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杨家村」,一个群山环绕四周,狗不拉屎、鸟不生蛋的小地方。
多小呢?
杨家村全村仅有五户人家,村民不足二十,即使掏光每一个人的口袋,也绝凑不足十两银;它就是这麽一个既贫穷又落後的破烂地方。
但世间事绝难有一定,所谓:十年风水轮流转。
杨家村就在十五年前发了。
事情得从天下第一风水师梅仁接下萧王一笔大生意开始说起。
萧王,今朝的开国元勋,号称一人之下、万万人之上。
可人心是永远填不满的,就如同多数人一般,萧王越是拥有权势富贵、就越贪心。
直到有一天,萧王感叹自己年纪大了,担心遗下一双痴儿会斗不过诡谲莫测的政局变化,早晚变成白骨两具;因此将主意打到阴宅风水上去了。
他找来梅仁,委其代寻良穴,准备为萧家先祖迁墓,以便藉著风水之利,保萧家万世昌隆。
梅仁拿了萧王万两黄金走遍天下,寻找富贵良穴,就在五年後,他来到杨家村时,终於找到了,立刻飞鸽传书告知萧王此一好消息。
萧王兴奋不已,随即点齐家丁、卫兵,大队人马前往杨家村想亲自目睹那千百年难得一见的风水佳穴。
孰知萧王才到杨家村,都还没问出穴位的正确方向,梅仁竟无缘无故暴毙了,临死前只留下一句遗言——此穴仅逊皇家龙脉,谁能得穴,包管百世富贵、万代昌隆。
乖乖隆地咚!百世富贵、万代昌隆呢!试问,会有哪个豪门富户不为此良穴动心?
萧王随即请来上百名风水师翻看梅仁留下来的手札,只求务必找出穴位的正确地点。
但……梅仁的能力既称天下第一,又有谁能比得上呢?百来名风水师有人说东、有人指西,个个都说自己对,就没个统一的答案出来;可杨家村里有一风水佳穴的消息却已传遍天下。
一时之间,无数豪富涌入村内,人人都想占得佳穴以求富贵荣华。
既然穴位的地点无人知晓,那就碰运气吧!於是各人各自选择自己认定的地方将祖先坟墓迁入,哪个运气特好,自然百世富贵、万代昌隆。
结果短短数月间,杨家村内人口暴涨,由原先村民不到二十人,增加到两、三百人;只不过死人居多就是了。
当然啦!死人全仰赖活人运进村内埋葬,因此来往的人潮多了,商机自然涌现。
原本的杨家村村民见到这麽多人来村里办丧事,而且个个非富即贵,当下田也不种了,纷纷改行开起棺材铺、寿衣店……赚得荷包满满、笑呵呵。
而就在这满村大赚死人钱的当口,只有一户人家例外;说来这姓常的也不是杨家村本地村民,他们在杨家村开始发达後才迁进村内,开了间小小的客栈,名为「别来客栈」。
开客栈的叫人「别来」倒也好玩,不过说归说,这儿却是日日坐无虚席、人满为患。
没办法,整村就这麽间小客栈,那些运送死人上此处埋葬的活人,不进别来客栈歇脚用膳,要叫他们上哪儿去呢?
尤其别来客栈里还卖一种「别来包子」,形如吊钟、大小一如人之拳头,据说好吃得叫人足以将舌头一起吞吃入腹。
上杨家村的人,不吃颗「别来包子」那真是白走这一遭了。
「小二,来笼‘别来包子’。」
「这边要两笼。」
「马上来,客倌。」勤劳的小二哥忙里忙外一刻也不得闲,嘴巴却是笑咧到耳根後;因为别来客栈又如往常般坐满了人,生意越好、他的荷包就越扎实,焉能不笑?
「包子来了。」随著一声脆如银铃的娇呼,一道翠绿色的身影从厨房跌进了大堂。
小二哥背脊骨一凉。「唉呀,我的好小姐,粗重活儿我做就好,您行行好,去柜上坐著吧!别忙了。」
「可人那麽多,你忙不过来啊!」常绯樱把眉一皱,甜滋滋的一张小脸顿成苦瓜样,瞧来真是教人疼入心坎里。
「忙得过来、忙得过来。」小二哥不敢说出口的是;任谁都知道绯樱大小姐是出了名的麻烦精,那双青葱玉手除了做包子不失败外,可真是干什麽就砸什麽,而且牵连范围之广,堪称前无古人、後无来者。
「这样啊!」小小的肩膀垮下,常绯樱银月芽般的凤眼上凝聚了一层淡淡的水雾,却比那临江而植的水仙更加清丽三分。「那包子……」
「给我就好。」一把抢过常绯樱手上的包子,小二哥忙退离她三步远。
「那我去柜上坐著了。」拖著无力的小步伐,常绯樱无精打彩地迈向柜台。
基於无数可歌可泣的前车之鉴,小二哥一见她行动,忙再跳离她三尺,算准了这距离够远,应当不会再受祸水波及,哪知……
绯樱甫转身,摆动的手臂先是碰到身旁正捧杯喝茶的男子,男子手中的茶杯顿时飞撞一旁青衣人的後脑勺,青衣人被杯子一敲,口中的热汤当下喷了出来;他周遭的人为躲热汤、纷纷闪身避难;而其中一人就这麽凑巧地撞上了小二哥;小二哥身子一个踉跄,抱在怀中的三笼包子……唉!便这麽喂了满地灰尘啦!
「唉呀,我的包子!」欲哭无泪啊!老板又要扣他薪水了。
「我……」常绯樱吸吸鼻子,一张俏脸胀得通红。「对不起,我又闯祸了。」
能说什麽?她是老板的掌上明珠啊!小二哥只好自认倒楣。「没关系啦!我早习惯了。」
「对不起,那……我帮你收拾。」尽管爹疼娘宠,绯樱倒是不摆大架子,袖口一翻,便想去帮忙收拾善後。
「慢著。」没给她帮忙都搞成这样了,真要给她帮下去,小二哥怕自己一整年的薪水都要泡汤了。「我的好小姐,这些粗活您做不来的,我送您去柜上坐著吧!」赶紧将瘟神请走,他才好脱离苦海。
「我……唉!就依你了。」小小的身影在小二哥的护送下,终於安然抵达柜台,不再闯祸。常绯樱高坐柜上,再度深深做了个揖。「对不起,小二哥,我会跟爹娘说,包子是我打翻的,请爹娘别扣你薪水。」
「没关系、没关系。」小二哥可不敢要大小姐的求情;放眼杨家村里,谁不知道老板夫妇护短?绯樱要将刚才的事一说,老板夫妇准先骂他个狗血淋头——罪名是害小姐受惊。小二哥宁可薪水不要了,也不想去讨一顿骂。「小姐千万别将打翻包子的事说出去,这里的麻烦我会全部处理妥当,好吗?」
瞧小二哥都快跪下去求她闭嘴了,常绯樱焉能说不好?「那……我不说了,麻烦小二哥收拾善後。」
「没问题,全看我的。」猛一拍胸口,小二哥回过头,先是安抚无端受累的客人,再清理满地的脏污,动作之伶俐令人激赏。
没有常绯樱在一旁制造麻烦,小二哥只花了半注香时间便满足了所有客人的需求,尚有馀裕周旋於各桌客人间添茶倒水、清理桌面;殷勤的服务图的也不过是客人满意後一点点赏银,以补他今日之亏损。
「我说小二哥,你们家小姐是不是很笨?」後脑勺给茶杯撞出一个包的青衣人在丢下一块赏银的同时,忍不住好奇问了句。
「绯樱小姐笨?」小二哥扬眉一笑。「客倌,您误会了,小姐才不笨,相反地,她聪明极了。」
「聪明的人还会……」青衣人摸著後脑勺的肿包,还真疼哪!全拜那位「聪明」小姐所赐。
「绯樱小姐手脚是有些糊涂,但她脑子可聪明了。」小二哥眨眨眼。「不信我试给客倌您瞧瞧。」
拍了拍满手的脏污,小二哥拉开嗓门喊道:「绯樱小姐,两笼包子、一碟牛肉、一只烧鸡、三鲜素拼盘、外加半斤白乾。」
常绯樱想也没想,脱口回道:「一两三钱七分。」
「算得可真快。」青衣人讶道。
小二哥眉开眼笑。「我不是说啦!绯樱小姐很聪明的。」
「可帐算久了,谁都能算得很快啊!光凭这样就说聪明,是不足以服众的。」
「要不客倌,您身上可有任何诗书读本,试试给我家小姐瞧上一眼,她包管立刻就能背给您听。」
「这麽神?」青衣人不大相信。
「试试不就知道喽!」
「诗书我没有,医书倒有一本。」青衣人掏出了一本医书递给小二哥。
小二哥接了本子,随即送到常绯樱面前。「小姐,可以请您默下这本书吗?」
「默书?」常绯樱清灵透亮的水眸儿一转。「作啥儿要默书?」
「有位客倌想听小姐默书。」小二哥指向青衣人。
既是客人要求,常绯樱不再多言,俯首读起书来。
满堂客人静默无言,都想瞧瞧这位迷糊到堪称「红颜祸水」的客栈千金到底有多聪明?
不过盏茶时间,常绯樱看完了书,交由小二哥代还给青衣人,而後便张口默起书来。「概人体通分五脏、六腑,各以阴阳为别,经脉融於……」字句流畅、一无窒碍。
常绯樱直默了大半个时辰,当她念出最後一个字,青衣人双手已抖得拿不住书,砰地!一声闷响,医书落了地,满座尽皆哗然,原来天底下真有人能一目十行、过目不忘,其聪颖岂止「天才」二字可以形容?
小二哥笑咧了嘴,早说了绯樱小姐很聪明的,就是……唉!手脚笨了些、性子古怪了些、行事诡异了些……再来,真的没啥儿大缺点了。
往常,会来杨家村的人,十个有九个半是来办丧事的,不过最近却有些奇怪,来的尽是些拿刀背剑、杀气腾腾的江湖人士。
九大门派、四大世家、长离岛、天外宫……甚至连西域的拜火教、苗疆的五毒门都来齐了。
一时倒教人误以为十年一度的华山论剑大会改在杨家村举行了,否则怎那麽多江湖人士齐聚在此?
今儿个又有三匹良驹风驰电掣地赶进了杨家村。
为首的男子相貌儒雅、举止有度,只是那双眼儿像冰一样地冷,好像给他目光扫过的地方都会结冻似的。
当他一出现在杨家村里,满村武林人士不约而同侧目以顾。
他们一行三人直骑到别来客栈门口,才下马落鞍。
小二哥急慌慌跑出来招呼道:「三位客倌是住店呢,还是打尖儿?」
「打尖儿。」抢先开口的男子胖得像颗球,原来他就是江湖上人称「笑弥勒」的楚庸。
另外一个背著包袱,壮如铁塔的则是「猎豹」刘彪。
而有楚庸和刘彪左右护行的,不必说啦!十成十是太行山三十六寨总瓢把子——「玉面修罗」商别离。
本来区区一个强盗头子是不值得各名门正派另眼相看的,但商别离不同。
自从二十岁出道於江湖,他专挑成名的武林名宿挑战,一柄太阿神剑从江南杀到江北、再从东长离战到北大荒去。
他闯过了武当的「七星剑阵」、少林「十八罗汉阵」、败「神剑」柳江、斩「狂刀」向崇坚……几度身负重伤、性命垂危,但他总能撑下去、化必败之战为胜场;是毅力、也是不服输的倔强性子使然,他为自己赢得了「玉面修罗」的称号。
五年後,从来以力论输赢、以命决胜负的绿林豪杰们共推他为太行山三十六寨总瓢把子;他成为武林史上最年轻的黑道霸主。
「三位客倌里面请。」小二哥一颗脑袋低得快要垂到地面去;最近江湖人士招待多了,深明这些背剑带刀的江湖人旁的没有,脾气特大,一个失礼,挨个三拳两脚算是小意思,就怕连一颗大好头颅都保不住,那才是大问题。
唉!生意难做啊!杨家村本来是很平静的,可打这些江湖人士来了之後,天天都有人见血;真不知上苍开的是哪门子玩笑,存心断村民生机嘛!
「客倌请坐。」将人带到靠窗的桌子後,小二哥将桌椅抹得剥儿亮。「不知三位想吃些什麽?」
楚庸二话不说,先弹上一块碎银。「小二哥你看著办吧!好酒好菜尽管上。」
小二哥眨眨眼,唉哟!好想哭。这可是第一次收到江湖人给的赏银,还不更恭敬地服侍客人。
「客倌,小店里最有名的是包子,另外今天的野味也不错,山免、山鸡、羌、鹿……一应俱全,各给客倌来上一份如何?」
「好。」
「那各位哈酒吗?」
「烧刀子可有?」
「有有有,客倌稍坐,酒菜马上来。」是笔大买卖呢!小二哥笑得合不拢嘴。
点完了菜,楚庸正经八百地坐在椅子上,动也不敢动,平常老挂在唇边的笑容今儿个像害羞的月娘,一迳儿往乌云背後躲,硬是不敢露面。
商别离不知怎地,打进杨家村起,一脸的寒霜就没融过,浑身杀气利得像刀,就算楚庸再爱耍宝,见头儿神色不善,也不敢轻触其锋,只得悄悄在心里一叹。
「唉!天老爷保佑把头儿的心情赶快好转,否则我一口闷气就要憋死了。」
就在楚庸长吁短叹之际,小二哥已快手快脚送上包子两笼和一壶烧刀子。
「客倌慢用,野味一会儿就上。」
待小二哥走後,楚庸先为商别离斟了杯酒。「把头儿,赶了大半天的路,你也渴了,喝杯酒吧!」
商别离默然不语,一双幽幽呼呼的黑眸就这麽圆圆地睁著,茫然不知焦距落於何方。
「老楚别忙了,把头儿的心神早不知飞哪儿去啦!」刘彪一手抢过酒壶先给自己倒上一杯,仰头喝尽,又倒了一杯。「好酒,想不到这偏僻野店倒有如此美酒。」
「喂!刘老奸,你未免太诈了吧?有好东西就顾著自已享用。」楚庸赶忙夺过酒壶,也懒得用杯子了,立刻张嘴狂饮,一口气就喝了半壶。
「说我诈,你不是更狡猾,居然整壶独享!」
「我就是狡猾,你又奈我何?」楚庸索性一口唾沫吐进酒壶里,端地是无赖极了。
刘彪气得说不出话来。
突然,一条白色身影踉踉跄跄地从厨房方向跌了出来。「阿爹、阿娘,没包子馅了……」嘴里娇声脆喊著,她旁的地方不跌,居然就这麽笔直地跌进商别离怀里。
楚庸和刘彪阻止不及,不约而同闭上双眼。惨了!把头儿现在就像一座火山,随便轻轻一碰都会炸得人满头包,小姑娘如此莽撞,怕是要成为第一号炮灰了。
别来客栈里会这样东跌西倒的姑娘,想也不必想,定是常绯樱大小姐;不过她今天的妆扮倒是「别出心裁」。
只见她一脸的白,连眉毛和两片粉嫩如樱的唇瓣儿都不例外,整个人就好像刚刚在面粉堆里滚过一圈似的,连那袭新上身的春装都污得瞧不出原来颜色,而每一寸她走过的地方也都沾染了丝丝白粉。
最後她摇摇摆摆地撞上心情欠佳的商别离,连累他一身蓝色劲装也给抹得层层白灰。
「唉呀,撞著人了。」担心客人生气,常绯樱伸出一双沾满面粉的白色小手直往商别离身上擦去。「对不起、对不起,我马上帮你擦乾净。」
可她本就一身的面粉,如此胡擦乱抹又怎麽可能弄得乾净,反而抹得商别离浑身更加惨不忍睹。
商别离眼里的冷意更强,可他还是不说话。
但楚庸和刘彪却吓死了,赶忙一左一右拉住常绯樱的手。「小姑娘,你别搅和了。」再把商别离惹得更火,大夥儿全要倒大楣了。
「可是我要帮他擦乾净啊!」常绯樱虽糊涂,倒还晓得自已闯的祸要自己收拾。
「瞧瞧你这一身,」楚庸摇头。「你只会越擦越脏,弄不乾净的。」
「那怎麽办?」常绯樱天真一问。「不管他吗?」
楚庸傻了,这姑娘是太单纯、还是脑子有问题?倒盆水来洗净不就没事了吗?
「我瞧不能不管他耶!」常绯樱歪著头对商别离轻轻一笑。「他好像很生气,再不帮他弄乾净,我怕他会气爆的。」
别说出来啊!刘彪抱著脑袋哀嚎,小姑娘这样指著商别离胡言乱语,头儿真的会抓狂的。
「怎麽,我说错话了吗?你们的脸色好难看。」
楚庸和刘彪简直要被常绯樱的直言不讳吓死了。
「我没有说错嘛!」常绯樱又歪了歪脑袋。「他真的是很生气啊!你们瞧,他都在发抖了。」说著,她更走近商别离一步。「阿爹、阿娘告诉我,人不能太注重外表,衣服脏了,弄乾净就好,你别再生气了。」
这下子商别离不只目泛寒光、全身发抖,他一张端整俊俏的脸盘儿此时呈现著白玉般透明的颜色。
这是他怒到最高点、全身功力提升到极致时的表现;每回他出现这种神情,事情就难以善了,周遭必定见血。
楚庸和刘彪同时翻起白眼、快晕了!
常绯樱却仍浑然不觉地盈盈笑著。「你知道吗?你长得很好看哦!可一生起气来就变丑了,所以别再气了,糟蹋这麽好看的一张脸是会遭天谴的。」
楚庸和刘彪觉得自己才是遭了天谴,无缘无故竟会招惹上这个女煞星。
「小姑娘,我拜托你别再开口了。」楚庸几乎要跪下去拜她了。
「可是……」常绯樱不以为自己有错啊!
「我也拜托你啦!」刘彪跟著对她深深一揖到底。
「好吧!不说就不说。」她嘟了嘟嘴,又把小手伸上商别离胸膛。「那我帮他弄乾净总可以吧?」
商别离一双拳头握得味味作响。
楚庸和刘彪不约而同倒抽口凉气。完啦,这小姑娘是没救了!他们抱头掩脸不忍目睹她的死相。
就见商别离出手如闪电,大掌一伸攫住常绯樱双手,目光如火如炬地怒瞪著她,那两只眼儿比鹰年还利、比虎目更凶,寻常人等恐怕连还视都不敢,更遑论与他对看了。
偏绯樱毫不畏惧,一双水眸柔柔亮亮地迎向他杀气腾腾的目光,唇角盈盈浅笑似三月春风拂过大地,任凭再硬实的冰雪此刻都要给吹融成一片春流。
商别离只觉己身满溢的杀气射向她,就像投入一洼平波不扬的碧湖里;杀气有多少,碧湖便承接多少,最终却连一丝涟漪都激不起。
常绯樱也不知怎麽回事;虽然他的眼神很可怕,可她就是直觉他不会伤害她。
「你把我的手握得有点儿疼。」她直视著他,说道。
「你不怕我!」商别离终於开口了,却将满客栈的客人吓得瞠目结舌,久久无人敢发一言。
只因商别离的声音实在是太难听了,那嘎哑的粗声像刀磨砂纸、也似一人喉咙里被塞满黄土所发出来的嘶嚎,低哑难辨、粗嘎吓人。
莫怪商别离冷漠难以亲近,任何人有这种声音都不会喜欢开口说话的。
常绯樱一听见他说话,两行清泪忽尔滑下粉颊,滴滴答答落在商别离手上聚成两摊小水洼。
他看著手上的湿润,眼神蓦地变黑,熟悉、痛楚、复杂、厌恶……万种情绪在里头交织成一片诡谲的异芒。
常绯樱水灵灵的秋眸一与他对上,一点风暴随即成形,渐渐地往外扩散,窒闷的气息直逼人心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