也并无大碍,就是在逃离老虎窝时滚下山崖断了腿,又被困在山洞里动弹不得,只能吃野果充饥、喝露水续命,弄得身子虚弱无比。如今已经把他运下山了,目前安置在无人的老宅院里,很隐密,不会有人知晓。”

  楼天临点了点头。“取他身上一件信物留下,派人好生看照,等他身子稍好些时立刻由点石送他入京,暂时安置在栖霞胡同的宅子里让他好好养伤,点石就留在那里,让他看紧了。任何人不得泄露消息,我会另外写信让点石去找慕容商行的少夫人,请慕容兄权充搭救孟百刚的恩人,把他留在京城给他差事,让他主动把家人找去京城团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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