饭后,沈墨他们打算先送沈小齐去幼稚园,然后再去公司。
薛琪琪听闻吴思成了沈墨的贴身助理,愣了一下问道:“沈大哥,吴姊姊做了助理,那敏姊姊是被炒鱿鱼了?”
敏姊姊又是哪位?
吴思一脸茫然,沈墨在一旁解释道:“薛敏是琪琪的堂姊,我原先的贴身助理,之前得了重感冒就一直休息了。”
她点点头,原来自己是代替了某人的位置,她就纳闷呢,怎么想要这职位,立刻就空出来了。
沈墨说完又看向薛琪琪,“薛敏正好有年假,很久没休息了,我就让她好好放一次假。”
“我还想说回来怎么没见到敏姊姊。”薛琪琪点头,笑了起来,嘴角有两个可爱的梨涡,“沈大哥,我也没去你公司看过,今天让我参观好吗?”
沈墨摇头,“公司不是玩的地方,外人进去始终不好。”
薛琪琪拽着他的衬衫袖子甩了甩,满眼恳求,“我不会妨碍你们做事的,就是在旁边看看。我听敏姊姊说了,那里的同事姊姊都很好。沈大哥,就答应我一次吧?”
见她皱着眉头可怜兮兮的样子,吴思不禁心软了,也帮腔道:“让琪琪跟着May到处看看,不乱动的话应该没事吧。”
听吴思开了口,沈墨也勉强答应了,“也好,眼看手不动,记住了?”
“嗯,一定。”薛琪琪扑到他怀里高兴地蹭了蹭,“就知道沈大哥最好了!”
沈墨拍拍她的肩膀,显然对薛琪琪喜欢搂搂抱抱的习惯见怪不怪。
吴思瞅着两人的互动,不知道怎地闻到了一点点不对劲。
说不准,其实沈墨喜欢这样可爱漂亮的小女生,才让未来的她忍无可忍想要离婚……
在吴思的胡思乱想中,车子很快就到了公司楼下。
办公室一如往常的忙碌,May老远看见薛琪琪,睁大眼跑了过来,“沈先生,你从哪里挖掘了这么个像洋娃娃一样漂亮的模特儿?”
“乱说,她是薛敏的堂妹薛琪琪。”沈墨简单介绍着,拉着吴思进去,“这里有些过去的时装秀流程,你今天就看看熟悉一下吧。”
吴思点头应了,乖乖地窝在沙发上盯着茶几那边小山一样的流程书。这么多,看到晚上也看不完了……
她立刻抓起一本埋头苦读,反正她也无所事事,多了解一些总是好的,免得以后还真帮倒忙了。
看到两眼发酸的时候,才听到沈墨叫她吃午饭。
吴思揉着麻掉的双脚,起身走到会议室,却看到薛琪琪跟其他助理们已经打成一片,一阵欢声笑语传了过来。
看来可爱的小女生总是十分受欢迎,算得上是男女通吃。
来到他们旁边准备用餐,瞧见沈墨把她饭盒里的葱都挑了出来,她感激地朝他笑笑。
这个男人细心又体贴的举动,总是让人窝心得厉害。
要是哪天离开了他,恐怕也会想念这样的关怀。
她咬着筷子,忽然觉得五年后的自己脾气变得那么坏,会不会就是被沈墨宠坏了……
下午的时候,吴思肚子突然有点疼,她琢磨着是不是月经要来了,抓着一包面纸就冲进了女厕。
进去没多久就听到外面有几人进来,声音她认得出来,正是沈墨的几个女助理。
“我还第一次知道薛敏原来跟沈先生是青梅竹马,高中、大学都同校,最后还一起选了服装设计,也算得上有缘了。”
另外一人笑了,“有缘无分吧,不然怎么会没继续发展,沈先生反而娶了吴小姐?”
那人小声道:“你说会不会是吴小姐霸王硬上弓,把生米煮成熟饭,所以沈先生为了负责任才把她娶回去?”
“胡说什么,吴小姐看起来和和气气的,不像这样的人。”
“人不可貌相,你说薛敏跟吴小姐比起来,男人会选谁?”
另外那人不出声了,转而又笑着谈论了最近打折的保养品之类的,不久就出去了。
吴思从隔间走出来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。
瓜子脸,眉头很粗,鼻子不够挺,两只眼睛太小,看起来有点无神,以前上课还闹过笑话,她坐在第一排,明明瞪大眼认真听课,居然还被老师说,让她别打瞌睡……
嘴唇偏厚,据说很适合接吻,这也是她最满意自己的地方。
中长发,乱糟糟的,每次都是随便绑个马尾就出门。
皮肤还算好,没有痘痘也挺光滑的。
左看右看,整张脸只能总结出两个字,那就是——平凡!
摸着自己的脸,吴思不禁好奇那个被称赞的薛敏,究竟长得多倾国倾城?而这个美貌的青梅竹马,怎么会败给她这个平凡人,让沈墨选了自己?
吴思不由自主地捏着脸颊,忽然觉得刚才那两人说的生米熟饭,其实也不是不可能的……
吴思正懵懵懂懂地过着生活,这天在埋头一堆资料中,却意外地接到一个电话。
“Hi,Mrs.吴,还记得我是谁吗?”
那边乐呵呵的声音,调侃的语气,熟悉无比。
她拿着手机愣了一下,笑了,“Miss苏,什么帅哥让你想起我来了?”
电话那边又是一声轻笑,“还是小思最懂我心,前阵子去了鸟不生蛋的地方,没联系上你。听说你摔了一下,看来脑袋没磕坏,我不用担心了。”
“真是,一开口就诅咒人……我大人有大量,带一卡车的礼物回来就原谅你。”吴思心里暖暖的,五年的时间改变了很多事情,死党苏采却没什么变化,还是这样大剌剌的,经常跟她贫嘴。
苏采惊呼了一声,嚷嚷道:“一卡车,你以为我嫁了个跟沈墨一样的金山,取之不尽?”
“胡说八道,什么时候回来?”吴思琢磨着,沈墨的确就是一座金山,让人前仆后继地想要抢走,看那些公司女职员的眼神,就能看出他是多么抢手了。
她不由庆幸,未来的自己下手果真够迅速的……
“明天下午四点的飞机,说什么你这次也要来接我。”苏采不等她回答,爽快地挂掉了电话。
吴思无奈地摇头,苏采耍赖的功夫也是跟五年前一模一样——可以说,更厉害了。
跟沈墨提起苏采,他想了想,说道:“她带团去国外,走之前还跟你去吃饭践行,大约也是时候回来了。”
她眨眨眼,问道:“苏采也当了导游?”
“对,当初你们是一起进去的。只是后来你跳槽,她换了几家还是做这一行。”沈墨点头,这些都是她以前跟他偶尔提起的,他还有些印象。
吴思忽地想起在洗手间听到的事,迟疑着问:“对了,薛敏这个职位,等她病好回来后,我要还给她吗?”
沈墨愣了,“没关系,贴身助理多一个也不算什么。”
她郁闷,问题是一个能做事,显然还井井有条,帮他分担了很多;一个虽没帮倒忙,可是丝毫不能做事,完全是门外汉,两者比较,她再厚脸皮,也要撑不住。
尤其是薛敏在沈墨身边打理了好多年,默契肯定是有的,听说工作能力也极好,不知道自己坐在同样的位置上,是来当背景,还是来出丑。
吴思心里默念,五年后的自己千万别怨她,她实在是对这一行根本没有兴趣了……
想到这里,她清清嗓子,正色道:“一个月的病假也快到了吧,等薛敏回来,我还是另外找份适合的工作。”
沈墨看了过来,“怎么,你在这里做得不开心?”
吴思摇头,“也不是,就是觉得……格格不入。毕竟对服装界不熟悉,以前学过的东西根本用不上。”
他叹口气,走了过来,“虽然没了五年的记忆,性子还是跟原来一样。”
听了沈墨的话,吴思盯着他,问:“以前的我也是这样的?”
“嗯,”他坐在吴思身边,苦笑道:“遇到不顺的事总会尝试着转换环境,而不是在同样的地方继续努力。”
这话相当婉转,但她听得出这是说她喜欢逃避,也不够上进。
确实一遇事,她下意识会归咎于客观的原因。在学校的时候考砸了,会想着那门课的老师讲课不够专业,或者是考卷的题目太偏……
这样回想起来,她不禁有些惭愧,面颊渐渐发烫。
见她不好意思,沈墨微微笑道:“每个人处事的方式不同,我也不好说什么。你这样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方式,只是这一次,能不能为了我在这里再努力一下?”他的眼神很诚恳,也非常认真。
吴思看着这样的沈墨,几乎要点头答应了,只是脑筋一转,想要答应的话在嘴边溜了一圈就跑掉了,“……我,会好好考虑。”
沈墨拍拍她的肩膀,笑了,“你不必有太大的负担,在这一行你始终是新手,犯错总是会的。有事多问问我或者其他助理,以你的聪慧肯定能很快上手。”
他对自己这么有信心,如果不稍稍努力,怎么也说不过去。
吴思咬着唇,想了想答道:“我……会好好做的。”这话,怎么听怎么信心不足,“如果我到最后还是做不好,到时你再辞退我好了,免得引来非议。”
毕竟她算是走后门进来的,如果坏事了,还是直接卷舖盖走人比较好。
“你不用做得太好的,”沈墨盯着狠下决心的吴思,笑着打趣道:“你把事情都做好了,其他助理岂不是要失业了?”
这句话,终于是把她逗笑了。
吴思心里暖暖的,觉得未来的她眼光确实不错,找到了这样一个温柔体贴的丈夫。
第二天吴思特意请了假,搭计程车去机场接苏采。
航班没误点,她老远就看见一身光鲜的苏采蹦了过来,不顾形象地扑上来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。
虽然对她来说,只是摔了一跤,跟这位死党不过是一会儿没见,可是眼前的苏采已经是五年后的人,这点认知还是让吴思感觉怪怪的。
“咦,今天怎么安静了?平时叽哩呱啦个不停,十句有九句半提起你那好好丈夫,难不成终于良心发现,不再刺激我这个老姑婆了?”苏采勾着她的脖子,笑得颇为没心没肺。
瞅见她精致的妆容以及不经意间妩媚的举止,吴思一阵暗叹。
摔走了五年,虽然外表不一样了,可她内里还青春靓丽,现在看见苏采,明显觉得不是同一个层次的人了。
“我有一天到晚提起沈墨吗?都说他什么了?”两人出了机场,苏采直嚷嚷饿,吴思伸手叫车,随意报了路上一间餐厅的地址,便扭头问道。
苏采奇怪地瞅了她一眼,不悦地撇撇嘴,“还能说什么,不就是你那十全十美的老公多好,然后身边有多少像是看见唐僧一样的白骨精黏上去,搅得鸡犬不宁。”她歪着挠头,忽然想起,“你上回不是说那个薛敏可能跟沈墨有一腿,最后解决了吗?”
薛敏……她人都没见过,天知道这一腿究竟在哪里。
吴思支吾道:“薛敏请病假了,我最近也没见着她。”
苏采咋呼道:“不是吧,还没交手就跑了?还是叫作落荒而逃,不战而败?”
听她一惊一乍的声音,前座的司机眼神不时飘过来,让吴思好不自在。
“这事没个影子,我们也别提了。对了,你这次去的地方怎么样?”
她及时转开话题,苏采立刻炸毛了,一股脑地跟吴思说这个团有多吝啬,去的地方有多糟糕……
直到去了餐厅,苏采还没抱怨完,最后还来了一句,“对了,你知道我在那边机场遇到了谁?”她的神色暧昧,贼兮兮地小声道:“我看见了凌瑞。”
吴思听了,瞪大眼——不是惊讶,而是呆滞。
拜托,这个凌瑞又是谁?
一肚子的问号,却又不知道该不该让苏采解疑,以死党的八卦程度,肯定会逼问出她穿越来的事。
到时候,不是不信她,耻笑一番,就是时时刻刻研究她,说不准还打算抓她去看心理医生,或者直接拉去研究院看看。
某人的恶趣味吴思已经领教过了,索性闭上嘴巴沉默了。
见吴思面色淡淡的,不喜也不怒,苏采努努嘴也没继续这个话题。
一顿饭下来,吴思想来想去,满肚子疑问搞得吃不安心,最后,她严肃地对苏采说:“我忘记跟你说,其实那回从楼梯摔下去,我失忆了。”
苏采一口水没吞下,差点呛住了,愕然地看着对面的人,没好气地说:“小思,你想谋杀好友啊,今天又不是愚人节,乱说什么?”
“是真的。”
看她的神情非常肃然,不像是在开玩笑,苏采愣了。
“难怪刚才一问三不知的,原来还真是不清楚。不过这一摔,你忘了谁倒是没忘了我。”
吴思好笑,“我就没了五年的记忆,又不是全部,怎会忘记你这个死党?”
她挑挑眉,笑咪咪地说:“看在你还将我放心上,就勉为其难替你解答几个问题。”
吴思很多疑问,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下手,索性从最近的问:“刚才你说遇到凌瑞,这人是谁?”
苏采捏着吸管的手指一顿,撇开脸,“这个问题pass,下一个。”
吴思窘了,“哪有人这样的,说帮忙解答居然来个pass。”
“这个问题无可奉告,要么你吞回去,要么问沈墨去,别来烦我。”苏采压根就撇清关系,说什么也不再提起这事情,吴思只好作罢。
“好吧,那就先谈谈薛敏的事,她跟沈墨……真有一腿?”
她面色古怪,如果真有办公室外遇,她是不是要帮以后的自己先快刀斩乱麻,搅乱鸳鸯谱?
她眼皮一跳,唾弃自己的说法,搅乱鸳鸯谱,那她还不成了第三者?
“我怎么知道,这些都是你说的,现在居然反问我。”苏采一副“天知道”的样子,无可奈何地耸耸肩。
就知道这人靠不住,吴思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,“算了,你索性把知道的告诉我得了。”
苏采悠哉地喝了半杯果汁,又慢悠悠地用纸巾擦了擦嘴角,在某人要抓狂之前,这才开口,“总要说关于什么的吧。”
吴思直接问:“我怎么跟沈墨结婚的?”
他们两个左看右看都是八辈子凑不在一起的人,怎么就突然遇上了?
“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,”苏采嘟着红唇,调皮地眨眨眼,“只知道当年你跟前男友分手了,然后就和沈墨闪婚了。”
“闪、闪婚?”吴思吓到了,愣了好久才回过神,“Miss苏,你确定今天不是愚人节?”
苏采好笑,“我这才相信你真的是失忆了,当初听说这事,我也惊讶的反问了这一句。”用吸管搅动着果汁里面的冰块,她又慢悠悠地道:“现在你看见沈墨,还有你家可爱的儿子,就清楚不是作梦了。”
“这事真够匪夷所思的,”吴思咬着吸管,又皱起眉头,“那我的前男友是谁?”
五年前还没有这个人,那就是后来出现的喽?
但是她跟沈墨结婚四年,那么就是一年内的事了?
吴思越想越是一脑子混乱,她出生二十年没遇上一朵桃花,摔下楼梯之后就接踵而来了?
如果真是这样,她还得感谢某人扔在楼梯口的香蕉皮了。
就不知现在和过去的,是真桃花还是烂桃花了。
联想到之前苏采的支支吾吾,吴思一口气把果汁喝完,“你说的凌瑞,是我的前男友?”
苏采原本一脸嫌弃她吸果汁发出的声音,一听愣了,“你想起来了?”
“没有,说不记得就是不记得,哪可能转眼就想起来。”吴思翻了个白眼,她记得才有鬼!
“对啦,那家伙看起来人模人样的……”苏采摆明不想谈起凌瑞,转开话题道:“待会我们去哪里?”
“回家,还能去哪里?”想起家里还有可爱的沈小齐在等着,每天搂着她的脖子甜甜地叫“妈咪”,她就忍不住满脸笑容。
苏采看她幸福的样子,郁闷了,“你就别来刺激我这个孤家寡人了,还摆出这种表情来,真是欠揍!”
百无聊赖地用吸管戳着杯子里的碎冰,吴思笑了笑,“你也想要的话,就早点找个好男人嫁了。”
“你以为我不想?”苏采忿忿地咬着吸管,悲愤了,“去了好几个国家,认识了多少青年才俊,可是好男人不是给人先预订了,就是结婚连孩子都有了。”
她恨恨地瞪了对面的吴思一眼,似乎她也是占了好男人的幸运儿之一。
吴思摸摸鼻子,生硬地继续转移话题,“我请你去唱KTV总行了吧,不过要在晚饭前回去,早上出来前答应要跟小齐一起吃饭的,你也一块来吧。”
“才不要,你们一家三口的,我去当什么电灯泡?”苏采摆摆手,不乐意了,“我那小窝这么久没打扫,也要发霉挂满蜘蛛网了,回头还得洗洗刷刷才能住人,KTV就免了,这几天陪我到处逛逛就好。”
吴思耸耸肩,做了个抱歉的表情,“我去沈墨公司上班了,最近有时装秀,可能没太多时间陪你。”
苏采愕然,“你还真是去大本营就近监视了?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行动派,我走之前你才说有这个打算而已。”
“嗯,刚好薛敏病了去休养,我就暂时代了她的职务,贴身助理。”吴思眨眨眼,招手让服务生埋单。
苏采抓住她的手,瞪大眼,“你说暂代?薛敏回来,你还得让位?跟替补一样,你去沈墨那里不是更闹心?”
“还好,就是做不了多少事,毕竟不是专业。”她摇摇头,表示自己过得还不错。
眼见苏采从皮夹子里掏出几张钞票递给服务生,她无奈地笑了,“我虽然失忆也不至于吝啬了吧,你难得回来居然不让我请客?”
“行了,你刚刚工作,手里用的还不是沈墨的钱?”苏采朝她瞥了一眼,不在乎地摆手,“你的我的分那么清楚干么,还当不当我是姊妹了?”
话都说到这分上了,吴思只好顺着她的意了。
两人出了餐厅,吴思想着这边没有公车直达苏采现在住的公寓,就要招手叫计程车,却被苏采拦住了。
只见她兴奋地眨巴着眼,小声道:“我在飞机上看了一本杂志说到在捷运上偶遇极品男的事。不如,我们也去坐捷运?”
从这里去捷运站有点远,约莫要走十分钟。不过倒是能直达苏采那里。吴思想了想,虽然某人要坐捷运的出发点不太纯洁,也还是同意了。
今天捷运的人不知为什么非常多,吴思看着一大片黑压压的人头,掉头就想走,却被苏采一把抓住了,“反正都来了,索性坐坐吧。班次多,我们就等下一班,也不赶时间,对吧?”
她说的也是道理,吴思还是乖乖地跟着苏采等了。
连续等了两班,人少了一些,吴思就拉着苏采冲进去了。
两人一进去,周围的人还热呼呼地贴上来,香水味和汗臭夹杂着,让吴思有点难受地往另一边车门靠了靠,刚喘了口气就感觉到腰部一热,有人贴了上来。
她想着车厢那么挤,有人靠过来也不算什么大惊小怪的事,谁知下一刻,那只原本停在腰上的手居然慢慢往下移,她浑身起了鸡皮,又不敢太大幅度引起其他人的注意。
虽然痛打色狼人人有责,只是沈墨算得上是公众人物,自家妻子在捷运居然被陌生人非礼,如果被狗仔队发现登上报,实在是太丢人了。
吴思想着一人解决,手肘顶住后面的人迅速往外挪,离开那人的怀里,可惜旁边都是乘客,她这一挪,除了撞到一两个人引来几个白眼外,基本上没移动多少。
她有点急了,那人的手又贴了上来,停了一下没再往下,却居然渐渐往上了!
真是老虎不发威,当她是病猫了。
想到今天出来换了一双高跟鞋,吴思毫不犹豫地狠狠地往下一踩。
杀猪一样的惨叫声从身后传来,她转过身,见是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,这时旁边一人用力扭着中年人的双
臂低喝一声,“扒手!大家看看有没少了什么东西?”
这声一出,原本好奇的或是不明所以的乘客霎时恍然大悟,周围几人立刻慌乱地翻看着身边的财物。
吴思抬头,没想到竟然见到了熟人,迟疑道:“文先生?”
文杰朝她点点头,刚好捷运停了,他双臂用力压着中年人,推着他一同出去交给站内的保全人员。
一片混乱中,吓到的苏采终于缓过神,捷运再次行驶,她仍紧紧盯着车厢外头的文杰低声问道:“英雄救美,真不错,那人你认识?”
“嗯,沈墨的助理,来过家里几次。”吴思压低声音,望见文杰对保全人员说什么,那中年人涨红着脸嘴巴一张一张似乎在狡辩,却被保全人员喝止了。
过一会便逐渐看不见了,吴思这才回头,对上一双不停闪烁的眼,她吓了一跳,“……你这是做什么?”
苏采一把抓住她的手臂,泪汪汪地道:“这次你一定要帮忙。”
吴思吓住了,“帮什么忙?这……先放手,你说。”
“介绍刚才那个帅哥给我认识吧,明天,不,就今晚请他吃宵夜,感谢他出手帮忙。”她眼神亮晶晶的揪住她的袖子,好像吴思一不答应就不放开一样。
吴思头疼,“你总要问问他的意思……好,我帮你问他明天有没有空,一定介绍。”
看着苏采的眼神,她真是怕了,说什么都先答应下来,免得袖子被扯掉了。
见吴思答应了,苏采这才放了手,脑海中盘算着明天穿什么衣服,化什么样的妆容,要摆出最美好的一面给对方一个深刻印象。
送苏采到了公寓楼下,她说什么都不让吴思上去,显然是房子太久没打理,实在不能见人。
吴思也就没勉强,爽快地搭计程车回家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