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说得没错,有实力,是不必怕诅咒的。
尽管一夜没睡,又在二十四小时内南北来回,累到快睁不开眼睛看试卷题目,但他还是顺利地考完了,成绩单漂亮得让人想痛扁他,足见实力还真是个可怕的东西。
这个恐怖的家伙到底是不是人类啊?她猜,就算把他吊起来,三天三夜不给他吃喝,这个变态依然考得出好成绩。
暑假过后,他顺利升上大三,而她「千辛万苦」,好不容易挣扎到这张毕业证书。
她没急着辞掉快餐店的工作,而是利用多出来的时间,另外再找份兼差的工作,虽然肉体很累,但是领薪水时会很爽!
言洛宇也接了几个家教,没办法常常回南部,但是透过电话,总是一再叹息。「为什么要这样?把身体搞坏怎么办?」
「不会啦,你忘了吗?我壮得跟头牛一样,你要是回来,乖乖站着让我揍一举,就会知道我雄风不减当年。」
还雄风咧。「妳又把自己当男人了。」
他们见面的次数不多,但是每次见面,会更加珍惜共处的时光。他们之间,从一开始就是这样,淡淡地、淡淡地,没有浓烈的色调、言语的堆砌雕琢,更没有明确的关系划分,无声的互动,已经包含太多。
有几次,他总会不经意地又问起:「妳还是不想来台北看我吗?」
「拜托,我现在每天光是工作就忙得半死,哪有时间?何况一来一回车钱很贵耶!」
「大不了我提供食宿和来回车资。」因为他手气背,没抽到宿舍,只好和两个同样衰尾道人的同学在外面合租房子,她来的话,住的地方不是问题。
「你干么老叫我去台北?很奇怪哦!」他有空再回来就好了啊,不孝儿子总该让父母看看吧?
「……」他静默了下。「没什么,妳自己小心身体,不要太累了。」
「知道啦,啰嗦的老阿伯。」
讲完这通电话后的一个连续假期,他搭车回高雄。算一算,从上一次回来的时间到现在,又将近两个月没看到她了。
他一到站,等不及回家,背着随身的背包就先到她工作的地方找她。估计时间,他到的时候,她差不多要下班,时间刚好。
推开玻璃门,强力的冷气迎面而来,他一眼就被柜台边熟悉的忙碌身影给吸引住,带着笑容走上前。
「您好,请问要点什么?」很公式化的笑容,一边整理纸巾,连头也没抬。
「一杯可乐和中薯。」
「好的,请稍等。」纤指俐落明快地敲着收款机。
她也够扯了,居然没认出他的声音来。
不甘被彻底忽视,他轻叩了两下桌面。「我可以另外要求美女坐台吗?」
她愣了下,抬头的瞬间,惊喜笑容立刻燃亮了脸庞。
「不行耶,本店不提供这项服务,你得去酒店找,如果你有需要的话,我可以给你名片,这家小姐素质不错……不过我中薯可以多给一点。」她也有模有样地回答他。
他偏头想了一下。「好吧,勉强接受。」
排在他后面的客人听到,居然冒出一句:「小姐,我也要小姐坐台,如果没有,我的薯条可不可以也加量?」
端着可乐和「加量」的中薯上楼时正好听到这句,他笑得差点撞到楼梯扶手。
「言洛宇!你他妈给我小心一点,敢翻倒我叫你拖地。」她不爽地吼他。
这声吼叫,可引来同事的注意,纷纷投来「关爱的眼神」。
原来他就是那个神秘的Mr.言啊!总算现身了,大家可好奇得很呢!
谁教这火爆大姊头个性冷僻得要死,平日除了工作之外,绝对不让人接近她方圆三尺之内,怎不让人对那个近得了她的身,还让她牵牵挂挂,露出思春笑容的Mr.言又钦佩又好奇呢?
其中一个比较行动派的同事,找了个机会就溜上楼去「整理环境」,拖把东拖拖、西拖拖就拖到他这边来了。
言洛宇缩了下脚,避开拖把。他特地挑了个可以看到柜台的视野,一边喝可乐,一边欣赏她工作时的模样。
过了一会儿,发现拖把还是在他脚下徘徊,他暂时收回目光,不解地抬头。「有问题吗?」
「有。」女同事十足八卦姿态地弯低身子。「你真的是丁群英家的Mr.言吗?!」
他浅笑。「应该是吧,她认识的男孩子中,姓言的好象就只有我而已。」如果爸爸不算的话。
「厚!我们大家都对你好奇得要死耶!这丁群英每次接到你的电话,都会开心上一整天,如果听到你要回来,更是比中乐透头彩还爽,谁惹她都不会生气哦!」
「是吗?我不知道我的电话有这么大的魅力。」
「你才知道哦!她这个人个性超酷,很难接近耶,你到底是怎么办到的?」
「她独来独往惯了,但是没有恶意的,请别放在心上。如果——嗯,我是说,她在这里工作的状况还好吧?可以帮个忙,关照她一下吗?」
「这么关心她啊?你是她男朋友?」
他笑笑地吸了口可乐,没否认。
「我就说嘛!丁群英还说不是!男朋友这么帅,又不是带不出门,干么怕人家知道啊!」活似狗仔队嗅到新闻气息,决定明天拿来当头条,散播八卦散播爱!
「妳确定妳还要继续兴奋吗?群英好象在瞪妳了。」言洛宇很抱歉地泼来一盆冷水,浇熄她的亢奋。
女同事吐吐舌,赶紧闪人,继续拖她的地。
等了半个小时,她下班了。等她交完班,他和她一起走出快餐店,手里还拿着没喝完的可乐。
「渴不渴?」他将喝一半的可乐递到她嘴边,她三两口吸光,丢进垃圾桶,一起走向她停车的吔方。
等红绿灯时,他无言地伸手握住她。她轻轻一颤,抬眸对上他,而后,将他才拿过可乐,微微泛凉的指掌——牢牢交握。
回到家,才刚停好车,他低低唤了声:「群英——」
她一回头,便落入一道温热的胸怀。她听到一声浅浅的叹息,然后,唇上一阵酥麻,他低头封住了她的讶异。
他的吻,有些迫切、有些狂热,这接触对她来说还是很陌生,她懊恼自己有些拙于应对,紧张地揪紧了他胸前的衣服。
而后,他稍稍退开,搂在她腰间的手还是没放,灼热的视线盯视着朱唇,水嫩,微肿。
「今天——不是我生日。」她声音微颤。
「我知道。」
「那是你生日?」
「不是。」
他轻抚着她留长的发,低低叹道:「原来,全世界,真的只有我不知道——」
爸、妈、她的同事,身边所有的人,都知道。见到他的那一刻,她眼中的喜悦、热切,从来就不是秘密。
「不知道什么?」她一脸迷惑。他学到她没逻辑的说话方式了吗?
他俯下头,轻吮了下粉唇。「知道吗?群英,吻妳的理由,不是只有生日而已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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吻妳的理由,不是只有生日而已。
只是简单一句,他懂,她也懂,不需再说更多。
这一句话,成了每个思念的夜里,最温柔的甜百,最暖心的蜜语。
她依然忙兼差、忙赚钱;而他也依然忙课业、忙社团、忙家教……两人见面的次数,并没有比以往增加多少,但是夜里,拖着疲惫的身躯,从电话那一头听到对方的声音,便能感觉心暖暖地、踏实地律动。
每隔一阵子不见,他又会不期然地在电话里问起:「妳要不要来台北走走?我可以带妳到处玩哦!」
拐哄利诱到最后,甚至不知所云得连这种话都出来了——「想不想看现场活春宫?我同学告诉我,哪里常有车床族出没哦,妳不必再向同事借『爱情动作片』了。」
他把她当什么?世纪女色魔吗?
后来问的次数一多,她恍然领悟到——
他,是不是想看看她?
大三下学期的某一天,当他们又讲起电话时,她在另一头听出他声音有些沙哑,还不时夹杂几声轻咳。
问他怎么回事?
他说最近日夜温差大,不小心感冒了。
「有没有去看医生?」她关心地问。
「有,还打了两支针,刚刚吞了药丸——」说到一半,旁边隐约传来开门与男孩子的说话声——
「言洛宇,你还在讲哦?刚刚才吊完点滴,『破病』的人还不早点睡,真那么想她,不会叫她上来看你?」
话筒好像被掩住了,对话声变小,她必须很仔细才听得到。
「好啦,你先去睡啦,我还没讲完。」他刻意压低了音量。
「真是受不了你。」室友翻翻白眼,哼着歌离去。「爱情的力量,小卒仔有时也会变英雄……」
这绝对是调侃。
言洛宇任人取笑,拿回话筒又继续。「我们刚刚说到哪里?」
「说到你该睡了。」她没好气地。都生病了还逞强,任性的死小孩。
「哪有?我还没告诉妳,那个护士有多残暴,把我手臂戳到瘀青了,现在手还肿一块,室友说要帮我热敷,结果差点把我手臂烫熟,这些人都好恐怖……」
丁群英静静听着,唇畔泛起浅笑,头一回有股冲动,好想飞奔到他的身边,紧紧抱住他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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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到走出台北车站,她都还不太敢相信,自己真的做了这么冲动任性的事。
嗜钱如命的丁群英、从不请假的丁群英、要她放弃全勤奖金简直要她的命的丁群英——这次居然发狠地一口气请了四天假,店长、同事的下巴全掉了下来,扶不回去。
在她告诉言婶,她要到台北找洛宇时,言婶欣慰地笑了,对她说:「妳早就该去了。」
她,真的该好好的,正视自己的渴求,顺着心意认认真真地争取一回。她,想要牢牢地把握住他。
依着言洛宇来信所写的寄件人地址,她对照了一下门牌,按下八楼A栋的门铃。
开门的是一个长相还算帅气的男孩子,年龄和言洛宇相近,他打量着她,眼神困惑。「请问妳找谁?」
「言洛宇是住这里,没错吧?」
「找洛宇?」男孩又多看了她两眼。「哦,我知道了,妳就是那个让他没日没夜抱着电话、用拳头谈恋爱的『野蛮女友』!」
丁群英斜瞥他。「那你现在是要自动请我进去,还是要让我的拳头开路?」还野蛮女友咧,电影看多了!
「啊,请进请进!我对妳好奇很久,早就想见见妳了!」
她一移动,他这才看得更清楚,瞪大眼意外道:「咦?洛宇不是说妳从不穿长裙的吗?」她穿啊,而且还很好看。
丁群英脚步一顿,回过头。「他到底把我形容得多野蛮?」死小孩,真的是皮在痒了。
「呵、呵呵!」比言洛宇机灵一百倍的男孩立刻倒退一大步,绞尽脑汁想转移注意力。「啊,我想起来了,难怪我老觉得这条裙子很眼熟,就是去年他发神经,突然把一票人挖出去,叫我们帮他挑来送妳的生日礼物嘛!妳知道他怎么说吗?他说他没帮女孩子挑过衣服,不大会选,要我们帮他出主意,免得挑丑了,让妳有借口不穿,还说什么我比较禽兽,女朋友一大堆,挑衣服这种小事应该比和女人交配还简单。妳看过这种人吗?有求于人还不忘倒打我一靶,太狠了!」
丁群英轻笑。「你要习惯,他这个人一向只说实话,不懂虚伪那一套,如果谁觉得中靶,那……」她耸耸肩,语意不言自明。
「……妳更狠。」他闷闷低哝,转身倒了杯水给她,在她对面坐下,细细审视了她半晌,冒出一句:「坦白说,妳没毓雯漂亮。」只能算得上清秀而已,没有让男人在第一眼就倾倒的本钱。
她喝了口水。懒懒挑眉。「那又怎样?」
「洛宇常提到妳,那时我们都对妳很好奇,连毓雯那种漂亮又大方的美女都被比了下去,现在看到妳,再回想洛宇形容过的那些,我发现,妳在某部分的气质上,与毓雯有异曲同工之妙,说不定他被毓雯吸引的,就是这分熟悉的感觉,进而交往。说穿了,他不自觉用变相的方式在爱着妳,只是那个笨蛋自己都没发现而已。」
「是这样吗?」她垂眸,轻抚杯缘。「那个笨蛋人呢?」
「刚刚退烧,吃完药睡着了。」男孩指了指左边尽头的房间。「妳要去看看他吗?他盼妳盼很久了,妳说不来就是不来,他多哀怨啊!」
丁群英顺着他指的方向,旋动未上锁的房门。
床上的他正安睡着,她坐在床边,掌心贴上他微微发热的额头、脸颊,想到什么,她拉高他左手的衣袖,果然看到臂上打针没推散的微肿痕迹,她又走出房门,问明哪一条是他的毛巾,浸湿拧干到人体肌肤能接受的热度,敷上他手臂微肿处,轻轻推揉。
他半梦半醒地睁开眼,看了她一下,喃喃说了句话,药效发挥,又沉上眼皮,迷迷糊糊地睡去。
丁群英轻轻笑了,低骂:「笨蛋。」
耳边,柔柔地重复着他那句似有若无的呢喃——
「我好想妳,群英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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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啊!」低喊了声睁开眼,言洛宇茫然地眨眨眼。他记得好象有看到群英耶!是不是作梦啊?
伸手想揉揉眼睛让自己更清醒,发现右手臂动不了,他扭头看去,这下可完全傻眼了。
群、群、群——英?
她什么时候来的?怎么没告诉他?不然他一定会去接她,绝对不会这样睡得像死猪一样……
太多情绪塞在胸口,当他慢慢消化了这道消息的冲击,所有的激动反而化为涓涓细流,柔柔暖暖地流至四肢百骸。
他静静地凝视枕在他臂弯睡得香甜的容颜,浅浅的幸福笑意由唇角泛开。
「妳要不要来台北找我?」
「找你干么?」
「妳都不会关心我,看看我在这里过得好不好哦?」
「你有什么好看的?又不走痴情女千里会情郎,你没这等身价,让本姑娘放弃花花绿绿的钞票,不顾一切去千里寻夫啦!」
他了然地笑了,指尖柔柔描绘她的眼眉、五官,指腹挲抚着软嫩唇瓣。
「群英、群英——」他低低喊了几声,她眨动眼睫,对上他温柔的凝视。「醒了没?我想吻妳。」
没。一半神智还在和周公拔河,但她本能地伸手揽住他,在他低头贴住她的唇时,本能张嘴响应他。
结束了一记长得两人都快透不过气来的深吻,稍解满腔思念之情后,他俯视着她,低声抱怨:「要来怎么不告诉我?」
「那要问你啊,笨得要死,连照顾自己都不会,我当然要来看看你死了没有,好代替你爸妈收尸。」她脸色有些红,倔强地哼道。
他不以为意,笑笑地轻咬她唇办。「我好想妳。」
她张口、闭口,好一会儿才别扭地低道:「我有听到了啦!」
「妳真的应该叫醒我的。」他轻叹,与她颊贴着颊,淡淡流泄温存,双手恋恋不舍地舆她交握。「什么时候要回去?」
「……我请了四天假。」
他微愕,惊喜地撑起身子望住她。「真的?」
她不甚自在,嘴硬地补上一句:「如果没车床族可看,我现在就回去!」
他笑得胸膛都震动了,缠腻着她柔软的身子,啃咬她的耳朵笑骂:「色女!死性不改。」
「你管我!」捶了下他的肩,被他咬得浑身酥麻,娇躯无意识地偎赠着他的身体。
丁群英白他一眼。「不行吗?」
她说,不稀罕一个会为了一条裙子爱上她的男人,但却还是穿著他送的裙子来见他……
她的真心,那么明显、那么深挚啊……
她咬牙切齿。「言洛宇,你龟毛够了吧?到底要不要脱?」
「那妳要答应我,下次再穿给我看。」
「原来你一直要我穿裙子,是为了好脱!」她睨他一眼。
「天地良心,我绝对不像妳,无时无刻,满脑子不良的黄色思想。」她修长的双腿触感极好,他指掌来回流连。舍不得移开。
「是,你君子,你光风霁月。」那他现在在做什么?盖棉被,纯聊天?
不甘任人宰割,她礼尚往来,动手剥光他衣服。
这也容易,因为他穿著轻便的睡衣,她简直游刃有余,意犹未尽地东摸摸、西碰碰。
「啊!」他倒吸了口气。「群英,妳的手在干么?」
「鬼叫什么?试试看和小时候有什么差别嘛!」小器鬼,她全身都被他抚遍了,借她摸一下会死啊!
他闭了下眼,忍受这甜蜜的折磨。「好,那结论是什么?」
「size不同。」
他微微脸红,因她大胆的言行而急喘。
丁群英瞄他一眼。「那你呢?感觉有什么不一样?」
他咬牙,尽可能丕让自己丢脸地呻吟。「天堂与地狱。」
「所以现在不会痛得哭着喊妈妈,指控我欺负你了?」她戏谑了句。看看他有多丢人,被小女生欺负得哭着找妈妈。
「丁小姐。」他死命ㄍㄧㄥ住,一字字清晰地吐出。「妳搞清楚状况了没有?等一下会痛得哭着喊妈妈的人,绝对不是我!」
她挑衅地挑眉。「不试试看怎么知道?」
「好啊。」他笑道:「要掀开被子吗?」
「不要!」她拉紧了棉被,脸红地瞪他,一副他敢掀她就跟他拚命的表情。
他会意地笑了。
她呀,老是表现得多热情大胆。骨子里却纯情得可以,连裸裎相见都会无地自容,就像对他,明着对他说话总没好口气,十足冤家,暗着却又爱他爱得没了自我
他眼神暖热,胸口涨满浓浓的炙热情潮,深睇着她。「可以了吗?」
「群英,妳第三个生日愿望是什么?」第一个,胆怯地不敢要求太多,想着能偷吻他就好。
第二个,是想光明正大,好好地看着他,吻他一回。
她不说,他其实什么都知道。
他甚至猜得到,她那个没说出口的第三个愿望是什么。
他暗示过,试图问她,如果当时她有足够的勇气说出口,争取她想要的,他在那时就会答应她。
但是——她没说。
她怯懦地不以为自己要得到。
「你早就猜到了对不对?干么还问。」她别扭地不肯看他,一阵酸酸麻麻的感觉冲刷着身体感官,她张口咬住他肩头,怕自己意乱情迷,不自觉说出那埋在心底,藏得太深、太沉的心事。
他怜惜地搂紧她,感受他们带给彼此的感官欢愉,以及心灵抚慰。
「群英,我有没有说过,我很高兴遇见妳,被妳一路欺负到现在?」
「嗯哼!」这人有被虐倾向吗?
「那我有没有说过,我会一直陪着妳,到永远?」
「……」哼应声变轻了。
「所以我不用说,妳应该也知道……我其实很爱妳,对吧?」
肩头有湿湿热热的感觉,他将她搂得更紧。
今后她的任何情绪,都有他收容,包括欢笑、眼泪。
有些话,不必多说,他懂,她也懂。
他不会有更多的甜言蜜语,也说不来那一套,只有一颗很真、很真的心,以及一句永不折扣的承诺——不离不弃。
【全书完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