挂在天空的月亮很美,犹如白色玉盘,毫无瑕疵。
风徐徐吹在脸上很舒服,也吹起梁书妃的发丝。
吃过米粉汤,孙如鸿送她回家,两人走在路上,身影因为路灯投射在地上,拉得很长,不晓得是谁的脚步故意放缓,他们的速度愈来愈慢。
「为什么搬出来?」
「是我赌气啦!我爸说我光说不练,不可能会成功,我一气之下就说不成功就不回去。」梁书妃瞥了他一眼。
孙如鸿清楚她仍记着上次在咖啡店他说的话。
「妳父亲是关心妳。」
「外人可以这样说我,伹他不行,因为他是我爸,他应该要给我鼓励,而不是要我一味接受现实。」
「难道妳要他到老还得担心妳的生活吗?」他提出公正的见解。
「我也知道啊,只是……总该让我尝试一下才能确定我会不会成功不是吗?我知道你们都认为我不切实际,可这是我的梦想、我的人生,我知道该怎么掌握。」她的坚持也很难撼动。
「希望妳成功。」
「这句话就顺耳多了。对了,你觉得我该怎么拒绝阿志才不会伤了他的心?」她不是男人,需要一点建议。
「直接跟他说。」年轻人该多受几次伤才会成长。
「太狠、太直接了。」她都说了不想伤他的心,阿志是个好男孩,可她对他不心动。
「上班时间跟他错开。」再狠一点,会建议她直接辞职。
「嗯,我也打算这么做。」
「我还有一个更棒的建议。」
「什么?」
「告诉他妳有男朋友。」斩草不除根,春风吹又生,他熟记这真理。
「为什么不说有喜欢的人就好?」说有男朋友,还是太狠。
「因为他会以为自己还有机会对妳纠缠不已,等他感情放太深了,那就没办法要他放弃了,男人是需要明白告知,妳不说,以为是好心,结果却害了两个人。」
「有这么严重?」
「当然,我不会骗妳。」
「好吧,你说的很有道理,我先暗示一下,如果他还不明白,我再骗他。」
「需要假的男朋友,我会很乐意提供帮助。」
「谢谢你。我觉得你人其实挺好的,只要嘴巴别这么毒的话,肯定很完美。」
「太完美会遭天妒,提早了结我的命。我觉得这样的我刚刚好,多一分嫌多、少一分嫌少,恰到好处。」
这么自满的话听得梁书妃噗哧一笑,她认识的人没人比他还要更自信了,却也让她开怀,刚刚过于低落的情绪总算在笑声中有了宣泄的出口。
谁教她每每想起那件事,总是无比自责,明知自己挽救不了什么,但那份压力始终搁在心头上,无法遗忘。
「我这么好,对我有没有心动呢?」孙如鸿开始要求同等待遇,因为他对她已经有一些些心动了。
「没……没有,怎么可能?别说笑了!」虽然是有一丝丝的好感,不过离心动还是有段距离,好友的前车之鉴,令她不可不慎防。
他捣着胸口,一脸难过。「真伤我的心。」
「少来了!」她赏了记白眼给孙如鸿,不信,又呵呵笑到无法遏止的地步。
这个人怎么这么有趣?毒的时候,她气得快跳脚,恨不得跟他划清界线,老死不相往来;好的时候,又让她笑到不行、开心不已,庆幸有认识他。
「我说的是实话。」他说谎话,她全信,他说实话,她一点也不信,这可真难办。
「是是是……」她敷衍地嚷道:「我家到了,你也快点回去吧,谢谢你今晚帮我这么多,改天再正式请你一顿!」
「让我请妳。」他终于明白她笔下的女主角个个独立是因为她的性格本如此。但太坚强的女性只会让男人自惭形秽。
「为什么?」
「因为妳今天让我很开心。」他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,一旦喜欢就会执着下去。
九年前梁书妃的笑容让他揪心就是个警讯,但那时他没注意到,直到现在,才清楚她的笑容根本就是他的弱点,一见她笑,他心情便好。
「你不是手头紧?没关系啦,请客不急,先好好工作,等你下次发薪水我们再一块去吃饭,各付各的,我们工作都很辛苦,谁都别占谁的便宜,就这样吧!」跟孙如鸿相处没压力又愉快,可惜时间晚了。
互道晚安后,孙如鸿站在楼下,点燃一根烟目送她上楼,直到确定她屋里的灯亮了,又多留片刻后,他才熄烟上车。
摊开掌心,适才搂着梁书妃的感觉犹在,一股柔柔的感觉霎时填满他的心。
写小说真能当职业?
他不信。
他的看法比较接近她父亲,希望她能有份稳定的正职,这样的人生或许少了冒险,但比较有保障。
陈经理还在等她回公司上班,他希望她能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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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家年纪最小、远在高雄念大学的梁致宣,接获大姊搬出家里的消息,一有放假,马上北上来弄清楚事情的经过。
站在小小的屋内,梁致宣对从未离开过家里的大姊是既钦佩又心疼。「大姊,住在这里妳受得了吗?」一个房间、一个厕所,小得不得了。
「已经习惯了,坐下。」梁书妃拍拍地板示意小弟坐下,他太高了,站在她屋内显得房子更狭窄。
「干嘛跟爸呕气呢?他也是为妳好。」
刚走了一个小妹,又来一个说客,是怎样?觉得她一个人就会饿死是不是?
「我没呕气,我是想证明自己可以实现梦想。」一口喝光开水,她满肚子怨气。
梁致宣搔搔头发,对于大姊轻率的做法很不认同。「梦想又不能当饭吃。」
「所以我去找工作了,可以养活自己,你别担心。」干嘛每个人都非要她进公司不可,现在经济不景气,大公司也不见得稳定,要想赚钱就要出奇招。
「我不是担心妳的工作,我是担心妳的小说。」身为梁书妃的弟弟,他自然也被荼毒过几次,看不懂爱情小说,还被逼着要看完,说不出心得,死也得吐出一百个字来,否则下场自理,回想过去惨不忍睹的时光,他深深庆幸现在自己远在高雄。
梁书妃开心地摸摸小弟的头,自母亲后,终于又在弟弟这里获得温暖。
「致宣,没想到你这么关心姊的小说。」
他不是关心,他是希望大姊能彻底放弃这不可能的任务,也敬佩她的毅力,但这种事也得有点天分,大姊肯定是没天分,要不然为何到现在都没被录取过一本稿子,肯定跟资质有关。
她拍拍小弟的肩膀,满心感动。「谢谢你,你放心好了,我一定会写一本很好看的小说……对了,有没有空?帮我看一本小说。」
「不好意思,我考试快到了,没空耶。」
梁书妃把自己写的小说塞给小弟。「没关系,带在车上看,从台北到高雄很远,够你看了。」
不不不……他就是不希望再被荼毒啊!
「乖,好好看,给我一千字的心得,知道吗?」
呜呜呜,早知道他就不要过来了。
他真的不想看大姊写的小说啦!比教科书还更容易帮助睡眠,这教他怎么给心得?
既然连小弟都这么支持自己,梁书妃愈来愈有信心了,她有感觉,自己这次所写的小说必定会成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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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早上,孙如鸿来到梁书妃家门前,按下门铃。
梁书妃揉着惺忪睡眼,穿着一只拖鞋前来开门。今天早上四点才睡,她根本还没醒。
「早。」看见她一身哆啦A梦的睡衣,他不禁暗笑。
「早……你来干什么?」
浓浓的睡意、沙哑的嗓音,让孙如鸿看了更觉得她可爱。
「帮妳送家具。」孙如鸿径自走入,将她推到安全的地方,才招呼身后的人把家具一一搬入。
五个字在梁书妃脑子里逐渐发酵,但反应速度太慢,直到亲眼见到有人扛着家具走进她屋里这个催化剂,才唤醒她的神智。
「这是在干嘛啊?!」
床、懒人椅、日式桌子、电视、衣橱、小冰箱,一等家具摆好,她的房子看起来更窄了,她能站的位置愈来愈小。
「上次帮妳搬家,我觉得妳屋子少了太多东西,而妳的床跟桌子又老旧,我怕万一不幸让妳摔下来,可就不好了,因此才打算送妳几样家具。没关系,没多少钱的,妳尽管收下就是。」孙如鸿微笑解释自己的行为。
「呃……能不能退啊?」看着这些侵占她屋子的庞然大物,她笑不出来。
「妳不想接受我的好意?」他满脸错愕。
「……不是啦,你不是业绩不好吗?业务员靠业绩分红,你没业绩哪来的钱,还是省着点用,七天以内退货,应该来得及吧?」梁书妃说着就想把那些工人叫回来,要他们把家具搬回去换钱。
孙如鸿拉住她的手,不让她追出去。「我说了没关系,我只是希望能对妳好一点,这是身为朋友应该表现的心意,钱不是问题,妳千万别放在心上,这些都是我的心意,妳一定要接受,要不然就是不当我是朋友!」
哪有人这样逼法,是嫌钱太多没处花啊?
「我们是朋友,但我没要你破费。」要是送她钱就好了。
才搬出来没多久,就已经感受到社会的残酷,每样东西都要钱,害她变得锱铢必较,连颠倒的作息也正在努力改变,毕竟晚上打字很浪费电,有办法的话,她也会赖在有插座的咖啡店里,点一杯咖啡从早上坐到晚上,努力打字,实现梦想。
「能让妳开心,就值得了,看看还喜欢吗?我尽量选择跟妳房间相配的颜色。」他双手搭在梁书妃的肩上,表情相当愉快。
「一定很贵吧?」
「怎么会?才八万多而已。」
八……八万……是土匪喔。「太贵了吧?你没杀价吗?」
「当然有,老板还自动帮我降两万元。」
不是土匪,简直就是超级大大土匪,这几样东西若她来买,肯定三万元以内搞定,这家伙这么不懂得存钱,她忧心他的将来,这样的男人一定要有个很会理财的妻子。
「全退了吧。太贵了。」她嚷嚷着。
「老板说货物既出,概不退货。」
「去骗鬼啦!七天以内可以退货,要不然我找消基会告他,名片拿来,我带你去退货。」有这种土匪老板,她非去教训一顿不可。
「没名片。」
「电话号码呢?」
「没记住。」 、
「……你总该知道地址吧?」她愕然,真会被他打败。
「老板说算我便宜,但就是不能退货,我答应他了。妳就安心收下我的礼物吧,这点钱我还负担得起。」他就是非逼她接受不可。「书妃,妳就接受吧,好不好呢?」最后一句好不好,孙如鸿低沉的嗓音特别轻柔、特别教人无法拒绝。
连梁书妃都差点失了神,漾在他脸上的笑容是那样渴求,她叹口气,只好妥协。「八万是吧?我给你四万。」
「书妃,我是要送妳,不是要跟妳拿钱。」他一脸不悦,内心却十分满意这结果,他就是希望她破费,经济一拮据后,她势必得回家。
「一人一半是我最后底线,要不然你就将这些家具拿回你家。」晓得孙如鸿为自己着想,她很感动,但同时荷包也大失血。
毕竟他们非亲非故,她无法全部接受,但看见那张床那么舒服、懒人椅那样可爱,她也很想把这些家具留下,因此各自付一半是她的最大让步。
「这样啊……好吧。」他露出很为难的模样。「那妳喜欢吗?」
「喜欢……」这么贵,她怎么会不喜欢。「下次别再送我礼物了,给我你的银行账号,我明天汇钱给你。以后千万别再买东西送我了,千万不要!」
「不喜欢我送妳礼物?」
「我们只是朋友,没必要为我这么破费。」还害她也得跟着破费。
「我希望看妳开心。」这句是实话。
「为什么?」还没人为自己做到这地步,是让她很感动啦,不过压力也挺大的。
「因为我喜欢妳。」这句也是实话。
「你……喜欢我?是像朋友那样的喜欢吧?」她惊愕不已,倒退三大步。
「不是。」反应有必要这么激动吗?「我追妳好不好?」
「不好,我们才刚认识不到一个月,时间太短了,我们根本都还不了解彼此。」好可怕,孙如鸿是何时喜欢上自己的,她怎么都没感觉?但说老实话,她还挺喜欢跟他相处的,他这人好的时候还真是没话说,又老能逗她笑开怀,自信中又不失幽默,当朋友肯定没问题,但若要当情人的话……
她仍旧没心动。
「妳自己写小说,应该清楚爱情来的时候绝对不会给妳时间准备。」写爱情小说的人不是应该浪漫又多情吗?
「那是小说,现实生活里,我还是希望给我一点时间准备,太措手不及会让我不够理智。」
也是有人对她说喜欢,不过都没有孙如鸿给她的感觉来得强烈,不过他一会儿对她好、一会儿又对她坏,让她无法捉摸,把一个善变的情人摆在身边,她会很不安,尤其仔细看的话,他还有双犯桃花的眼,很会电人,有时候光盯着他的眼就会脸红,跟这样的人交往,她会很累。
她的小说要惊天动地,要教人呼吸困难,心跳加速,但她的爱情不需要轰轰烈烈,只要细水长流就够了,就像她父母那样,相知相惜,永远珍惜对方,那样才是她要的爱情。
「那妳喜欢的是怎样的男人、怎样的爱情?」
「能让我不论发生什么事都想跟他分享,睁开眼睛就想看见他、闭上眼睛就会梦见他的男人;我不要太激烈的爱情、不要难分难舍的梦幻,我要的是像空气那样的存在,看不见却不能没有。」
再次,孙如鸿被她的话感动了。
他喜欢她的爱情观,暖得教他感到甜蜜万分——如同空气那样的存在,看不见却不能没有,能被她爱上一定很幸福。
他想抓住这份幸福!
多么特别的形容,这小笨蛋总是能教他意外连连,既然放不了、割不下,只好将她捧在手上好好呵护。
「那么,从今天开始我要追求妳,妳可以开始准备了!」他依她的请求预告着。
「喂喂……我还没答应耶!」太独断了。
孙如鸿走近她,很想把她搂入怀。「真那么讨厌我?连一点机会也不给我?」
「不……不是啦……」靠那么近做什么,她都闻到他身上沐浴乳清新的味道,很淡,却深深沁入她的鼻子里直达她的心脏,震得她心跳莫名加速。
孙如鸿长得很帅,离他太近,她会无法抵挡。
「那为什么不答应?」晓得自己对梁书妃产生影响,孙如鸿乐不可支,恨不得一把抱住她,让她更头昏脑胀,爱上自己。
「因为……我还没心动。」她的呼吸急促了。
「很好,我会让妳心动,让妳爱我爱到欲罢不能,妳等着吧!」追她又同时让她放弃不切实际的梦想,这样比较合乎利益。
「嗄?!」望着孙如鸿如同一阵风消失无踪,梁书妃眨眨眼,对于身边骤然消失的空位,发了呆。
她总觉得孙如鸿变得不一样了,刚开始冷冰冰,难以亲近,现在却好像一阵狂风,迫不及待要改变她的人生,她很想逃,却似乎晚了一步。
她该接受吗?
但她还没有心动的感觉啊!
要相知相守一生,至少也要让她心动过才行,她很坚持这点。
对孙如鸿真没心动吗?那为何心跳得这么快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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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如鸿说到做到,从隔天开始,每天都来咖啡店看她,风雨无阻。
有时候带着一朵玫瑰花,有时候是一张他很喜欢的CD口或是VCD,今天则是带着她喜欢吃的甜甜圈给她,为了这三十个甜甜圈,他特地请假亲自去排队,一排就是四个多钟头,看见她吃得吮指,笑咪咪的,一副饱足的样子,这样的辛苦也值得了。
「好好吃喔,哪里买的?」
「天母。」他诚实道,这么辛苦当然要听她的感激。
「排多久?」她晓得那间甜甜圈店,刚开幕没多久她有个男同事为了女朋友去排过,排到差点让他们分手,可怕的甜甜圈效应!
「四个小时又十五分。」电视新闻没骗人,果然一次得排四个小时。
「下次不要再这样了,我会过意不去。」
「对我笑一下,我就认为很值得。喜欢一个人就会心甘情愿为她做任何事,这很正常的啊,难道妳的男主角不会这么做?」真的听见梁书妃的歉意,他又不舍,对于自己反复的心情,他是愈来愈觉得莫名其妙,喜欢她,对她好,有时候又想跟她斗嘴,调剂身心,喜欢看她笑得天真,更爱她气得跳脚,却又拿自己没辙。
爱情啊,果然很难懂。
把最后一口甜甜圈吃进嘴里,抹抹嘴角,梁书妃露出无辜的神情。「我有这么好吗?」
「当然好了,跟妳在一起我觉得很舒服,有种如沐春风的感受,我很喜欢。妳呢?对我有没有更多一点好感?」他问得直接。
自从孙如鸿表明要追梁书妃后,他的性子更加直接,毫不修饰,每回来到咖啡店,只要一瞧见她的身影,火热的目光就专注地注视她,她移动,他移动;她停下,他也停下,好似想在她身上凿出洞来,看得连其它同事都发觉不对劲,纷纷向她露出暧昧的笑容,令她怪不好意思,很想躲回厨房去负责餐点,不想出来服务客人。
她的女同事们一块祝福她,她们都觉得她的男朋友很疼她,值得托付终身,不管怎么解释,她们就是认定孙如鸿是她的男朋友,不得上诉,后来她也不再反对,只因她的心底竟然对这个认定感到有些甜蜜。
孙如鸿的爱情实在太教人无法抵挡,她的心几乎快陷落。
「被你爱上的人一定很幸福。」梁书妃有感而发。
「要被我爱上很难,一旦爱上,我会疼她、宠她、哄她,每天给她惊喜。」他坦率道,绝不掩饰自己对梁书妃的喜欢。
要能打动他的人的确很少,正因为如此,他更珍惜梁书妃。每天下了班过来就为见她一面、看她一笑,分开时又相当舍不得,梁书妃已经习惯早睡,十点多就会把他赶出来,害他得站在她家楼下多抽一根烟才愿意走。
孙如鸿自己也不晓得怎会喜欢梁书妃到这么疯狂的地步,只要看见她笑了,心情就好了,没想到九年前觉得认真的她很没趣,哪知现下却喜欢上她的直接与真诚,真是千金难买早知道。
「追到手后呢?」太多例子都是发生在得手之后,就算现在间了也没意思,但她仍想知道孙如鸿是怎么想的。
「等妳被我追到就会知道,我不爱说太多话来保证什么,因为没做到什么都没用,不过我会尽我的一切来让妳开心,因为我喜欢看见妳开心的样子。」
不用照镜子,梁书妃也清楚自己连眉眼都在笑,因为孙如鸿的话真的打动她。
「你也吃个甜甜圈吧。」她把自己喜欢的食物分给他。
「妳还没说有没有更喜欢我一点?」
「有,有多喜欢……一点点。」她故意拉长尾音,故意吊他胃口。
「只有一点点啊?没关系,我还有成长的空间。」
纵使一点点而已,也让孙如鸿眉开眼笑了,那笑容迷人又深情,梁书妃看得差点傻了。假如每天都多喜欢孙如鸿一点,总有一天会满出来的吧?她却一点也不介意。
她很期待看见这种结果。
夜深了,人醉了,爵士音乐慵懒的旋律轻轻响起,咖啡店的客人愈来愈少,外头的霓虹灯点亮深夜。
梁书妃不太想回家,只想跟他作伴,听他低沉的嗓音说着今天做了什么事,看着他多变化的表情;见他时而严肃,时而又风趣的态度;他笑的时候,会先挑眉,然后才是牵动唇角。
不知怎地,只要是孙如鸿,总会吸引她多看几眼,看得目不转睛,不想闭上眼睛,他就像是个发光体,亮亮的,会让人心情很好,即使一直盯着也不觉得烦。
突然间,她觉得自己有点喜欢孙如鸿了。
为了这动心的一瞬,他们一直待着,互聊自己的过去、习惯,还有一些琐碎到比芝麻还小的事情,可他们却听得津津有味。
他俩所在的小小范围就像是独立的空间,隔绝了外界的嘈杂,在他们的世界里,他们只能听见彼此的声音、看见彼此,其它的,根本无法影响他们。
聊得太愉快了,教他们完全遗忘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