闪开啦!痞子男 第一章
作者:伍薇
  这是一家位于天母巷弄里的Pub,招牌不大起眼,也没有一般酒吧的喧嚣吵闹,店里的装潢简单干净,播放的音乐亦然,连Menu上的各种饮料也同样简单,威士忌就是威士忌,伏特加就是伏特加,没有使用任何美丽的名词加以修饰点缀。

  但它却有一个让人遐想的名字——「秘密」。

  也许因为它的与众不同,也许因为人们追求它的安静、低调,入夜后,「秘密」反倒成了许多藏有秘密的人驻足的地方。

  有秘密的人,三三两两,一瓶酒、一张圆桌,自成一个世界,所有因秘密而生的伤感、快乐、恐惧与期盼,全在这里彻底宣泄。

  「妳们知道『天母』这个地名的由来吗?」黎又心懒洋洋地问着,她白皙的手掌撑着脸颊,美丽的波浪长发柔媚地披散在胸前。

  她慵懒的模样彷佛一只惹人怜爱、在怀中磨蹭的小小白色波斯猫,再搭上轻轻柔柔、酥人骨头的嗓音,让人完全无法联想到她在工作上那种冲锋陷阵、拚命三郎的模样。

  「不知道耶!」回话的是欧莎莎,她擦上艳红色蔻丹的修长手指优雅地端着威士忌酒杯,姣好的红唇轻啜了口,晶亮杏眼在昏暗的照明之下,依然炯亮有神地闪啊闪的。

  她的艳丽好似燃烧的野火,随时有人心甘情愿成为她脚底下的灰烬,为她粉身碎骨。所谓「牡丹花下死,做鬼也风流」,欧莎莎正是一朵让男人无法抗拒的红牡丹。

  「说来听听如何?」这是余颂贤,一头俏丽短发染得金亮,微微勾起的嘴角衔着一根修长的凉烟。她大口饮酒、点烟的模样,甚至比任何男人都来得潇洒,气魄十足。

  余颂贤在家中排行老大,学生时代是同学之间仗义执言、不允许别人欺负弱小的精神领袖;出了社会后则变成同事间争取权益和解决问题、捍卫正义的发言者。这样的个性,让如今自创事业的她,更勇于在龙争虎斗的商场上尽情冲刺,成了真正的「老大」。

  带着爽朗的笑意,打败所有的敌人——这是余颂贤坚守遵行的人生座右铭。她个性豪爽,衣着简单俐落,酷酷的模样使她成为许多小女生爱慕的偶像。

  三人的关系很奇妙。

  黎又心和欧莎莎是同事关系,同在上市的软件公司——「派洛科技」工作。她们一个是老板的秘书,一个是业务部经理,在公司里虽没什么交集,但私底下却是分享秘密的最佳密友。

  余颂贤是「派洛科技」的合作厂商——「可威科技」的负责人。两家公司曾经合作推出多起轰动软件界的畅销商用软件。也因这频繁的互动,促使她们三个人成了无所不谈的知己。

  「天母的由来啊……」黎又心拨弄着波浪长发。她酒量不好,偏偏颂贤和莎莎的酒量好得惊人,她舍命陪君子的下场,就是等着回家抱马桶痛快吐一场。就像现在,她已经感觉到头重脚轻、晕头转向,很想找马桶好好聚一聚了……

  「从前从前,美军在士林天母地区驻守的时候,有一位很帅很帅的阿兵哥,散步来到那时还很僻静的天母。他觉得这是一个美丽的地方,就询问了正在耕田的老农夫这个地方的地名,但老农夫听不懂英文,一时心急,只能拚命摇头,然后用台语大喊『听呒、听呒』!阿兵哥听到之后就说:『哦,原来这个地方就叫tian-mu啊!』听呒、听呒、tian-mu、tian-mu,这就是天母的由来……」

  「……我的故事说完了,各位请掌声鼓励。」黎又心伸了个懒腰,无力地趴在桌上。

  「哦!好棒的故事唷!」对座的欧莎莎顺顺好友的长发,再拍拍她粉嫩粉嫩的俏脸颊。带着醉意的又心,露出一副迷糊迟钝的模样,看起来有些好欺负,她促狭地眨眨眼。「不过,我对天母的由来没兴趣,倒是对那名幽默的帅帅阿兵哥挺感兴趣的呢!」

  一提到帅哥,已经半醉的黎又心立刻由桌上弹了起来,扯着一旁余颂贤身上那件松开三颗扣子的衬衫领,醉言醉语地嚷嚷着:「帅哥!阿贤,我也喜欢帅哥,我的老板就是个帅哥!阿贤,妳知不知道我爱死他了?呜,阿贤,顾先生好帅、好温柔,我好爱他哦!阿贤,为什么暗恋的滋味这么痛苦……」

  余颂贤赶紧将手中的酒杯放下,扯着一抹苦笑。又心的老板——顾先生,是又心苦苦暗恋的对象。「乖,别扯别扯,我知道妳心里很苦,我看妳干脆表白算了吧!喂,莎莎,救人哦,我快被勒死了啦!」

  欧莎莎挥挥纤纤玉手。「怎么救?如何救?本是天涯沦落人,在此共饮一壶酒,我也很苦啊!」说着说着,她端起酒杯,将威士忌豪爽地一口饮尽,润润喉。

  是今晚的满月特别碍眼吗?还是她和又心的「大姨妈」在今天早上一起报到的缘故?今晚,她们都喝多了,连一向海量的她,都有了四、五分的醉意。

  欧莎莎哀怨地叹了口气。「唉,痴情真是太痛苦了。古人说,自古红颜多『苦』命,我是个好人,还会不定时地捐款给社福机构,老天爷就不能赏给我一个正派正直的好男人吗?别老是安排一些色狼、虚伪的男人在我身旁晃啊晃的嘛,看了就碍眼……」

  说着说着,悲从中来的欧莎莎突然站起,上半身横过桌面,扯住余颂贤的双手。「阿贤,我太痛苦了!我人美、身材又好,还为了他,找死地跑去找他拔牙,只为了和他聊聊。我这么努力,为什么那个不解风情的男人没有爱上我呢?好!就算他没爱上我,可为什么我就不能少爱他一点呢?为什么?为什么啊……」

  那个不解风情的男人是莎莎的邻居,他是个让人头皮发麻的牙医,更是莎莎苦苦暗恋的对象。

  余颂贤垮着一张脸,任由两个好友一个扯手臂、一个拉衣服地夹攻摧残。唉,她也很无奈啊!

  今晚,大家酒真的喝多了。心情不好加上酒精催化所爆发出的力量,实在惊人。

  「妳们就别再扯我了啦,我也很痛苦啊!我和妳们一样,也都在苦苦地暗恋人啊……」

  「妳?呿,那哪叫暗恋?」黎又心放手,趴回桌面上,一脸的不屑。

  「没错!亲爱的阿贤『姊姊』,妳是女人,暗恋男人才叫暗恋,暗恋女人只能叫作畸恋好吗?」欧莎莎也跟着收手,坐回座位,优雅地端起酒杯,又是一口豪饮,脸上的不屑和黎又心如出一辙。

  没错,余颂贤行事作风像男人、穿著像男人、工作的态度也像男人,更像男人的是——她竟然也喜欢女人!

  只是,身为颂贤的挚友,她们完全不将颂贤这种怪异的性向当成一回事。颂贤很正常,除了中性的打扮之外,可没有一点蕾丝边的味道,为了礼貌,她甚至还会化化淡妆呢!她们一致认为,颂贤会突然暗恋起她口中那个小女生,十成十是因为在商场上,她的能力胜过男人,所以目无敌手的她找不到可暗恋的男人罢了!

  余颂贤耸耸肩。少了她们的拉扯,筋骨轻松多了。「我为什么不能喜欢女人?妳们不认为同性了解同性,因此所产生的爱情会更加珍贵和持久吗?」

  欧莎莎拨撩着发尾,清澈如镜的美眸里可没半点认同。「阿贤,错错错!真正的男人比较能激起我对于『持久性』的认同。我还是认为妳的状况只是一时的迷思,我相信妳的心态还是百分之百的女人。」

  余颂贤勾着嘴角,露出坏坏的浅笑,流利帅气地又点燃一根烟。烟雾之中,她微瞇起酷酷的丹凤眼。「是吗?妳哪只眼睛看见我像女人了?」

  欧莎莎眨着长长的眼睫毛。「凭我这双近视三百度的美丽眼睛,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了!」

  余颂贤朗声大笑,毫不在意好友的不认同。自己的事、自己的心情,只有自己最清楚。她知道她所要为何,所在乎的是何事。

  「颂贤啊颂贤,爱男人吧!女人哪有可供倚偎的肩膀可倚靠、可撒娇呢?佛曰:『回头是岸』,颂贤可得谨记在心哦……」黎又心趴在桌上,酒酣耳热之际还不忘苦苦相劝。

  余颂贤捻熄指缝中的烟。「又心喝醉了,妳送还是我送?」她邪气地勾着嘴角,笑看欧莎莎,摆明了没将又心的苦苦相劝听进耳里。

  欧莎莎妩媚地斜睨着三人之中最清醒的余颂贤。「妳偏离话题,顾左右而言他,完全没将又心的好心劝告听在耳里哦!」

  余颂贤帅帅地眨眨眼。「每个人喜好不同,是好朋友就该尊重我的选择。」

  「是好朋友才告诉妳男人的好处!」欧莎莎挥挥手,还是不认同余颂贤的性向。

  余颂贤叫来侍者买单,凉凉地撂下结论:「男人的好处都是空想的,妳们根本没用过,不是吗?」

  欧莎莎捧着心脏,心碎地哇哇大叫:「阿贤!妳伤透我们的心了!什么叫没用过?妳以为我们不想用吗」

  黎又心醉归醉,关键对话可是听得一清二楚。她由桌面上弹了起来,愤慨地扯着好友的手臂。「阿贤,妳实在是坏透了!我一定要告诉我的爱人顾先生,叫他再也不要跟妳合作了!」

  余颂贤哈哈大笑。「黎秘书,放马过来!妳的爱人太依赖我了,不可能不跟我合作的。」

  她是程序设计高手,所谓高手出招,必定不同凡响。更何况,她手下还带领着一票在软件界赫赫有名的程序高手。她一手创造出的「可威科技」,因为不断推出创下销售佳绩的程序软件,使得软件界连连赞叹,各家厂商更是竞相争取与之合作的机会呢!

  三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,余颂贤结好帐,好心地协助两位好友穿上外套。虽说春暖花开,可初春夜里依旧透着凉意。

  欧莎莎豪爽地饮尽杯中的好酒,而后站起来,脚步微微踉跄了下。「不是说好不醉不归吗?怎么妳看起来这么清醒?」

  余颂贤扶起一旁的又心。「我可没像妳们一样,打算来个一醉解千愁。再说,如果我也喝醉了,那谁送咱们回家?」

  又心闻言,扯着颂贤的手臂,哇哇嚷道:「我不要回家!我要喝酒、我要喝酒!」

  颂贤和莎莎对看了一眼,默契十足地说:「又心醉了!」

  欧莎莎挥挥手。「我去一下化妆室,妳们先去开车,在门口等我。」

  余颂贤比了一个OK的手势。「快一点!」

  「没问题!」欧莎莎一溜烟地跑掉。

  又心每次喝醉酒,就会抱着马桶狂吐,她们谁都不想当那个被她狂吐的马桶,所以当然得快马加鞭地将她送回家!

  颂贤扶着又心走到店门口。

  「又心乖,我要去开车哦,妳在这边坐着等我好不好啊?」余颂贤一边哄着黎又心,一边小心翼翼地注意着她的每个反应。她可不想一不小心成了又心的马桶!唔……不妥,还是先去向店家要两、三个塑料袋,以防她的宝贝爱车沦陷!

  余颂贤将又心安置在店门口外的铁椅上后,立刻转头回店里拿塑料袋,十秒钟不到,又冲出Pub,帅帅地向又心送了个飞吻,然后急急忙忙地跑去开车。

  看着好友慌张的模样,黎又心不禁嗤鼻摇头。没错,她酒量是不好,但酒品可是一级棒的!就算真要吐,除了自家的马桶,其它的她可还看不上眼呢!

  她半瞇着眼,好整以暇地等待着,顺便看看Pub外巷弄的街景。天母这一带装潢独特的Pub以及各式情调的咖啡厅林立,形成一种很「联合国」的异国风情。

  突然,前方一对男女吸引了她的注意。

  男的帅翻了。

  女的美呆了。

  而且他们在吵架,女人梨花带泪地哭倒在男人怀里。

  在拍戏吗?黎又心环顾着四周,并没发现有任何摄影器材。

  「我爱你啊!我根本离不开你,你不能不要我……」女人声泪俱下地表白自己的心情。

  「我当然也爱妳,但妳知道,我的爱不可能只给一个女人。」男人回答,声音性感低沉得让人起鸡皮疙瘩。

  黎又心眨眨眼,这下子精神全来,酒也醒了大半。她毫不客气地观赏着眼前这出免费好戏。

  「可是我很爱你啊!我比她们都还要爱你!你不能不要我……」

  「我没有不要妳,我只是在告诉妳,我不会只有妳一个情人,我的爱是不能独享的。」

  黎又心瞪大双眼。哇,如果她是那个女的,一定先给那个没良心的男人一巴掌!

  「我不要、我不要!我只要你爱我一个人,你不能不要我……」

  「亲爱的,原谅我,我做不到。」

  这简直是太过分了!那个没良心的男人难道没感受到女友的伤心和深情吗?人家可是口口声声地哭喊着「你不能不要我」啊!

  浑身充满正义感的黎又心从铁椅上跳了起来,微晃着身体,走到男女主角面前,体内残存的醉意壮大了她的胆量,她双手插腰、三七步一站,准备伸张正义。

  「喂,你这个人很差劲耶!人家都说离不开你了,你还在那边说什么爱不能独享,你以为你是释迦牟尼佛还是观世音菩萨啊?普爱众生吗?爱情本来就是要独享的,你长这么大,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?」

  方仲元好奇地审视眼前这个怒气冲冲的女人。修长、媲美模特儿般诱人的好身材,包裹在合身的套装之下。除此之外,一头长鬈发优雅地垂落在纤细的肩上,显得妩媚动人;晶亮的大眼搭着半圆扇子般的长睫毛;直挺的鼻,红润的唇,精致柔嫩的肌肤,这女人简直集所有让女人嫉妒的美丽于一身。

  这个没良心的男人,竟敢这么无礼地打量她

  黎又心蹙起眉,心中的愤慨化作愤怒的言语。「看什么看?没看过美女啊!告诉你,像你们这种自以为是天下唯一大帅哥的蠢男人,别太得意了!我们女人会这么痴迷你,只不过是迷恋你的皮相罢了,一旦失去这些,你只会是一个自怜自艾、让人不屑一顾的孤单男人!」

  说得正义凛然的黎又心拉着身旁「被欺者」的手臂,寻求她的认同。「妳说对不对?这种男人实在太可恶了,妳根本不用为他流下任何一滴眼泪!」

  女人的泪挂在眼眶里,眼中蓄满浓浓的敌意。「妳是谁?」

  「我?」黎又心指指自己,然后轻轻一笑。「我是正义使者啊!因为看妳被他欺负,所以才来帮妳的。对这种自以为是的痞子,妳根本不用这么伤心。」

  女人甩开黎又心勾着的手臂。「我不认识妳。」

  黎又心挥挥纤纤小手,脸上挂着友善的甜笑。「我也不认识妳啊!但只要是有血有肉的人,听到你们刚刚争吵的内容,都会跳出来替妳打抱不平的!倒是妳,我觉得妳应该铁了心,离开那个男的。那种不懂爱的男人,妳根本不用把爱浪费在他的身上!」

  女人一脸惊恐,退回男人身边,整个人宛如八爪章鱼般地缠在他身上。「我不要离开他!我爱他!」

  仰起头,女人如泣如诉地吐露爱意。「Johnny,我爱你,你不能不要我!我不认识那个女的,她是个疯子……」

  黎又心目瞪口呆,当场傻眼。没想到经过了她的苦苦相劝后,竟然还有人笨到如此执迷不悟,而且还说她是疯子

  「喂!妳——」

  只是,没等到黎又心出言反驳,一直安静无声的男主角开口打断了她的话。

  他挂着让女人怦然心动的坏坏笑容,直盯着黎又心瞧。「我认识她。」

  咦黎又心吃惊得瞪大双眼。她……认识这个痞子

  女人倒吸口气。「你认识她」

  男人推开她紧缠的手臂,长腿往前一跨,突然将呆若木鸡的黎又心拥进怀里。「我说过,我的爱是不能独享的,她也是我的情人。」

  咦?咦咦?黎又心更加吃惊了。是她耳背,还是醉到昏头了?她怎么不知道自己一夕之间多了一个情人?

  「我是你的情人」黎又心的表情难看得像是被一颗大卤蛋噎住似的!

  男人性感的薄唇扯出一抹笑,坚定地点了点头。

  霎时,女人的反应非常激烈,完全不复方才柔情似水、如泣如诉的娇柔模样,她提高音量,扯着嗓子怒吼着:「我就知道、我就知道!难怪她会一直劝我离开你!」

  说着说着,女人张牙舞爪,十指朝着黎又心伸去。「妳这个不要脸的女人!放开他!Johnny是我的!」

  虽然黎又心的个性是很强悍,而且又有满腔的正义感,但遇到这种事,她一时之间根本无法反应,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尖尖的彩绘十指离她的脸愈来愈近,一双眼也跟着愈瞪愈大……

  「住手。」

  男人像披着披风降临的超人一般,简单的一句话就阻止了彩绘十指的攻击。

  「妳知道我不喜欢凶悍的女人。」男人说,音调冷得像冰一样。

  闻言,女人彷佛是泄了气的气球,一秒钟前的狠劲全部消褪。她垮着脸,觉得世界似乎在她眼前崩毁了。「Johnny,你不能不要我……」

  男人举手招来出租车。「妳该回家了。」

  「Johnny……」

  「乖。」

  女人留恋地望着她心爱的男人,最后终于不舍地上了出租车,离开。

  离开?她就这么离开了

  是那个女人太好骗了,还是那个男人太会骗人了?

  黎又心用力推开环抱着自己的男人,怒气冲冲地瞪视他。「你不觉得自己太过分了吗?人家整颗心全放在你身上了,你竟是这么回报的?」

  男人笑,对于黎又心义愤填膺的责备只响应了三个字。「方仲元。」

  「啊?」黎又心一愣,眨眨眼。「什么?」

  男人耸肩,挂着潇洒自满的笑容。「情人之间应该知道彼此的名字,方仲元是我的名字,妳呢?」

  黎又心再眨了眨眼,然后不可思议地摇摇头。打出娘胎二十七年来,今天她算是开了眼界了,这男人实在痞得让人惊讶。

  「我才不管你的名字是什么!那跟我一点儿关系也没有,更何况我们根本不是情人!」

  方仲元打趣地凝视着眼前美丽的女子。所谓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,而他向来喜欢美人。「小姐这样说言重了,我真的很想认识妳。」

  黎又心无力地摇着头,揉揉抽痛的太阳穴。「很抱歉,我根本不想认识你。」

  她转身就要离开。老天,颂贤取车是取到美国去了吗?

  「等等。」方仲元出声。

  黎又心回头,双臂环胸,表情很不屑。「有何贵事?」

  「真不想认识我?可惜了我们这次如此美丽的邂逅……」

  黎又心翻了个大白眼,耸肩,学他自以为潇洒的痞痞样子。「不想。」

  方仲元大笑,并没因为女士的拒绝而退却。他走近,直到两人之间只剩一个拳头,只要他一伸手就能拥她入怀的距离,俯视着她。「妳很美。」

  男人的气息扑鼻而来,那混和着刮胡水的味道,轻易地蛊惑着女人,让人悸动……

  黎又心甩甩头,撇去心中突来的想法,懒洋洋地迎视他。「我知道自己有多美丽!闪开点,痞子男,你的味道让我想吐。」

  方仲元轻柔地挑起她的下颚。「午夜精灵,请告诉我妳的来历。」他低沉的嗓音,彷佛抚过爱人柔美娇躯的黑色丝绸般。

  「哇!」黎又心大叫,倏地倒退三大步,拚命搓着双臂冒出来的鸡皮疙瘩。「你真的太恶心了!午夜精灵?真亏你说得出口。我不想认识你,请你闪开!」

  黎又心的不屑表示得相当清楚,她开始东张西望地找寻她那两位分别跌到马桶里、以及跑去美国取车的好友行踪。

  方仲元一脸受伤地摀住心脏。「妳伤了我。」

  黎又心神经紧绷得想要尖叫,她哇哇抗议:「我伤了你我哪里能够伤你?你的脸皮比轮胎还厚,只要你不欺负别的女人就谢天谢地了,我怎么伤得了你?你到底想怎样?以为我一个弱女子好欺负吗?」

  方仲元露出小鹿斑比似的无辜眼神。「我要的不多,只想知道妳的名字而已,哪怕只是一个字,都可以让我雀跃万分。」

  黎又心嗤之以鼻。「你闪开啦!告诉你我的名字?你当我笨蛋吗?你是个没良心的大色狼耶,聪明的女人都知道该离你远一点儿!」

  方仲元帅帅地笑,故作潇洒地拢了下前额的头发,而后敞开双臂,向她前进。「唉,美人儿,妳太不了解我了,我怎么会是没良心的大色狼呢?我用情可深呢!」

  黎又心吓得频频后退,双手在胸前大大地摆了个「」。「用情深个屁啦!像你这种不懂爱情是独享的男人,我会信你才有鬼咧!」

  两人持续对峙着,一个前进、一个后退,其中还伴着黎又心尖叫的声音,寂静的巷弄突然之间变得热闹无比。

  「你闪开啦!别靠近我!」

  「呵,美人,告诉我妳的名字,我们交换个名片好不好?」

  「你闪开啦!」

  「美人……」

 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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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余颂贤回来时,看到的就是这副你追我躲的光景。她以为又心被无聊男子欺负,因此赶紧跳下车,正想破口大骂之际,却赫然发现那名无聊男子竟是——

  「方老板」

  黎又心发现颂贤的身影,逃命似地跑到她身旁。「颂贤,妳来得正好,帮我打死那个无聊男子!」阿贤可是有武术底子的,痞子男这下死定了!

  方仲元拍拍衣袖,一阵追逐后,衣服有些凌乱。他彬彬有礼,帅帅一笑。「余小姐,真巧。」

  黎又心的得意只维持了三秒,她惊讶地指指好友,再指指前方的无聊男子。「你们认识?」

  余颂贤叹了口气。方老板不好色,但喜欢美人,他每周一恋的伟大纪录,在科技界相当有名,只是又心的眼中、心中只有顾先生,因此对眼前这名在科技界有着响亮名号,同时也是顾先生相当重要的工作伙伴的男子丝毫没有印象。

  「他是方仲元。」余颂贤提醒她。

  黎又心双手插腰,很不友善。「干我屁事!」

  余颂贤无法置信地摇头。「妳真对他一点儿印象也没有?妳难道不看商业杂志的吗?」

  黎又心再摇头。「我有看,但除了顾先生,其它男人在我眼里都长得一个样。」

  颂贤拍了拍额头,觉得自己快要昏倒了。

  欧莎莎走了过来,又心和阿贤的所有对话她都听到了,她有礼地和眼前一派悠闲的男人打了招呼。「方先生,晚安。」

  黎又心见状又是一惊。「莎莎?连妳都认识他不会吧?他是一个大痞子耶!」

  欧莎莎嘴角微微抽搐。「又心,妳不可以和他吵架、骂他痞子。」

  黎又心提高音量,很不能理解。「为什么」

  「因为他是妳的顾先生最重要的金主,妳要是将他惹火了,五千万的资助金就没了,到时候妳的顾先生就会很伤心啦!」颂贤适时的解释,解开了所有谜底。

  黎又心突地一愣。「他是Johnny  Fang」她是知道顾先生有位长居在美国资助他的金主,但……她根本无法将伟大的金主跟眼前的痞子男联想在一起啊!

  「没错!」莎莎和颂贤坚定地点头。

  方仲元走近呆若木鸡的黎又心,伸出手,指腹温柔地抚过她细致柔嫩的脸颊。「我是方仲元,美丽的又心。」

  黎又心彷佛被火烫着一般,用力推开他的大掌,连连倒退三大步,清澈的美眸闪着炙热的熊熊怒火。「闪开啦!痞子男!你再摸我,我就剁了你的手!」

  「又心!」欧莎莎捧心尖叫。她是业务部的经理,当然明白眼前的金主对「派洛科技」有多么重要。

  黎又心气炸了。「金主又怎样?金主就可以一直吃我的豆腐吗?如果我向顾先生告状,他还可以站在这边欺负我吗?门儿都没有!」

  方仲元扬起嘴角笑着。晚风吹来,额前垂落的发遮住了他危险犀利的目光。「是吗?妳认为老顾会替妳伸张正义?」

  「废话!」黎又心回得既肯定又干脆。

  「那就拭目以待喽!」

  「哼!」黎又心没有响应,只是高仰着头,冷冷一哼。

  月光下,晚风微微吹拂,男女之间的战争正式开打!

  欧莎莎叹了口气,和这样的男子相斗,中间又夹着一个最爱的顾先生,唉,又心的胜算根本等于零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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