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,阳光将黄绿相间的窗帘缀上一层光粉。
准备好早餐的殷心筠亲吻着还在睡梦中的于中恺,“中恺,醒醒。”
他翻了好几次身才从梦中醒来,伸了好几个懒腰,又连打几个呵欠,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走进盥洗室。
殷心筠体贴地从身后跟了过来。“中恺,稀饭煮好了,还有你最喜欢的荷包蛋,我倒了点肉松在盘里,要不要打开酱瓜呢?”
他迅速地刷牙洗脸,抓了条毛巾将手上的水滴拭干,瞄了眼手腕上的表,转过身面对她。“没时间吃了,今天我得先载妈妈到机场,你没忘吧?”
“没有忘,那是十点钟的事,你有的是时间吃完早餐。”
于中恺挑了挑眉,“喔,我忘了跟你提,妈要我早点去接她。”
殷心筠走过去,双手环抱他的腰,将脸埋入他的胸膛,撒着娇说:“人家弄了好久耶,再说,你昨天不是肠胃不舒服,外面东西又油又腻的,先吃点稀饭,否则饿到中午,对你的胃更不好。”
他在她额上轻吻了下,拨开她的手。“留到晚上吧,我保证晚上一定把所有稀饭吃光。现在我得赶紧换好衣服,不然晚些到老妈可又要唠叨我了。对了,你早上不也有事?嘿,今早老板不在,可得靠你这老板娘撑场面啦!”
殷心筠只是挂着微笑注视着他。
看着他换上她准备好的浅蓝格子衬衫、藏青西装、印着巴黎铁塔的深蓝领带,在充满阳光的窗旁,显得格外卓尔不群。
大一刚入学,殷心筠就注意到他,当时,于中恺是她大四的学长。一群男男女女中,她一眼就看出他绝非凡夫俗子之辈。他机智聪敏、满腹经纶,常为众人之首,生于富家却毫无膏粱子弟之气。
她当他是偶像,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白马王子。
但却没想到踏出校门就业,第一份工作的老板竟是他的父亲,而他正是她的顶头上司。
“你在想什么?”
已准备就绪的于中恺过来拍着她的肩膀,才把耽溺于过去回忆中的殷心筠唤了回来。
她摇摇头,仍是一张笑脸,“想你呀,只要每天早晨能将你唤醒,望着站在阳光下的这个帅男人,就够令我开心的。”
他以食指轻碰了下她的鼻梁,“快来不及喽,如果你再不换衣服化妆准备上班,公司小妹们一定会搞得天下大乱。我很想陪你一起到公司,但是今天我把时间留给妈妈了,不会吃醋吧?”
“怎么会?”
于中恺抓了公事包就往楼梯走,殷心筠跟随在后。到了大门口,他仓猝地吻了下她的脸颊,“拜了!”
他几乎是小跑步地进车库。
上了二楼,依依不舍于中恺离开的殷心筠靠在窗边,看着他火速开车离去,心头隐隐不安。
只要他不在她的视线内,强烈的不安感就在殷心筠的心里翻搅,每分每秒无时无刻不在想着,他在做什么?吃了哪些东西?见了哪些人?
她和他的关系就像风筝与放风筝的人。
于中恺是一只飞得又高又远的风筝,拥有鲜艳、美丽的图案,而她是站在地面上痴痴望着风筝的人,和他之间只连声着细细的一条线。
风筝有自由飞翔的能力,完全不受线的牵制。
她可以拉住线,但却无法收线。
然而只要狂风一至,线轻易就断了。
过去在他们之间曾有过几道旋风,来得快去得也急,在断线之前,都被她及时拉了回来;但这次和以前不一样,殷心筠敏感察觉到,最担心的事恐怕就要发生。
虽然有很多女孩会对他投怀送抱,但他最多也只是打哈哈逢场作戏,眼神不曾认真过;但对Tiffany,他的眼神不但认真,而且小心翼翼,看得出来他很在乎Tiffany的每句话。以前听中恺谈论Tiffany,她以为只是纯粹出自对舞蹈艺术的热忱,如同相中一件宝物,但经过昨晚,她发现事实并不如自己所想。
于中恺注视Tiffany时露出的炽热眼光,她从来不曾见过。
殷心筠满腹嫉妒,却不知所措。
为什么爱情这么磨人?原本以为找到心目中的白马王子,从此就可以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。
但事实好像不是这么回事。
好烦的心情,她一定得找人好好谈谈解解闷,不然再这样胡思乱想下去,自己一定会疯掉。于是她拨了通电话给最疼爱她的哥哥。
***
星期一,尤其是隔了一个周休二日的礼拜,特别忙碌。
殷之澈从一早就埋首在电脑中,敲敲打打修改程式,他答应今天下班前要秀给另外两名合伙人看的。
直到秘书进来提醒他,差十五分就要十二点,如果再不准备出门赴约,恐怕就要迟到了。他才耸耸肩,又转了转肩胛骨,颈部做了好几个三百六十度旋转后,才关掉电脑。
和妹妹心筠的好今天共进午餐,之前他已经延了好几回,所以这一次他向她保证绝不会放她鸽子。
殷之澈站起身整理一下已凌乱的衣裳,顺便用脚将半开的档案柜蹋回去,桌上散落的书籍资料暂时不管,胡乱抓了件衣架上的外套,边穿边从办公室走出来。
“Miss刘,别让人进去把我的资料给弄乱了!”
丢了句叮咛给秘书,自己便赶忙赴约去了。
其实是怕都属看见他乱得一塌胡涂的办公室,那可有损他的威严。但换成员工的想法,才没有人愿意进去他的办公室,因为每个人都躲他而唯恐不及。
殷之澈,三十二岁,WAnet电脑网路创业公司的创办人之一。虽然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,却有七十岁老头的顽固、二十岁少年率性的怪脾气。
不喜欢抽烟、喝酒,不爱上KTV、PUB。
唯一的嗜好电脑,唯一的爱人——电脑,唯一的专长电脑。
和人谀话三句不离电脑,连形容事物、骂人的辞汇都离不开电脑。
他对电脑的痴迷,连妹妹殷心筠都感到不可思议,尤其是这种科技的产物,总是令她退避三舍。她实在搞不懂在一个比电视还小的框框里,会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,能让人废寝忘食?
尽管兴趣与工作的性质相差十万八千里,但在三个哥哥中,殷心筠还是喜欢这个年纪最长的哥哥。
他最疼地,也最愿意花时间在她身上。
他的枯燥生活不过是因为太早扛起家中经济负担,根本没时间接触花花世界;现在大家都长大了,甚至连她这个最小的妹妹都已自立,他不该再把自己紧绑在工作上,也该懂得生活情趣,否则到了四十岁,恐怕还是王老五一个。
所以三不五时,殷心筠总要来烦烦他,以免他的生活太过于无趣。
于是今天,她刻意约哥哥在东区的年轻化美式餐厅吃午餐,而不是随便找家路旁的川菜馆,或是一客一百五十元的牛排店。
殷心筠在红白相间的招牌下等了十分钟,才看见殷之澈匆匆忙忙地骑着摩托车赶到。
“你又迟到了,约会让女人等是一件丢脸的事耶!”
“等等,我先去停车。”
他带着满脸歉意,急忙在人行道一长排车辆中挤进他的车。在台北,不但人多,车也多,常常为了停辆车而大费周章。当殷之澈把车停好再次回到妹妹的面前,已是满头大汗,又过了十分钟。
殷心筠故意撤嘴,“哥,你让我呆呆站在这里等了你二十分钟耶,我也被人白白看了二十分钟,你要拿什么赔我?”
“一套恋爱物语的电玩,或是印有Kitty猫的滑鼠?”他认真思索后回道。
“你还当我是小孩?哥,我二十三岁了!”
“呃?我以为女生都喜欢Hello-Kitty,上一次推出Kitty猫滑鼠的赠品,让公司多了不少业绩,我还叫同事特别留一个给你,怎么?你不喜欢,不要了?”
她故意说:“留给你的女朋友吧!”
他敲了下妹妹的头,“就知道你爱亏我,我哪来的女朋友?!”
“去找哇!谁教你把所有的时间都伺候你的电脑去了。”
“噢,电脑可比女人好伺候多了。”
殷心筠擦起了腰。“我也是女人,你的意思是说我也很难伺候罗?我看呀,你根本就是怕追不到女人,所以就说自己不需要女人。”
妹妹就是受欺负他的个性耿直、不擅于和女人交际,殷之澈知道这是妹妹的激将法,但很显然自己受到了影响。
东区人潮汹涌,不时有漂亮美眉从身旁走过,成熟艳丽的女人也不少,妹妹朝他大喊的那句“不需要女人”让他傻了眼、红了脸,简直是把他的性生活暴露在阳光下。
为了伪装自己,他马上板起面孔,“还要不要吃饭?”
噢,快翻脸了!殷心筠知道已经碰触到哥哥的极限,玩笑话也不敢多说,赶紧露出最甜美的笑容,“当然要,我快饿扁了。”
鸡翅、肋排、薯条、汽水一一端上了桌,兄妹俩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彼此最近的生活。
“哥,最近生意怎么样?”
“还可以,雁祥和国强每天在外忙得不见人影,我正忙着研发更新奇的网路游戏。你呢?”
“我?嗯,忙着筹办国外艺术团体到台湾表演的事项。”
“你的那个……咳……男朋友呢?”殷之澈不喜欢于中恺,所以只以男朋友称呼。
“和我一样,都很忙呀!”
提起于中恺,殷心筠的笑容收敛了些,她故意轻描淡写地避开不提,但殷之澈还是发现了妹妹眼底的淡淡忧愁。
事情不对劲!
上回和她吃饭的时候,她还甜蜜地说着自己的男朋友得了什么奖,满脸喜孜孜的。
殷之澈搁下鸡翅,知道妹妹自尊心强,他没直截了当开口,只是试探性地问:“要不要我把刚研发出来的新游戏里的坏人名字改成于中恺?”
她惊讶地抬头,“啊?有这么明显吗?”
“心筠,你身上有哪块胎记是我不知道的?”
“是呀!”殷心筠微微苦笑,拿起还冒着泡的汽水猛灌,一副完全不想提起的模样。
殷之澈很清楚自己妹妹的个性,别看她外表柔柔弱弱,其实骨子里倔强得不得了。当初所有的家人全都反对她和于中恺来往,这家伙的名声太坏,身旁的女人如过江之鲫,但心筠就是一头栽进去,任凭谁劝阻,她一概不理,说什么她的爱足以让一个浪子回头。
这是什么时代了?两千年都快过去了,爱情这种东西已经不再永远忠贞,一见钟情经常在发生,但情有独钟这种事却逐渐减少。
“有什么困难一定要告诉我,好吗?”
殷心筠不想让哥哥为她担心,故作轻松地拍了拍他的肩膀。“别小看你老妹的本领,还是少操点心在我身上,多用点心在我未来嫂子身上吧!二哥、三哥他们都已经不知道在爱河里来回几遍了,你竟然只是站在岸边观望。”
“我怕水呀!”
他佯装一副惊慌的模样,逗得殷心筠发笑。
“谁不知道你可是自由式高手,小心点,我可会去找一个深潭让你栽进去。”她故意恐吓他。
***
“这是什么玩意儿?”
当殷之澈秀出他刚修改好的最新电脑程式,其他两名合伙人顿时傻了眼。
孙雁祥和凌国强是杰出的行销高手,但对电脑只知皮毛,所以当他们看见一个活泼乱蹦的小女孩在萤幕前跳着流行舞步时,还搞不懂殷之澈的用意。
殷之澈露出得意的笑脸,不停地按着滑鼠键,解说他的新软体,“和养电子鸡的原理很像,但不同的是小莉会说话、会唱歌,你还可以帮她换衣服。”
凌国强皱皱眉,“这不就和其他网站养小孩的点子是一样的?别人已经用过了,不新奇了。”
“等等,我还没说完呢!是和养小孩一样,但是最大的不同,就是小莉可以交朋友。”
这回换孙雁祥摇头,“我不懂。”
“这可是机密,你们听完后绝对不可以告诉其他人。”得到两名合伙人点头允诺后,殷之澈继续说道:“假设小莉是我的小孩,你也有一个叫小美的,我们刚好在网路上,她们便会自动出来打招呼,和ICQ的道理一样,只要对方一上线,就可以发现朋友的踪影,甚至我们还可以让小孩参加夏令营之类的社团,她们还会写信回家。”
国强脑筋一时还没转过来,“夏令营?谁办的夏令营?”
雁祥则是两眼发亮,语气兴奋,“当然是我们办的夏令营,还有减肥营、数学营,这一定可以吸引X、Y世代的小孩们加人我们的会员,一个拉一个,太有趣了!如果是参加科学营,说不定小莉还可以变成新一代的居里夫人,呵呵呵……之澈,你真是天才!什么时候可以正式推出这个活动?”
殷之澈意气风发地笑了笑,“再给我两天,程式可以修得更好,剩下的就看你们喽!”
“那有什么问题?讲到能赚钱,我比谁都勤奋!”孙雁祥摩拳擦掌,喜孜孜地说。
三人的小组会议愉快地在六点前开完,原本殷之澈想找雁祥和国强出去吃个饭,但却因两人早有约而作罢!
“没办法,今天是七夕,得留给情人。”国强说。
雁祥在拍拍屁股离开前则咕哝道:“是嘛,之澈一定能谅解的。女人呀,这种日子不对她特别殷勤,可是会一直唠叨到明年啊!”
对于节日从来没什么记性的殷之澈压根就不知道今天是情人节,难怪心筠约的是中午而不是晚上。对他而言没有差别,他可以天天都是情人节,也可以天天都是母亲节,反正都没有人相陪。
同仁全走光了,他不得不感叹情人节的魅力,面对空无一人的办公室也不想留。拎了Notebook,锁上门。
摩托车停在两条巷子之外,殷之澈走在红砖人行道上,不时仰着头观望天际,接近秋天的黄昏,天空依然明亮。
尽管台北上方雾蒙蒙一片,但云朵依稀可见。
意接近夜晚,情人节的气氛愈浓厚,每走几步路就看见摆在店门前向路人招手似的花柬,西餐厅传出温柔的情歌,吸引路人目光的小灯泡在树丛、墙壁、招牌上绽放光芒,让人误以为是带来幸福的星子。
殷之澈对于气氛的变化没什么在意,他专心地走着,想早点骑上车,离开都市。
只是整条街似乎都沉醉在情人节的气氛中,捧着花束、带着笑脸相拥的情侣愈来愈多,陶醉在两人世界的情人也愈来愈多,专心走路的殷之澈一连迎面撞上好几对。
情侣们没多说话,只对他仍形单影只的模样,投以可怜的眼光。
殷之澈也没多加留意,倒是当他走过某家他常进的艺廊门口时,看见了一张大型海报,让他停下脚步。
背景是黑色的,主角是两名婆娑起舞的舞者,她们身上仅着黑色薄纱,双手相互缠绕高高举起,仿佛欲抓住什么,右脚轻轻抬起,独立的左脚只以脚尖支撑身体。
她们展现出优美的身体语言,和诱人急于探索的未知。
然而更引起殷之澈注目的是海报右下侧、宛如安静打坐的舞者。她所占的篇幅恐怕只有着黑纱主角的百分之一,全身素白,脸上的表情凛若冰霜,眼神却有着异于常人的哀戚。
那股哀愁深深震撼了他。
殷之澈觉得自己仿佛一眼就能看穿她心底的痛苦,而感同身受。凝视海报中她的眼睛,他以为看到了自己的。就像一面镜子。
他的灵魂深深被钉住。
海报正中央写着“纽约现代舞蹈团”,殷之澈离开前,默念了好几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