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另外,我还没做好面对你家人的心理准备,所以我希望把我们结婚的事暂时保密。”她总算提到了正题,“毕竟我们在没多久前还只是陌生人而已,总是需要一段时间相互了解,等到彼此适应了,再把结婚的事说出来也不迟。”
方司尔垂头思考,梁可羽则紧张兮兮的望着他。
“那需要多久的时间才能适应?”他很严肃的问。
“很久吧。”她认为。
“很久?不能短一点?”
“那就一般的久吧。”
“再短一点。”
“略微的久。”
“再短点。”
“……靠,你以为这是菜市场买菜啊,还能讨价还价!”
是谁规定夫妻双方一定得住一起的?因为没有签过什么分居合约,因为她已经是方太太,所以在方司尔的坚持下,梁可羽只能包袱款款,住进他的公寓。
四房两厅,至少能够保证她有独立的房间。
“以后我睡客房,你睡主卧室。”她一进门随即大声的宣布。
好在方司尔也没怎么反对,于是她把自己所有的行李都搬进了客房。
柔软且宽敞的床,不可否认,比她所租的那间小公寓里的床要舒服多了。
迷迷糊糊的躺在床上,就在她快进入梦乡的时候,耳边突然响起了喀的一声推门声。
“是谁?”她整个人从床上弹坐起来。
一抹高瘦的人影走了进来,窗户透进来的月光,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。
是方司尔!
穿着一身宽松的黑金色睡袍,赤着脚,微乱的头发与他白天的整齐有所不同。阴暗的光线,隐隐照出他的五官轮廓,夜的气息,似乎在他的身上镀上了一层颓废的美感。
老天!一个男人,三更半夜到一个女人的房间,她贫乏的脑袋中只有一种解释。
“你……不许过来!”她喝道。
基本上,这句话等同于废话,他一步一步的朝着她走来。
心跳蓦地加速,梁可羽吞咽着喉间突然分泌过多的口水。
然后,他对着她,露出了一个纯真无比的微笑,“我们是夫妻了。”
他的笑容,让她有种目眩的感觉,“我……我当然知道我们是夫妻,但我们之间有了第一次,不代表必须有第二次,如果你有什么歪念头的话,小心我把你打得满地找牙……”
没等她的话说完,方司尔已经整个人钻进她的被窝、双手环住她的腰,把头埋在她的胸前。
色狼!
梁可羽的第一反应是踹脚。
她踹,她踹,她使劲的踹!
砰的一声,某男被踹下了床,却又再接再厉的爬上去。
砰!
某男又被踹下床,再继续努力。
砰!
再踹!再爬!
砰!
依前例循环。
砰!
循环中……
砰!
持续循环……
半个小时后,梁可羽气喘吁吁的大吼,“你有完没完啊!”能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,这色狼也是值得敬佩和学习的。
“我只是想和你一起睡。”他的手又再次环上了她的腰。
她翻翻白眼,“别告诉我你一个人睡不着。”
“睡得着,可是我想要和自己能够记住的人一起睡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和别人睡的话,即使当天我知道那人是谁,但是第二天醒来的时候,却会变成一个陌生人,一个我完全不记得的陌生人。”他把头埋在她的胸前,汲取她的温暖,心安的笑了,“如果是你的话,就一定不会。”
陌生人吗?梁可羽怔了怔,她倒是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。
“你为什么会记不住身边和官司无关的人?”
“记不住就是记不住。”
“那你又为什么记住了我?”
“记住了就是记住了。”
嗟!白问了!
梁可羽叹口气,无奈的看着胸前那颗黑色头颅。她的豆腐啊,都被他给吃了!
“我警告你,不许给我胡来!”
“……”
“你别抱得那么紧!”
“……”
“还有你的脸别蹭我胸部,很痒!”
任何事情,有一就有二,所以说,纵容是不对的,因为一时纵容,以至于养成了方司尔每天晚上抱着她睡觉的习惯,发展到后面,他简直成了赶不走的苍蝇。
近来梁可羽常常会有一种感觉,觉得自己是一棵尤加利树,而方司尔就是那无尾熊,所以才会每天晚上都要死命的抱着她。
当然,在抱了她一个星期后,她嫌客房的床太小,所以干脆转移阵地,搬进了主卧室,然后从抱发展到摸,谁叫方司尔的皮肤那么好,细致无瑕,简直让人爱不释手,再接着嘛,就是一垒、二垒、三垒,一路发展到了限制级……总之,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躺在一张床上,绝对干不了什么纯洁的事就是了。
清晨,阳光暖暖,梁可羽盯着身旁的那张睡颜,如果仅仅从外表上来评论,他几乎可以称之为完美,恐怕自己少女时候梦想中的白马王子也不过如此吧。
不过梦想终究是梦想,嫁给白马王子的公主也不见得就一定幸福,况且,她还不是什么公主哩!
卷翘的睫毛眨动了一下,原本睡着的人缓缓的睁开了眸子。
“早安!”梁可羽开口道。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,她知道他喜欢别人向他道早安。
“早。”嗓音中带着一丝刚睡醒的沙哑,方司尔很自然的在她的脸颊印上一个吻。
这是早安吻,因为很多影片上都是这么演的,所以他固执的认为结婚之后的两人就该这样,即使她多次强烈要求省略掉早安吻这一步骤,但是他还是屡教不改。
温热的唇碰触着她的面颊,即使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,但是她还是忍不住心跳加快。
“你快起来,再不然上班要迟到了。”她匆匆爬下床。
“哦。”他缓缓坐起身子,开始穿衣。
半个小时后,一辆BMW停在警局两百公尺外。
梁可羽一边啃着买来的馒头,一边看着四处的情形。
很好,现在周围没什么警局的同僚,可以下车。
“喏,这里还有两个肉包,别忘了吃,还有牛奶,别空腹喝,等吃了肉包再喝牛奶好了。”她把该交代的再交代一遍,生怕他忘了。
“好。”方司尔乖乖的点点头。
于是乎,梁可羽走下车,以跑百米冲刺的速度朝着警局奔去。
八点二十分,安全抵达。
“不错呀,今天居然没迟到。”李明看了看手表,赞许有加。
“谢了。”倒了杯温水,她开始吃起手中的包子。还好今天有方司尔开车送她,不然依照挤公车的速度,铁定迟到。
“对了,今天下班有空吗?”
“干么?”
“陪我去百货公司看看钻戒。”
“钻戒?你没事看钻戒干么?”
“当然是结婚要用的!”
手中的包子差点掉在地上,梁可羽诧异的问:“你要结婚?”
“有这个打算,所以想先去看看钻戒的款式。”李明白了她一眼,“再说,我和女朋友都交往五年了,你又不是不知道,用得着摆出那么惊讶的表情吗?倒是你,要是哪天突然对我说你要结婚了,我才惊讶呢!”
“呵……呵……”她干笑两声,问题是她已经结婚了。
如果可以,她也希望自己像普通的新娘一样,在婚前张罗着结婚的一切,即使辛苦,却也很甜蜜,不过—她可能永远都没这个机会了。
“挑戒指这种事,应该找你女朋友吧。”
“我想给她一个惊喜,如果我突然掏出戒指向她求婚,说不定她一个高兴,就答应了。”他喜孜孜的说着,用力的拍了拍她的肩膀,“反正你也是个女人,总知道女人喜欢什么样式的戒指。”
“什么叫做‘也是个女人’啊!”说得她好像本来应该是男人似的。
“总之,钻戒的事情就拜托你了!”
“结婚一定要钻戒吗?”她皱眉。
“那当然,人家说钻戒象征两人爱情的永恒啊!”李明回答。
她就没有钻戒!梁可羽默默啃了一口手中的包子。这是不是也说明了,她和方司尔之间,没有永恒的爱情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