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经有被别家出版社退稿的经验,原因之一是男主角不够强势。
我不太懂什么叫做强势。
我一向认为不同的女人会欣赏不同类型的男人,所以,就算是温文尔雅、柔情似水,甚至是颓浪孤寂的男人都会有女人为之倾心才对。
如果所谓的强势,是男主角非得将女主角折磨到死去活来,或者残忍跋扈到冷面无情的地步,说实在话,我还真不认为两人误会冰释后,会过著幸福快乐的日子。
毕竟这种男人以现代医学的观点来看,根本是有病,需要去看心理医生。
但读者就是爱看得不得了。
是不是每个人心里都隐藏著那么一点被虐的特质,我不知道。
不过反正在现实生活中,我们也没几个会遇到这种动不动就抓狂的疯子,所以,在小说的世界里过过干瘾,也未尝不可。
就好像关起门来看A片一样,片中不管男主角如何虐待女主角,咱们看的人只有隔岸观火斗的兴奋,很可能非但不觉得有何不妥,甚至还有助“性”的感觉。
但若是这种情节活生生、血淋淋的发生在周遭,那内心的感受可就大大不同了。如同在新闻报导中,看到一名大姊头带领一群喽啰,将情敌凌虐至死,我相信就不会有人有亢奋的感觉了。
还好,小说不是新闻报导,它只是大胆写出人类心中最不敢启齿的欲望而已。
所以我想,实在不应该给小说那么大的道德十字架,因为很多东西是一体两面的,放在不同的地方,用不同的角度看,就会有不同的感受。
正如情欲这种东西,关起门来不论如何不堪入目、激情狂野,但只要两情相悦,没有什么行为是不被接受的。
若是硬要把情欲放在国会殿堂上,用一把尺来度量它,只会破坏了美感、破坏它原有的精髓。
毕竟时代在变迁,以前琼瑶所写的小说,可以如梦似幻的谈谈仅止于精神层面的爱情故事,但在这个速食的时代,相信没有谁有那个闲工夫,一天到晚跟你去看山、看海的吟诗作对。
所以,虽然目前分级制度吵得沸沸扬扬,我还是坚持写自己想写的东西。
情欲,只要合情合理,我不会刻意省略。
这本书的男主角,冷酷孤高、威风凛凛、不可一世。这种冷傲跋扈、不苟言笑的男主角,正是我曾经说过,最害怕写的那一类型。
因为我还是担心下笔的力道太猛,会有过度诠释的可能。
所以,本来依剧情需要,在楔子的部分,我是想劈头就惊天动地的写一场男主角强暴女主角的戏。
但左思右想总觉得虽然写实,但可能太过惊心动魄,为免画面不忍卒睹,我还是决定用三言两语将这一段带过,没敢真的写出来。
当然,既然女主角在命运的捉弄下曾经受过凌辱,并带著孩子颠沛流离的过日子,不过我还是不能免俗的安排她天真傻气之余,依然带点可怜怯弱的待质。
我曾经害怕这本书不够轻松,编编会无法接受,但还好,还是不小心让我赚到稿费,这下子面对书桌上那些积压好一阵子的帐单,总算暂时松一口气。
希望下次能再和各位见面。
拜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