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不觉,聂思枫已做了秦天君两个星期的秘书,同样,她也跟他同居了两星期。
「喂!吃饭了。」她步出厨房时喊了他一声。
秦天君闻言,马上走过来,看到她手上端着一盘菜。
「好像很好吃的样子!」说着,他便拿了一块肉,送到嘴里去。
「好吃!」他笑道。
聂思枫拿他没办法,无奈地白他一眼,将菜放在饭桌上,接着走回厨房,把所有的菜都端上桌。
事实上,她很难想象在工作上,手腕高明犀利的秦天君,会有这么孩子气的一面。
难想象是难想象了点,不过……「也蛮可爱的。」她微笑着喃喃自语,然后把最后一道菜端到饭桌上去。
所有菜都上桌后,他双手合十,笑道:「开动啰!」
他这举动虽然已看了两星期,但她心头那份感动,却仍萦回不散。
她答应做他的佣人,做饭给他吃是应该的,但每次吃饭,他总是用着感恩、愉悦的心情来吃,让聂思枫很是感动。
越和他相处,她越是发现──
「其实,你也是个不错的人。」她轻声道。
「呃?」专心品尝佳肴的他,没听清楚她说什么。
「我是说,你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难伺候,也没有我预期中的大少爷脾气。和你一起住,算是蛮愉快的。」
这可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呢!
「妳想称赞我待人有礼、和善英俊、平易近人,可以直接说,不用绕圈子!」他笑着接受她的赞美。
聂思枫翻了翻白眼,「如果你不那么自大、自恋,我想我会更喜欢你。」
「我想我会更喜欢你……」秦天君仔细咀嚼她这句话,「嗯,照逻辑推理,意思就是──妳喜欢我,不过因为妳觉得我自大、自恋,所以没有更进一步地喜欢我。
我这样解读妳刚才的那句话,应该没有错吧?」
「呃……这个……」她一时语塞,举筷的手顿住了。
秦天君直盯着她,俊美的脸孔漾出一抹真心的灿烂笑靥,他调皮地朝她眨眨眼,「妳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?」
终于让他等到这句话了!才同居十四天,就已经有这样的效果,那么她爱上他,就指日可待了。
「你……你别误会啊!」她有点脸红地吼道,「我只是一时口误而已!刚才我是想说,如果你不那么自大、自恋,我……我想我会更……更……」她「更」了半天,还是「更」不出个所以然。
帅气的脸孔凑近她,「更什么?」有这么好的机会触及她的感情世界,他怎么能不把握?
被他突来的靠近吓了一跳,她连忙脱口道:「更……更仰慕你啊!」
「妳仰慕我?!」他眼中闪过无数喜悦的星星。「什么时候开始的?」
「不……不!」她急忙想更正,「我说错了!」
她到底是怎么了?
「又说错?」
「法律规定,不许一个人说错两次话吗?」她硬撑。
「台湾是没有这种野蛮法律,不过……同一个人接连说错两次话,那就有点可疑了。我个人认为,这两次当中,至少有一次是真话。妳认同吗?」他的笑容好迷人。
「当然不!」她面红耳赤地辩驳,「两次都是不幸的意外!跟真话一点关系都没有!」
如果秦天君的话是对的,那么,不就是说她可能是喜欢他,或可能是仰慕他了?
这怎么可能?!他以前整她整得那么惨,她怎可能会喜欢或是仰慕他?!
「妳这么认为啊?」
「没错!」她用力点头。
看聂思枫为了解释,急得满头大汗,整张脸红通通的,他也不忍再三追问,反正,他知道她开始喜欢他就好了。
「这道菜真的很好吃!」他指了指某道菜,好心地转移话题,不让她再那么尴尬。
「是吗?」
看到他不再在敏感的话题上盘旋不去,她暗暗吁一口气。
之后的晚饭时间,秦天君都谈着其它事,聂思枫这才慢慢轻松起来。
「好了,妳吃饱了吧!」
「嗯。」
「那接下来就是我作业的时间啰!」他站起来,收拾碗筷。
每次吃完饭,秦天君都坚持由他来清洗碗筷。
煮饭和善后的工作,应该由两个不同的人来做,这才公平。这是他所抱持的理由。
这点让聂思枫感到很意外,她本来以为像秦天君这种富家子,或多或少都会带点大男人主义,进厨房洗碗筷这种事,他们是绝对不会做的,没想到他却出乎她意料。
与他相处后,她发现秦天君和她原本所想的有很大的出入,她对他正逐渐地改观。
而改观以后,她便慢慢的喜……
「我才没有!」发现自己的思绪,不知不觉又回到敏感的事上,她马上制止自己想下去。
「妳在自言自语什么?」当她仍沉浸在自己的思绪时,他已把碗盘清洗干净了。
他的声音把她唤回现实,「你洗好了?」
「嗯。」
「动作还真快。」
「谢谢赞美。」他走到她身边。「对了,我在网络书店订了书,昨天寄来了,有几本妳常看的散文集,要不要看?」
「当然要啰!」她算是爱书人。
「我放在书房里。」他走在前头。
进了书房,他从角落拉出一个中型纸箱,聂思枫一看,不禁瞪大了眼。
「你订的书也未免太多了吧!」那个箱子的Size,大概可以放下一台29吋的电视机了。
「会吗?」他边打开箱子,边反问。
「怪不得你选择在网络上订购,要人家送货。这么多的数量,要是从书店搬回家,手骨肯定会折断。」
她蹲下身,看着他翻找书籍的动作。
「来,这是妳的散文集。」他找了一会,在书堆的中层,找到聂思枫常看的书。
「谢啦。」她接过书,好奇问道:「你这回又买了什么书?」
自从跟他住在一起以后,她才发现,原来秦天君也是个爱书人,若论及热爱程度,她铁定追不上他。
「哲学书、心理学专书、侦探小说、电影原著小说、科幻……」他一本一本的数给她听。
她看的书只限于几种类别,但秦天君就不同,上至艰深难懂的科学专书,下至通俗的小说散文,他全都接受。
之前她问过他,为什么什么样的书他都看?他笑着回答她:「广泛的阅读,才能获得广泛的知识,进而拓展我们的智慧。我是公司的领导者,没有足够的智慧,便没有办法做出正确的判断,所以我必须随时吸收新知。」
越是了解他,她就越是发现他的优点多得数不尽。
就像她刚搬到他家的第二天──
那天,在家吃过晚饭后,秦天君很自然地掏出一根烟,在餐桌上抽了起来。
她不抽烟,而且非常讨厌烟味,当下她即想叫秦天君把这根饭后烟熄掉,并劝他把烟戒掉,毕竟烟对吸烟者及旁人,都会造成身体的伤害。
「秦天君,你──」话到了嘴边,她才惊觉她没有这个权利。
房子是他的,而她只是一个免费寄住的住客兼佣人,秦天君有权在这做任何事。再说,她也知道戒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强迫他配合她,好像有点残忍。
「什么?」他把视线投到她脸上。
「没有。」她还是忍耐一下吧!
察觉出她的怪异,再瞥到她暗皱的眉心,他马上意识到,她是因为烟味而蹙眉的。
下一秒,还在燃烧的烟已经被他捻熄。
「你……怎么突然不抽了?」他的动作引起她的疑窦。
「因为抽够了。」他笑笑,站了起身。「我去洗澡了。」
才吸了没一分钟,烟还抽不到一半,他就抽够了?
那时,她的疑惑没有问出,后来有时想起,想问却又觉得这种问题太小,问了太奇怪,因此一直找不到答案,直到她在他家住久了,才慢慢的发现到──
洗过晚饭的碗盘后,秦天君总会走到阳台,并顺手关上玻璃门。
「每次吃过饭,洗完碗,都会跑到阳台去,这其中一定有古怪!」
她好奇地走近阳台,隔着玻璃门,看看他在外面干嘛。
看了好一会儿,终于让她看见他手上的烟。
心里顿时有一个想法产生,胸口也有一阵激流四处乱窜,为了求证自己的想法,她毅然打开阳台的玻璃门,踏了出去。
听到声音,秦天君回过头。
「你在阳台干嘛?」她若无其事地闲闲问起。
「没干嘛,吹吹风而已。」说话的同时,他悄悄把烟捻熄,并且用手心彻底包住。
特别注意他一举一动的聂思枫,自然没漏看他这么一个细微的动作。至此,真相大白了。
那天他突然不抽烟,后来也没在她面前抽过半根烟,以及洗碗后他总会走到阳台的原因,她都明白了。
「妳出来做什么?有事?」这回换他问她。
「没事,只是想出来走走罢了!好了,不打扰你一个人吹风的雅兴了。」说完,她便步出阳台。
离开他视线范围后,她勾起一抹浅笑。
「没想到秦始皇这个人,还有温柔体贴的一面!」她心中盈满了说不出的感动。
他无言的体贴,让她的心在不知不觉间,开始了对他的轻微悸动……
「妳在发什么呆?」秦天君的声音,将她自回忆中拉了回来。「发呆发到连书掉了都不知道。」
他弯身,替她捡起因她松手而掉到地上的散文集。
「谢谢。」她重新拿好书。
「妳刚才在想什么?」竟然想得完全入了神。
「没什么……」她才不会跟他坦言,说她刚才是在回想他的体贴呢!
这样说出来,容易让人误会,以为他在她的心中有多大的分量哩!
现在,她虽然已经将他当成朋友来看待,但她怎么也不承认,他在她的心中,有着极特别的位置。
可是,有些事情,不管你承认与否,它是真的话,就会存在。这是聂思枫当下还没领悟到的道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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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逢周日,秦天君若没特别的应酬要外出,他总喜欢跟聂思枫一起留在家中。她不常往外跑,她常讪笑自己可能老了,对户外活动都没什么浓厚的兴趣。
留在家中的两人,有时会在客厅看DVD,有时会打电视游乐器,有时则会下西洋棋。
室内活动没有固定模式,全看当天两人心血来潮想做什么,不过有一项活动,倒是每个周日一定会做的。
「今天妳要教我煮什么?」秦天君站在她旁边。
「你吃南瓜吗?」聂思枫不答反问。
「我不偏食。」
「今天就煮南瓜糙米饭吧!」她朝他一笑,对他的不偏食很是赞许。
这个活动就是烹饪课。
聂思枫从小就对做菜很有兴趣,很自然便练就一身好厨艺。
有她替他煮饭,秦天君根本不必为三餐烦恼,只须乖乖等着,便有美食送到他跟前。
然而有一天,他居然说他想要跟她学做菜。
聂思枫起初瞪大双眼,在她的认知里,一个事业型的男人,是不会对做菜有兴趣的,他们有时问宁可拿去做生意,赚更多的钱,哪有美国时间去领略下厨之乐。
尤其对一个从小便是饭来张口的富家子弟来说,要他们下厨更应是天方夜谭,可是,秦天君就是有兴趣。
既然他那么热衷,她也乐意倾囊相授。
自此以后,每逢周日,她便会教他做一道菜。
教了他几周后,聂思枫发现秦天君很聪明,很多东西一教就会,从不用她重复。
或许经商的人头脑真的比较好吧!更何况他是始创集团的唯一继承人,头脑若不聪敏,怎么能撑起这问规模庞大的跨国企业呢?
「要煮南瓜糙米饭,首先要把白米和糙米洗净,然后浸水两小时,如果是晚上要吃的,可以早上预浸好,再放进冰箱。」聂思枫停了一下,向站在她身边的秦天君展示已经洗好的米。
「南瓜切块后,就把锅子烧热。」她利落地切着南瓜。
秦天君趁聂思枫在切南瓜时,把锅子预备妥当。
「用两、三颗蒜头爆香,把南瓜放下去,快炒一会后,将浸好的米放进去,加少许盐再炒一会,注入适量的水,然后盖上锅盖,以慢火烹调十五至二十分钟,一道色香味俱全、便宜好吃的素食,便大功告成了。」
她熟练地煮着,盖上锅盖后,转向一旁的秦天君。
「虽然这道菜材料不多,看起来好像没什么好吃的,但其实越简单的食物,越能带出食物的原味。材料配菜太多,会让人吃不出食物真正的味道。」她像一个美食专家似地高谈阔论。
「如果妳不做上班族,我想妳绝对可以去杂志社,撰写美食专栏。」他笑言。
「我有想过啊,不过杂志社的薪水不怎么好,所以我还是当上班族好了。再说,个人的喜好最好和工作分开,否则很可能会因为工作不顺,而对本身的喜好失去兴趣。我很喜欢煮东西,希望这个嗜好能一直保持下去。」
「妳知道吗……」秦天君直勾勾地看着她。
「知道什么?」聂思枫反问。
「妳在谈及烹饪的事情时,脸上都会泛着幸福的光芒。」这样的她真的好迷人,「妳真的很喜欢煮东西。」
「当然!」
「妳觉得为谁做饭是最幸福的?」
「为谁?」顿时一愣,她没想过类似的问题。
「通常一个女人煮的东西,都是给她丈夫吃的。」秦天君说这话时,眼神盈满了深情。
「是……是吗?」聂思枫在对上秦天君火热的眼神后,突地结巴了起来,她连忙借故转头,以避开那令她心跳加速的目光。
「妳有想过妳结婚后的生活吗?」
「这么长远的事,谁会这时候就去想啊……」看了他一眼,她又匆忙地把头低下,「还有,有没有人肯娶我还不晓得呢!」
她不明白,为什么她不敢直视秦天君?
「一定有的。」他用非常肯定的语气道。
秦天君这句异常笃定的话,让聂思枫不自觉地抬起头来,把目光迎上他。
「常言道:要抓住男人的心,首先要抓住他的胃。这一点妳已经非常成功了。」
闻言,她点了点头,「对啊!」慢慢地,她唇角漾出浅浅的笑意。
秦天君无异是间接称赞她厨艺了得,将来一定可以嫁到一个如意郎君。
「谁娶了妳,就是谁的福气。」将来她嫁的人,会是他吧!
「你想要──」
聂思枫有话想说,但剩下来的话却卡在咽喉,说不出口。
「嗯?」看着她,他静待她接下来的话。
「没什么!对了,这道菜好了!」聂思枫连忙顾左右而言他,「帮我拿个盘子来吧!」
对她没说完的话也没太在意,他转过身去拿盘子。
如果秦天君没转过去,一定会发现聂思枫此时满脸通红。
刚才她在想什么?她竟然想把那怪异至极的话说出口!
你想要这种福气吗?
聂思枫猛摇头,企图把这不知为何会浮现在她脑海,还差点脱口而出的话给摇出脑中。
他是秦始皇耶!是那个在大学时欺负她的坏人耶!
聂思枫啊聂思枫,妳是不是工作得太累了,所以才会出现这种奇怪的想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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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日的异样并没影响聂思枫太久,她很快便替自己找了一个「精神太疲惫」的借口,来解释那句不像她会说的话。
秦天君也没发现她有什么不妥,所以两人之间的相处,还是一如往常。
「出去?」他有点吃惊,因为她通常都是自己带便当到公司吃的。
「我约了朋友吃饭,对了,今天午饭你想吃什么?」
秦天君的午饭一向由聂思枫替他买。
她曾提议不如她弄自己的便当时,顺道替他也弄一个,反正不会添太多麻烦。不过秦天君婉拒了。
并非他不想吃她做的饭,而是他的午饭时间,通常都会和客人共进商业午餐,他觉得一边吃饭一边谈公事比较省时,虽然他不是每天午饭都要应酬,但应酬的午饭有时会突然插进来,为了不浪费掉聂思枫的一番心血,他还是决定别麻烦她了。
如果秦天君午饭没应酬,聂思枫便会替他买点吃的回来。
「妳看到什么便带什么回来给我吃吧!」秦天君对午饭吃什么不感兴趣,反倒对聂思枫约的人比较有兴趣。
那个人该不会是男的吧?秦天君的心突然被搅乱了。
「妳一定要赴这个约吗?」
「今天有很多工作吗?」她以为他是想要她留下来办公。
「不是……」这女人!唉……
「那就没问题啰?」聂思枫看了看手表,大叫一声:「糟了!我快要迟到了!那我先走啰!」
说完,她便旋风似的离开了副总裁室。
「天啊……为什么我要爱上这种女人呢?」秦天君禁不住替自己的「悲惨遭遇」哀叹起来。
而另一厢的聂思枫,则快步来到公司附近的平价餐厅。
「思枫!」欧阳如琳向刚走进餐厅的聂思枫招了招手。
本来今天的聚会还有邵平晞,但是她的上司临时有急事找她帮忙,她只好临时缺席了。
「对不起,来迟了。」聂思枫吐了吐舌头。
「不要紧,快点菜吧!」
点完菜后,欧阳如琳从包包中拿出一包东西。
「这些妳拿去吧。」
「是什么?」聂思枫接过。
「我有个朋友在饭店工作,这些是他们饭店拿来送给熟客的纪念表,我看款式还不错,就顺便替妳拿了一些。手表妳应该用得到,多出来的妳也可以转送给妳的同事,妳刚转换新工作环境,送小礼物是打好关系的最快方法,毕竟人总爱贪小便宜嘛。」
「妳说得很对,但这没关系吗?」
好友细心为她着想,聂思枫当然心生感动,但她仍是有点担心,毕竟这些手表是那间饭店所有。
「当然没关系啰!我那个朋友只是拿一点『员工福利』,顺道造福我们这些朋友罢了,没关系的啦。」欧阳如琳挤挤眼,示意她别在意那些有的没的。
「我明白了,那谢谢妳了。」既然欧阳如琳这么说,聂思枫也不多想,安心的收下了。
吃过饭后,聂思枫替秦天君买了一客海鲜意大利面,和一客蔬菜色拉。欧阳如琳这时正好接到追求者的来电,向她抛一个眼色,做个「再联络」的动作后,便快步离去了。
在等待外带食物的空档,聂思枫拿出欧阳如琳送的手表把玩着。「蛮好看的。」
她算了一下,欧阳如琳各给她五只男表和女表。
「男表也有,如琳真细心。」聂思枫拿出一只男表。「这样不但可以送给女同事,男同事也有份了……」正在低喃,一张俊俏的男性脸孔掠过她的脑海。
对了,他不是才刚……
拿过外带食物,聂思枫快步回到始创集团。
「午饭送到啰!」原以为秦天君会在副总裁室里,结果她扑了个空。
聂思枫把午饭放到秦天君的办公桌上,坐回自己的位子上,再度把那只男表拿出来。
「送他好吗……」
在回公司的途中,她一直想着这件事。
前些日子,秦天君不小心弄坏了手表,但因为最近较忙的缘故,所以没空去买新表,暂时只能以手机的时间显示,来代替手表的功能。
「对一个商人来说,手表很重要吧!」虽然手机也有时间显示,但毕竟有手表还是比较方便吧。
她突然送东西给他,不会很奇怪吧?
怎么会!她和他是好朋友嘛!朋友之间互送礼物,是很普通、很正常的事啊!
聂思枫自问自答了后,用力地点着头。
「妳回来了?」这时,秦天君回到副总裁室。
「嗯……午饭买回来啰!」
「谢啦。」他坐下来,吃着迟来的午饭。「和朋友吃饭吃得开心吗?」
他故作不经意地提起,其实是想试探她的午饭之约。
「还好。」聂思枫漫不经心地回了一句,心里正在盘算该什么时候把手表送上。
终于,她鼓起了勇气,走到秦天君面前,「对了,之前你的手表不是坏了吗?」
「对啊。怎么了?」
「那,这个送你吧。」聂思枫拿着男表的手,猛地朝他伸去,让秦天君一头雾水。
也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,她感到自己伸出去的手有点抖。
「送我?」始料未及,秦天君着实一愣。
她干嘛突然送他东西?
「是手表。」聂思枫觉得自己的脸热了起来。
接过她手上的表,「谢谢妳。」语气中净是高兴。
「你喜欢这只表吗?」
「当然。」
她送的东西,他当然喜欢!
这还是她第一次送他东西呢!
秦天君弧度优美的嘴角,一而再地往上扬。
「太好了!」她还怕他会不喜欢!「其实我也有一只女表唷。」
「什么?」女表?
「看!」聂思枫拿出那只同款式的女表给秦天君看。
他的大脑有半秒的停顿。
这……不是对表吗?
难不成这小家伙也对他……
「妳知道一男一女拥有同一款手表的特别意思吗?」为求保险,他这么一问。
秦天君太了解聂思枫的迷糊个性,说不定她压根不晓得对表的特殊意思,只是单纯买下来,送给恰巧手表坏了的他而已。
「嗄?什么?」
一如他所料,她根本不知道这个中意义。
唉!他就说嘛……
秦天君情不自禁叹一口气。
算了,欲速则不达,他还是耐心点吧!反正他不也等了这么多年了?
她热心地跑到他身边,「我帮你戴上好吗?」
看着她天真无邪的笑容,他由衷一笑。
「好。」他伸出手。
聂思枫利落地帮秦天君戴上那只男表。
「很适合你嘛。」大功告成后,她甜甜地笑。
「我也帮妳戴吧!」
虽然她不晓得这当中的特别意义,不过能够和她戴着同一款手表,他也很高兴了。
「戴上去还真好看耶。」她把戴着表的手腕,移向秦天君的,「一起看更漂亮耶!」
她像个孩子般,高兴得手舞足蹈。
把她脸上每一个神情收入眼底,秦天君也开心地笑了起来。
他深信总有一天,她会明白这双对表的真正意思。
不过,秦天君并不知道,聂思枫送他的这只手表,原来是饭店的免费赠品。
或许,他不知道会较好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