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再五百尺就到山顶了。」同行的助理说道。
龙韶天咬着牙,忍住胃部的痉挛和头昏欲吐,脚步越见踉舱。他紧抓住小径旁的树干以稳住打颤的双腿,一路攀高,让他的神经越绷越紧,没有勇气看身后的斜坡,他的目光只能放在自己的脚步上。
「龙总,你不要紧吧?」
已被冷汗浸湿的衣服,随着山风一吹,已快冻成霜。他深喘了口气,凭着钢铁般的意志力强撑着。「不……不要紧,快走吧!」
「这山有六千五百多公尺,空气稀薄,路不好走,风也很大。尤其到山顶的时候,还有人说会产生幻觉。」
助理小心地觑了他一眼,不知道这一、两年来的龙总是怎么了。他原是怕高的,只要离地三尺的高度就会头昏目眩了。他永远难以忘记总裁第一次挣扎着坐在三楼高的阳台上时,他那种可怕的反应,脸色苍白得吓人,额上布满了冷汗,颤抖着双手,全身几乎要虚脱了似的,坐不到三分钟,就像受着极刑似的煎熬。
之后,他又坐到了四楼高的阳台,然后五楼,一直往上增,近乎自虐地折磨着自己。一次次冷汗潸潸、一次次昏吐,就像……在赎罪一样,怀着虔诚到近乎卑微的一颗心,意图折磨自己来减少心里的罪恶感。
没人知道总裁这种难以理解的行为是为什么,当他习惯了可以在高楼的阳台上时,他又开始往更高处去,站在山峰上,一站就是好久、好久,静静地抽完了几根烟后。,就离开了。
那时候的他在想什么?为什么要这样的自虐?他不敢问,只是放在心里想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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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龙韶天终于站在山峰处时,他咬着牙,放眼望去这一片的大好河山,峰峰相连相挨,看向远处时,竟是高得连到了天际。山顶的风很强劲,飕飕刮得又冷又刺人。
他点了一根烟,目光落在一个不知名的方向。
「阿曼达,妳在吗?我来找妳了,妳看到了吗?」
吐出的烟雾一下子就被风吹散了,他控制不了指间的颤抖,还有心里发疯似的想念。
「这是妳喜欢的风景,我可以陪妳看了,不会再丢下妳一个人了,阿曼达……妳在哪?妳在哪?」
他动员了几千个人,到全球各地去寻找。她在台湾肯定待不下去,而纽约也失去了她的踪迹,她消失在茫茫人海中,离去得绝然而毫不留恋。
这两年来,他克服了自己的惧高症,体验到了一个人待在高处是怎样的滋味--萧索寂寞,彷佛尘世的声音离得很远、很远。这是长久以来,她独尝的孤单滋味吗?
怎么椎心刺骨、怎么哀嚎出声都已经挽下回她了。阿曼达……阿曼达……
眼前的阳光躲在千层云海中,使云海变幻出绚丽多彩的颜色,若有似无的环绕在他身边。从模糊的视线中,一个熟悉、苗条的身影就在眼前。
「你过来看看嘛!你看看这里的风景多好。」在前方,她巧笑倩兮,像以前一样,她总是又撒娇又恶作剧地说着。
「阿曼达……」他欣喜若狂地大喊,猛地往前踏出一步,随即踩空,他的身体往前倾,跌下山峰……
「总裁……快……来人啊,救命啊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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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后
亚迪寄来了一封信,发信的地点来自于一个陌生、奇怪的地方。如果署名不是亚迪,这封看来破烂、脏兮兮的信,只怕已被丢到了垃圾桶里了。
有她的消息了吗?一双大手颤抖着撕开信封,信封里掉下了几张照片并散落一地,照片里的女子吸引了他的注意。
阿曼达……
她笑着,每张照片上的她看来明媚爽朗,灿烂的笑容亮得可以照亮天际,她还活着……她还活着,活得健康而快乐。
强烈的释怀几乎让他跌坐在地上。上帝啊,过往的诸神啊,谢谢你们,让她活着,让她活着!
他在最短的时间内,安排了行程,前往那个陌生、遥远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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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还要多久才会到?」
这个活在闭塞山区几十年的老农民淳朴地笑了,露出缺了门牙的嘴。「再两个多小时就可以到河边的渡口,过了河后,还有三十里地就到了前泥洼。」
「我的天啊!还这么远。」同行的助理忍不住说了。「这到底是什么穷乡僻壤,刚从四川成都下飞机后,又转搭飞机过来,再搭五个小时的车子才到这里,现在还得坐船。总裁,你要找的人真的在这里吗?」
龙韶天沉默着,只有一双紧握的手微微地颤着,他一言不发地看着窗外飞逝的风景。
多久了?六年还是七年了?她真的在这个地方吗?在这个偏远的地方,这个陌生的土地上?
车子一路颠簸着,路从大路换成小路,柏油路也渐渐地变成了泥土地,建筑物越来越少,绿色却越来越多,满山遍野的绿看来那么清新、可喜。一直到日头爬上天的中央,才终于看到了山谷间一条宽广的河流。
「到了,就是这里,刚好碰到有人摆渡,不然还得再等几个小时呢!」
「这船只有固定几班是不是?」助理问。
「那当然啦!就是早晨,晚上送村里的人上学出门和回家,平常要渡船的话,就要等了。」
踏上渡船,摇船的是个壮实的中年人,看着他们一身衣着光鲜的样子,不禁好奇地操着乡音问:「你们是外地人吧!要去哪?」
「要去前泥潼。」
突然,从远处的山谷里传来歌声,是个女子清脆、暸亮的声音。只见那中年汉子也回以浑厚的歌声对唱回去,霎时间,山谷传来远远近近的歌声,一时显得热闹非常,
「你们就这样隔山唱歌?」助理大感好奇。
他憨厚地笑了笑。「山里人讲话嗓门大又爱唱歌,刚刚是我婆娘,叫我要回家吃饭了。」
年轻的助理张大了眼睛。「你们就这样说话?那其它人在说什么?」
「呵呵,其它人在说你们中午吃什么。」
「天啊!真是太神奇了,这里人用唱歌来讲话。」
「你对这里熟吗?」龙韶天在沉默了数个小时后,第一次开口说话问船夫。
「熟啊!这里过去十几个村子的人,我大概都认识。山里人嘛,家家户户都看过。」中年汉子好奇地看着这个沉稳、俊美的男子,肯定是人中龙凤。可惜的是,他的腿似乎下大方便,看他走路有些微跛。
「这里有没有一个外地的女子,大概二十几岁?」
「这里的外地人不多,但也有十来个,你要找的人是哪来的?」
他的胸口因期待而狂跳。「她从台湾来的,很会唱歌,不算很高……」
如果她真的在这里,那她隐瞒了多少?习惯灯光灿烂舞台的她,怎么能在这个穷乡僻壤生活?
他笑了。「这里没有台湾来的人,只有一个女的带着一个小孩子,也是外地来的,好象是南方哪的。她唱歌很好听,村里的人都爱听她唱歌。」
「她叫什么名字?」
他苦恼地搔了搔脑袋。「我想想,好象是叫……叫阿萍。对,对……她说她叫阿萍。」
阿萍……叶萍……她真的在这里,真的在这个地方!这个被群山所包围,遗世独立的地方,他的心一阵澎湃。
船慢慢地摇到了对岸,摇船的中年汉子答应用一台三轮的电动车载他们到前泥潼。
一路上,摇摇晃晃、砰砰眺的,路越来越狭小,其间,所谓的路,小得只容一台三轮车能过的大小。而在山谷间不时飘送着各样的歌声。
真是个神奇的地方,她就在这里吧!这个用唱歌来对话的地方。
经过蜿蜒登高的山路,远远的,终于看到了一个有几户人家居住的地方。简单的砖瓦房,称不上富丽堂皇,但却祥和安静,各家的门前小径上整齐、干净。
一些人聚集在一个小广场上,眼见着一个小女孩站在石板上,她清脆、暸亮地唱着这里的民谣。才六,七岁的小女孩,一点都不怯场,落落大方地一边唱、一边跳了起来。显然村民们已经很熟悉她的歌声了,全都为她打着拍子、并跟着她哼唱。
「这小女孩唱的真好啊!好好训练一定会红。」助理啧啧有声地称赞着,他转身向龙韶天说。
在此时,助理看到了毕生永难忘怀的一幕,像石头一样坚强的男人,似乎永远都没有情绪的龙总在此时居然……居然掉下了眼泪。而他自己并不自觉!男人有泪不轻弹,只是未到伤心处。
助理赶紧转开视线,知道像他这样的男人,一定不愿意让别人看到这么脆弱的他。
小女孩古铜色的肌肤在阳光下闪闪发亮,她有一对黑白分明的眼睛,清澈、明亮,像没有一丝杂质的黑珍珠;她的舞姿生嫩,但富有动感,彷佛……彷佛十几年前在他面前跳舞的阿曼达。
村人看见来了两个陌生人,一时也纷纷好奇地看着他们。从他们一身光鲜的衣着,明显的看出来不是山里人,一时嘀嘀咕咕的话语友善地传来。但龙韶天充耳不闻,只专注地看着这个小女孩。
「小妹妹……」焦虑把他的声音都变得沙哑了。「妳……妳叫什么名字?」
「你又叫什么名字?」她反问,大眼睛里有和他相似的眸光。
他如遭雷击,愣在当场,久久都说不出话来。
这一大一小两对相似的眼睛对看着,那是龙家人的眼睛--黝黑、坚定、明亮。不同的是,小女孩的眼里闪耀着纯真和对未来的憧憬;而他的眼里流露的却是沧桑,看透沧海桑田的历练。
「叔叔……你哭了,不要哭。」她张着小手摸着他的脸,小心翼翼地擦拭着他的眼泪。
柔嫩的小手彷佛圣水洗涤了他早已千疮百孔的灵魂。
「我没有哭,只是……」他哑声了。多久了?有多久没有像此刻一样感到自己的心跳、感到自己是活着的,而不是一具行尸定肉,孤单地看着日出日落、看着时光流逝。
「只是流眼泪……」她流利地接了下句,说不出见到这个叔叔时:心中就有莫名的好感。「我妈妈也常常这么说。」
他的心狂跳了起来,他的声音都发颤了。「妳……妳妈妈在哪里?」
她眨眨大眼睛,看向和她相似的眼睛。「你是谁?」
「我……我认识妳妈妈,妳妈妈叫什么名字?」
她疑惑地想了想。「妈妈……就是妈妈呀!」
他温柔地笑了,手摸着她柔嫩、光洁的脸颊,光滑细致的肌肤让他心里产生异样的悸动,一股澎湃的爱几乎淹没了他。没有任何理由,这小小的女孩,她眨着明亮的双眸看他时,他的心就融化了,愿意将整个世界摆在她的面前。
这是一个奇怪的叔叔。但是,他真是好看,也不知为什么,她就是喜欢他。
一大一小的两个人就在这时紧紧地看着对方,从对方的眼眸中看到和自己的相似。
「我带你去找我妈妈。」她主动地牵起他的手往前走。
当小小的手紧紧地握住他的手时,一种温柔的情绪充满了他的胸臆,他的大手包覆住她的小手,她抬头对他一笑,他的心头又是一震。彷佛是天生的,他对她的怜爱并不需要学习,很自然地就涌出来。
「好。」
「你的脚痛痛吗?」她注意到了他跟一般人不大一样的走路姿势。
「以前痛,现在不痛了。」
「痛痛不见了,痛痛飞走了。」她同情地摸了摸他的腿。
「痛痛真的不痛了。」
「龙……龙总……」
「她在这里。」龙韶天静静地说,有不易察觉的颤意。
「你知道她在哪?」助理如坠五里云雾,到现在他都还没进入状况,只知道龙总要找一个人。
「知道。」自她离开后的这七年来,他第一次笑了。「她一定住在最高的地方。」
夕阳西下时,一个高大男人微跛的身影旁边伴着一个蹦蹦跳跳、吱吱喳喳的小女孩,往前走着。
当他们走到更高处时,一问简陋的房子出现在他的眼前,一个苗条的人影正背对着他们。她穿著轻便的衣装,风飘起她的长发,她正看着眼前的一片菜园。
他心里狂跳了起来,脚步因怀着期待而显得急促起来。长发是陌生的,但那孤立、桀骛的背影,是他永远不会忘记的。她微仰着头,脸上浮起笑容;他僵立着,眼眶再一次感到一层泪雾。
「妈妈!」小女孩兴奋地大喊一声。
那苗条的女孩迅速地回身,脸上的笑容在见到他的一瞬间结冻了。一别多年,故人依旧,她看来没有太大的变化,依旧年轻。以前一头飞扬、狂野的头发,现在已经留长了。她扎了一个马尾,没有一身的荣服,她干干净净的一张脸上,嵌着一对又黑又大的眼睛。昔日在舞台上发出万丈光芒的她,现在脸上有着他从未见过的悠然自得,还有刚刚挂着的恬适笑容。
她愣愣地看着他,再见面,恍如隔世。
「妈妈,这位叔叔说他认识妳,是我把他带来的喔!」小女孩一张灿烂的脸上有着得意。
「嗯,凡凡做的很好。乖,妳去跟牛牛玩好不好?」她迅速地镇定下来,亲昵地拍了拍她。
「我想跟叔叔在一起。」她的小脸皱成一团,往后抓紧龙韶天的衣角。
才几分钟,凡凡就已经对龙这么亲昵了,她不禁惊叹血缘的奇妙。
「凡凡听话,我有话要和叔叔说。」
「好。」小女孩听话地说,蹦蹦跳跳地要跑出门。但她又回头对龙韶天挥了挥手。「叔叔,你们快讲喔!我一会儿就回来了。」
「好,我等妳。」他沙哑地道,看着她小小的身体消失在路的尽头。
「你怎么会来的?」她平平淡淡的语气里听不到什么情绪。
「亚迪给了我消息。」
她垂下眼睑,没有再多说什么,将手套和锄草的工具收拾了一下,随即转身走向屋里。她修长的腿稳定、自信地踏着,没有留恋、没有迟疑。
「阿曼达……」他沙哑地喊她。
她僵立了一下,这名字代表的种种回忆霎时间涌上心头。「这里没有这个人,你找错人了。」说完,她一扬头,又往前迈去。
「叶萍。」他第一次这么手足无措,这么慌乱、紧张得不知如何是好。
她转过身来,只是静静地摇了摇头。「这里也没有你要找的人,你走吧!」
「阿曼达……」他仓皇地要去抓住远离的身影,一个踉跄,跌到地上。
「龙……」她大喊一声,迅速地抓住他,要检查他的伤势。「你要不要紧?」
从见到小女孩的第一眼开始,直到现在,他终于有了好心情。他粗喘一口气后,紧紧抓住她的手臂。「妳终于肯认我了,还会担心我跌倒。」
「就算是个陌生人在我面前跌倒了,我也会扶他一把。」她冷冷地浇了他一盆冷水。
虽然他该苦笑,但事实上,这是六,七年来,他最高兴的时候。
「你怎么会找到这里来的?」
「亚迪告诉我的,他寄来了照片。」
她紧抿着唇,早该相信自己的直觉的。当亚迪随着一支探险队出现在这里时,她就该消失得无影无踪。但还是相信了他一再的保证不会泄漏她的形迹,看来,他还是出卖了自己。
「你走吧!这里不适合你。」
「我好不容易才找到妳,我不会走的。」
「那随便你。」
他喘着气,五指如铁般紧紧地抓住她。「我找妳找了好久、好久,妳最少也得让我和妳说说话。」
她又蹙起眉,他着急地低喊。「我不会走。」
她变了,对他显得冷淡、生疏,没有以往的热情、狂爱。
「那你进来吧!」
她的冷淡没打消他的热情,他紧抓着她的手臂起身,她注意到了他左腿的不自然,竟是……跛的。
感觉到她的视线,他只是平心静气地说道::逗条腿快完蛋了。」见到她疑惑的眼光。「只是摔了一跤。」他平淡地又说道。
「怎么不治?」这七年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?
摔一跤会摔成这样?她的目光闪烁不定。
「从六千五百多公尺山上跌下来的,算我幸运没摔死,就让它废了吧!它也没帮我追到妳,那还要它干什么?」
她心中一痛。他是天之骄子啊!怎会……她一咬牙,忍住没再乡问,扶着他进了屋子。
眼前的房子让他心里又是一沉,简单的砖瓦和石头所堆成,屋里的家具老旧而寒伧,就住在这里?从她十四岁的那年开始,他就给她世上最好的物质生活,她一直站在舞台的高处。这七年来,她是过着什么样的日子?
「如果这是你想的问题的话,我过的很好。」她防卫性地说。
他手抚过木制的桌子,有裂痕的杯子,墙上还有凡凡所画的图画。「这几年,妳辛苦了。」
一丝脆弱闪过她的眼匠。「我很好,很满足。」
卜走向屋后,前方是一片开阔的河谷,映入眼帘的是满山的青翠,在山谷间户隐隐传来了歌声,和风一吹,吹得人心旷神怡。
「这是个好地方。」
她稀奇地看着他走向高台,一无畏惧地扶着栏杆。「你不怕高了?」
「不怕了。在这七年里,我走遍了世上最高的地方。」
在她惊愕注视中,他苦笑了。「我想,如果有一天我不怕高了,我就可以再见到妳。妳总喜欢住最高的地方、喜欢坐在阳台上;因为我不敢靠近妳,所以妳可以离我离得远远的。现在,我可以和妳一起站在阳台上了。妳爱高,那我就陪妳;妳再也没有借口离开了。」
她的唇翕动了一下,几次要开口却都说不出话。
他慢慢地、一步步地艰难的走向她。「我生平第一次走进教堂,第一次试着祷告,只要我能再见到妳,我愿意付出任何的代价……任何的代价!即使再瘸一条腿,或要我一条命,都让弛拿去,只要我能再见到妳一眼。」
「你……你不是结婚了?I
「知道妳离开了,我怎么能再娶另一个女人?」
以前他对她的感情总像在雾里看花似的,只有她一个人傻傻地付出、疯狂热烈地爱着,而他总是淡淡地看着她。但在此时,听他讲出这些话后,已是过了千层山、万重水了。
「龙……」
「我找遍任何地方,只要有人说某某地方有很会唱歌的人出现,我就不远千里地去看,去找。我知道妳可能不会再唱歌了,但我只能抓着这唯一的线索,一次次抱着希望,又一次次地失望。我想妳一定离开台湾,纽约是妳最熟悉的第二个家,我又翻遍了美国,整整七年了,我没有放弃过任何的希望。」
她侧过脸,不愿意承认见到他的人,让她一下子脆弱了。而听到他的这番话,让她心里一阵恻然。
「好,你找到我了,找到了又如何?」
「我要和妳说一句话,这句话我晚了十几年才告诉妳。因为我从来不肯说,我总想,我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去说。」
她紧抓着椅子,在模糊的泪光中看着他,胸口狂跳着,这颗心再次为他而跳。
「阿曼达,我爱妳。以前我不愿意说,因为我没有妳来的勇敢。但现在,我愿意每天说它个千万次我爱妳。我不会讲腻,只怕妳会听腻。」
「你……不能那样。」她喉中梗着一个硬块,几乎不能成语。
「妳说,我是妳的生命、妳的灵魂,妳的一切一切。可阿曼达,妳已远远地胜过我的生命,为了见到妳,我愿不惜丢弃我的灵魂,妳就是我的一切!」
「不……」她破碎地低喊,几乎泣不成声。「你怎么能在那样的对我之后,才对我说这样的话,还来找我。我已经死心了,彻底地死心了,我不敢再有期望,不敢再去奢望能摘到天上的星,我只想平静地过日子,和凡凡在一起。」
「凡凡……凡凡也是我的孩子,妳没有办法否认这件事,她有龙家人的眼睛。」
她皱了皱眉,也没有打算做辩解。
「妳要和她平静地过日子,那我呢?任我一人再孤独个十年、二十年,还是一辈子?」
「你还是待在你高高在上的天际吧……我真的不敢再想了。你饶了我吧!放了死吧!不要再让我有任何的希望了。」她颤声道。
「阿曼达……」他颓坐在床上,双手捂着脸,从指间流下泪。「妳会轻视一个男人的眼泪吗?」
「龙……」她大惊失色,从未曾见他哭过,他坚强得像一颗亘古长存的盘石。
「毕竟……一个男人不是每天都失去他最心爱的人。」他语带哭音。
她掰开他的手,他咬着牙,一对黯黑、湛亮的眼珠里只有伤痛欲绝。
「不要这样……」她再也受不了地放声大哭。
「原谅我好吗?」
泪水像水龙头一滴滴地往下掉,她已经泣不成声地猛点头。
「不知道妳这么会哭。」他怜惜地抹掉她一脸的泪。
「你不爱我哭,所以我都不在你面前哭。」
他面容一恸。「以后妳想哭就哭,想笑就笑,我再也不阻止妳了。别再背着我哭,以后我只想让妳笑。」
交织着欢喜、快乐,交织着伤痕和治疗,他们紧紧地相拥着。
他将脸埋在她的颈项,呼吸着她独特的气息,浸润在一片的温馨里。「妳怎么会在这里?」
「我知道自己怀孕之后,就决定离开。因为我知道你不会让我留下这个孩子,再说,你也要结婚了。在那场演唱会结束之后,我搭飞机离开台湾;在香港转机时,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,就搭了最近的一班飞机到了中国。然后迷迷糊糊的一直坐车,换了火车又换船,一直到了这里。这里没人认识我,我就留下来了。」
她继续说着:「我喜欢这里,第一次到这里时,我就着迷了。这里的人每天唱卧,用唱歌来交谈,真是太有意思了。他们对我这个外乡人也很照顾,我在这里生了凡凡,他们也都喜欢凡凡,她是这个村里的宝贝。」
「她和妳一样,有很好的天赋,好好栽培她的话,她的成就不会亚于妳。」
她失笑了。「你真是生意人。如果她有兴趣的话,那可以走这条路;但我不想为她预定未来的人生方向,太辛苦也太累了,我宁愿她平平凡凡过一辈子,不要像我一样这么坎坷、辛苦。」
他满足地抱着她,不敢相信在经过这么多年后,他还能再一次地拥抱她。
「阿曼达,妳真的肯原谅我吗?」
她歪头想了想。「我想过几千万次,你如果出现了,我一次要痛痛快快地骂你,还要想尽法子折磨你,让你也尝尝我吃的苦头。但是当你真的出现,我却决定原谅你。我知道你也不好受,为什么我还要想法子折磨你?爱你并不需要理由。」
「谢谢。」一声感谢,不只谢她,还谢过往诸神明,谢谢生命里有她,让他不再有缺憾。
当凡凡回到家,看到的就是叔叔抱着妈妈,两个人哭成了一团。叔叔看到她时,也抱起了她。
「凡凡,他是妳爸爸。」阿曼达哽咽地说道。
「爸爸?」她既兴奋又期待。「你是我爸爸?是不是像牛牛有爸爸一样?」
「对,我是妳爸爸。」抱着那小小的身体,那是他的小公主呀!
她笑了,彷佛满天星辰的光辉都胞到了她的眼里,他不禁感叹血源的奇妙。她有一对和他相似的眼睛,又有阿曼达的轮廓。他的宝贝,他和阿曼达的血在她身上流窜着。
「我好高兴、好高兴,那爸爸再也不会走了……」她嘴一瘪,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。
阿曼达不禁动容。单亲的孩子总是比较早熟,她总贴心的不让母亲更烦恼,但小小心灵也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,她没有父亲。
久久,重逢的一家人,才慢慢地控制了激动的情绪,三人在泪眼中相视而笑。
「你饿了吧?要不要吃点东西?」
「要,凡凡饿了。」童稚的声音率先出声,让两个大人又笑了。
看着她在这小屋子里忙碌着,苗条的身影又是洗菜又是煮菜,凡凡则经验老到地当她的帮手,不时地递过去碗盘。而屋外夕阳的余晖照了进来,照在这一大一小的身上,一边是远处青山峦叠,近处也可见到几家的炊烟袅袅。传来几声犬吠,还有大人们吆喝着顽皮的孩子回家吃饭。宁静、安详笼罩在这个小村庄,幸福也弥漫在这问简陋的小屋里。
「这些菜都是自己种的,还有一些是邻居送的,只是很简单的几个菜。」她一边布置着碗筷,一边笑着说。「这些粗茶淡饭,只怕不合龙总的口味。」
「这是我七年来吃过最好的一顿饭。」
他检查着她的手,原来柔嫩、细致的手心上已经布满了硬茧,手臂和脸上也较以前黑了些,说明了她在这里生活的辛苦。
「我很好、很安详,每天有很多事情要做,忙得没时间去多想。」她微笑,笑得坦率自然。他注意到她有着以前所没有的笑容。
晚餐在快乐的气氛下吃完了,简单的野菜,溪里的小鱼,他却满心舒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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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晚,当他躺在床上,左右两边分别躺着他最爱的女人和小孩,听着山谷间传米的虫鸣鸟叫,还有潺潺的水声。凡凡已经紧紧地抱着爸爸睡着了。
「我们明天就走吧!」在这里抱着她,闻着她久别的馨香,他仍有置身梦境的个确定感。
「明天?不行,我还有好多事要做。」
「有什么事比我们能重聚更重要?」
她幽幽地叹了一声。「这里的小孩要读书都得到很远的市镇,所以我在这里教小孩子念书。这附近山坳十个村的人都在这里上课,我不能说走就走。」
「妳在教书?」他大吃一惊。
她娇嗔地横了他一眼。「我拿美国高中和大学的文凭,是这附近山区的文化人,我还不能教书啊?」
「那妳想要什么时候走?」
「前山有两个高中生今年毕业,我想让他们也一起来教书。山里的孩子受教育不容易,可我现在快有一百个学生了。我还想着明年盖个教室,让他们上课有教室,还要多买一点书,再买一台钢琴。张婆婆没有人照顾,是我和村里的人煮三餐照顾她;下个月有赶集,我答应凡凡今年要带她去看。还有……」
「妳担心的我都会为妳解决,盖间学校、招揽老师,还是要造桥铺路都可以,只要妳能放心地离开就好了。」
「还有很多的事……」她的喉头梗着东西。
「妳怕什么?」
黑夜里静得寂寥,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,她轻声地呢喃。「想到要离开这里,我就舍不得。真奇怪,这里居然让我有家的感觉,我喜欢这里,想到要回到台湾或是纽约,我都会害怕。」
「为什么?」
「离开太久了,近乡情怯。」
「妳还想唱歌吗?很多人怀念妳,希望妳重新站在舞台上。」
「不!我不想再站在舞台上了,我体会过那种滋味,知道那种孤单,知道挂着圆具下的我已经不是我了。我只想要踏踏实实地活着,没有掌声、没有镁光灯,我想活得更简单一点。」
「那妳要适应另外一种身分,龙夫人。」
她愣愣地看着他不说话。
「我欠妳的我都要一一地还给妳,我要光明正大地可以拥抱妳,而不用有任何削顾忌。妳可以不当阿曼达,但妳不能拒绝当我的妻子。」
泪沿着她的脸庞滑下,不敢相信她除了得到他的爱情,还能得到世人的承认。
「所以,不要拒绝我。除了我,还有很多人担心妳,阮刚、董心妮、莎莉、大颚子……全部的人用尽一切的方法在找妳,只是千想万想却没想到妳会在这里。」
她呜呜咽咽地哭泣,紧紧地抱着他,因激动而轻颤。他又轻叹一声。「妳喜欢这块土地吧!在外面可以募集到很多的资金投注在这里,要盖几间学校都可以。」
她破涕为笑。「你还利诱我?」
「不只利诱,我还想威胁妳。如果妳不想离开,那我就陪妳在这里待下来,妳想什么时候走,我们就什么时候走。如果这还不能改变妳的决定,那我会开始哀求妳,直到妳心软为止。」
她又是一脸的泪。「你变了……」
他一脸的深情无悔,异于以前的淡漠疏离。
「后悔这一帖药,会改变很多事情,我不想再后悔了。」
「龙……」
「和我走吗?」
枕在这熟悉的怀抱里,她笑了。「好,等一切都安顿好了,我们就走?」
从十四岁到三十岁,他们走了好长、好长的一段路。但是,没关系,属于他们的另一段人生才正要开始呢!
【全书完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