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晓群碍于事态紧急必须分秒必争,因此随便收拾了简单的行李后,便一路飞车回台北。
一到台北,她直捣何慕槐的住处。
没人!哦,也对,这个时间他应该在公司才是,于是她转头就走,连忙又开着车杀到朝颜。
到了公司,停好车,急急忙忙按了电梯,她极没耐性的看着刚上楼的电梯一楼一楼往上爬,该死,什么时候才会下来!
于是她放弃电梯,改走楼梯。十七层楼是有些高,不过她不怕,决定一步一脚印,把吃苦当吃补。
最后她终于到了十七楼,不过早已气喘吁吁。
“何慕槐呢?我要找何慕槐!”凌晓群等不及先休息一下,大手一拍,跟总机小姐说明来意。
总机小姐当然认识她,但从来没见过她这么没礼貌,她现在这个样子不像回来找上司,倒像是在找仇家。
“老板不在。”
“不在!他去哪了?”
“跟杨小姐出去吃饭。”
“杨小姐!谁是杨小姐?”而且现在才几点啊!他就跟人家出去吃饭?!她瞄了壁上的挂钟一眼。十一点三十五分,的确是该吃饭的时间了。想想,她从昨天晚上连夜赶回台北,就连早餐都还没吃呢,而他竟然已经带小姐出去吃午餐了,想来她还真可怜、真悲情。
“他们去哪里吃饭?”
总机小姐无辜至极的回了句,“我怎么知道。”她只是个小小总机,老板不需要跟她交代他的去处。
“算了,我一家一家的找,就不信找不到他。”纵使把整个台北翻过来,她也要找到他。
凌晓群掉头就走,总机小姐在后头叫她,“晓群、晓群,你等一下……”
凌晓群头也不回的离开了。
唉,打老板的手机,问他在哪里不就得了吗?总机小姐叹了一口气。真不知道晓群在急什么……咦!她突然发现到一件怪异的事,晓群的肚子好像有点大耶!敢情是因为怀孕才离职……她兀自胡乱猜想起来。
凌晓群很快就找到何慕槐,因为以前中午他常常带她上附近馆子吃东西,她打算先把他们曾经去过的馆子从头到尾找一遍。
果不其然,才第四家就找到他了。
她趴在窗外偷看何慕槐跟另个女人共进午餐的情况。
那个女人长相不错,一副精明干练的模样,恐怕会是个难缠的对手,不过她凌晓群也不是省油的灯,况且她肚子里还有一个他种下的宝贝,怕什么!于是她勇敢的走进餐厅。
一在桌旁站角,她完全不给别人说话的余地,噼里啪啦的便指着何慕槐说:“你不能娶她,因金我有你的孩子了。”这一招叫先发制人。
“你一定觉得很奇怪,为什么我们不曾发生关系,而我却怀了你的孩子对不对?这是我的错,以前我误会你是个同性恋,所以纵使喜欢你也不敢说出口,而且你也知道我有恐男症,我因为听信一个医术平平且没有医德的医生的话,以为我只要跟男人,唔——”她斟酌一下用字遣词。
“以为只要我‘转大人’,那么那该死的病症就会好。而我除了对你不会过敏之外,再加上我喜欢你,所以就用计让你吃下以酒调味的食物,而你也知道你的毛病,所以……就是这样。
“我本来不想告诉你,因为我误会你是个Gay,而且对象还是我爸爸,我爸就是你们公司旗下的作者‘平阳’;我以为跟你表白,就等于跟我爸抢情人,所以才会一声不响就离开。
“我知道现在才说这些你一定很为难,因为你已经有了要好的女朋友,而且你们又论及婚嫁,我还丢给你这种难题,你心里一定很烦,但是——”
但是什么?
凌晓群只知道把一切事实真相说出来,免得自己将来后悔莫及,完全没想到要是何慕槐不爱她,甚至不管她肚子里的孩子会怎样。
毕竟这个孩子非他预料下所有,如果他想不要她可以谅解,但是——
呜呜呜,她真的很喜欢他,她不要他去娶别人。
凌晓群默默的哭泣,而现场一片安静,全部的人都看着她。最后还是何慕槐的女伴站起来讲话。
“看来你有些私事要处理,我先走一步,Bye-bye。”
“我们下次再聊。”他也不留她。
等杨小姐走了,何慕槐才伸手去拉凌晓群过来他身边坐。“好了,别哭了,大家都在看你。”
“看就看嘛,我又长得不差,干吗怕别人看。”嘴里虽是如此说,她还是把眼泪擦一擦,不哭了。“你怎么不去追她?”唉,真是标准的“口是心非”,其实她心里一点都不想要让他去追那个女人。
“因为你在哭啊,我哪走得开。”
他的回答害她的心情有点“郁卒”。
讨厌,为什么不说因为他比较在乎它,是嫌她这样还不够丢脸,要惹她再度落泪吗?
“她很漂亮。”凌晓群别扭的说了一句。她希望他能否认,这样她才能知道自己在他心目中究竟有多重要。
但是他没否认,反而大力的点了个头,回答一句,“嗯。”
看来,他也觉得那个女的很美喽!真是悲哀,她本来就屈居下风了,现在又能拿什么来跟他谈判?
“看起来也很能干的样子。”她不甘愿的又称赞那女人一句,想再试试他的反应。
“嗯。”他还是点头。
这个臭男人,他是什么意思嘛,存心想要她生气吗?凌晓群的心情更加恶劣了。
“你很喜欢她?”
“嗯。”
她挣开他的怀抱,恨恨的瞪了他一眼,在心里咒骂,讨厌的男人!喜欢别的女人,干吗又对她好!
见她推开他,何慕槐加了一句,“不过我还是最喜欢你。”他笑嘻嘻的把她搂回自己怀里。
啥?他说什么?他最喜欢她?!
“你骗人。”她才不相信他的甜言蜜语呢,“你要是真的喜欢我,为什么还要娶别人?”
“那是骗你的。”
“骗我的?”
“嗯,若不这样,你会自动回来吗?”他是一个靠脑子吃饭的人,最不喜欢劳师动众的完成一件事,他喜欢事半功倍,就连找回真爱都是。瞧,这会儿不是轻而易举的就把她手到擒来了。
凌晓群想想觉得也对,他若不放出即将要结婚的风声,她还真不会乖乖回来,但——
不对啊,“你为什么要骗我?”
“你莫名其妙的离开,连一句话都没交代,害我以为你失踪了,于是我从你的住处找到你的学校,最后找到你最要好的朋友。”
“紫云?”
“嗯,她把事情都告诉我了,包括你接近我的目的,还有你是向宛生的事,当然最重要的是你曾‘设计’我的事,她都一字不漏地全说了。”
“喝!那你早就知道我怀孕的事了?”
何慕槐点点头。“就是知道,所以才急着找你回来,怕你一时想不开,真去把孩子拿掉。”
“那一切都是假的?”
他点头,两个眼睛笑得眯成一直线。
“你没要结婚?”
“不,我要结,不过对象不是别人,正是你这个傻丫头。”她这个笨蛋,他说了这么多,她还不知道他言下之意吗?
他爱她呀!
何慕槐正要明说,凌晓群又急急忙忙的打断他的话。“既然是演戏,你也没必要假戏真做,还约那个女人吃饭。”她大吃飞醋的吹毛求疵。
“你说杨小姐?”
“就是她。”那个漂亮又能干的女人,她很不得将她除之而后快。
“她是我们出版社的合作厂商,又是我的老同学。我们刚刚虽然一起吃饭,却不是在谈情说爱,所以你可以收起你的醋坛子;你肚子饿了吗?”他适时的转换话题。
她点点头。
何慕槐把服务生叫来,帮凌晓群点了一份A餐,有鱼、有肉及蔬菜,既能吃得饱又能顾及营养均衡。
接着两人像是小别几日的情人,有着说不完的话,过了一会儿,正当一位男服务生送餐前点心来时,不小心碰到凌晓群的手,她立刻尖叫得像是他做了什么杀人放火的事。
“怎么了?”
“他碰到我的手啦!”
“小姐,对不起、对不起。”男服务生不停的鞠躬道歉。他又不是故意的,这个女人有病啊,干吗叫得那么大声。
“没事、没事,你去忙你的。”何慕槐知道她为什么尖叫,但是她的反应让别人太难堪了,他拿了一张一千块的小费给男服务生。
男服务生走了之以,他才看看凌晓群的手。
“你还是一样会过敏?”
“嗯。”她点头。
“我以为你好了,毕竟你已经‘转大人’了不是吗?”不只如此,她连孩子都有了,怎么过敏症状还没好?
“所以我才说那个医生是唐医嘛。”呜呜呜,怎么办?“我的脸待会一定会肿得像猪头啦,讨厌。”但何慕槐不介意,其实他还希望晓群的恐男症永远不会好,因为这样他才可以独占他的小情人,她纵使想要爬墙、想要出轨也拿自己的病症没辙——
呵呵,真好。何慕槐窃窃的笑开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