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艳刺激 铃兰
跟大家谈谈我最近的痛处好了:
其实《女色风暴》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经写到最后章节,只剩其中两页未写,这两页之所以未能如期完成全因为四个字——“香艳刺激”,可别小看这四个字喔!
“香艳”,根据东方国语辞典上的注解,意思是芬芳艳丽,多指语涉闺阁的文字:“闺阁”说白话就是房间嘛!
“刺激”,心理学跟生理学的反应,凡能使生物躯体起特殊感觉的作用,都叫刺激:这里当然不是指坐云霄飞车的那种刺激:
这两个字合起来就是——房间里的特殊感觉作用吗?
当然不是,不然我不会写做噩梦或摔下床那种无聊事?
唉!原因就出在我对“香艳刺激”这种描述没什么概念,也拙于想像;偏偏现在言情小说流行来个几页,对我真是一个头九个大。
几个月前投《劣女缠郎》那本稿子时,审稿小姐温柔的对我说:“嗯……其实……其实你可以在男女主角的情爱场面上再写得明显一点:现在很多书都会来个几篇:”
一句话就戳中我的痛处。
我当然有我由自己的顾虑,我一直不喜欢别人知道我有投稿,感觉好像把自己的爱情观念赤裸裸的展露出来,而我又是很封闭的人:
所以当我刚上台北来实习教学的表妹告诉我,“我家里的人都看过你的书喔!”吓得我差点当场昏倒:
这……这不就表示连我很敬重的大伯母也看过?她是那种很厉害的长辈,平时打理自家的生意外,也看小报、捏捏泡沫(就是防止蔬果碰烂装在旁边的装饰品,她很爱喔;)竟然还有时间翻我的书?!
那我当然不能写些露骨的情节败坏门风啰!
没想到表妹也对我书中的情爱场面感到不满意,
“可是我觉得我有写到耶,只是比较含蓄。”我这么为自己辩解。
表妹干干的笑笑,嘴角微微抽动,“当然,当然,虽然有比较含蓄的写法,但是你的含蓄是没有那个过程,孩子就蹦出来的那种地!”
听听,听听,这种话竟然从一个即将成为老师的人口中说出:我真为我们国家未来的栋梁感到忧心:
一度,我真想在那两页直接写上四个斗大的字——“香艳刺激”。
无奈只能观摩众家作者的作品,甚至去租书店借几本十八禁的书刊漫画来研究:
所以有一段时间,我的脑海全被十八禁的东西占满,头昏脑胀:
如果有人剖开我的脑袋瓜,一定会掉下铿锵有声的四个金字招牌:
没错!凑起来就是“香艳刺激”。够厉害了吧?
对于香港的某位读者,在此郑重道歉,请原谅我还未回你的信,因为脑海里全被这四个字占据:不过你的信我全看过啰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