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来是不想交「作者的话」的,因为我交了很可能会被某人追杀……
(抱头鼠窜ing)
事实上,我写完了这本,某人看了之后,给我点很大,然后扼住我的脖子,「吭?连我妳也敢卖?吭?!妳大概不知道『死』要怎么写……」
(以下删除限制级被虐杀五千字……)
历来被我出卖的亲朋好友中,就这一个最凶狠,呜……
和我认识的朋友们,大概都有误交匪类之叹。记得某人当初考虑要不要跟我在一起,最迟疑的一点就是会不会被卖……
结果还是被我秤斤论两的卖了。所以说,交女朋友最好不要交言情小说作者,某天起床,一言一行不但会被全都录,而且忠实的原音重现,顺便让读者一面看一面笑,或者骂个两声……
某人,我真是对不起你啊……
(看,我很有诚意的忏悔三秒钟了!)
咳,闲话扯到这里为止。
其实这本原名为「最佳玩伴」的小说,是「吃喝玩乐」系列中的t本。不过我没从「吃」开始写,而是很反骨的从第三本写起。当然,串场人物还是由大名鼎鼎的「幻影婚姻介绍所」的樊石榴和高翦梨担纲。
应该说,我本来就很喜欢这两个人物,所以女生的《卿卿欲嫁曲》之后,本来打算写整系列的「幻影婚姻介绍所」,不过这个计画意外打断了。
至于现在又会想捡起来写《爱啊悄悄来》,实在是因为当时我玩Game玩得很没劲。其实,一个人玩,实在很没意思。
当然啦,一个人的活动自然是很多的,比方说阅读啦、看电影啦……但绝不是玩Game的时候。
请个人来陪我玩该有多好啊……百无聊赖中,我这么想。
当时刚好某人跟我通信聊天。通信这种事情很像冤冤相报,他写信来,妳回信回去,他又因为妳的回信又回信……没完没了。有次通信通到最后,无聊到快哭出来的我写信问他,「干脆你来陪我玩好了,我付钟点费。」
他马上回信,「好啊,但是钟点费就不用了。」
等我睡了一觉爬起来,看到这两封信,忍不住笑了。这一笑,故事就蹦出来了。
其实写这本小说最让我发疯的不是别的,而是双子座的女主角个性。写呢,倒是不难写,我自己就是很纯粹的双子座。(除了金星不是以外,其它星座都落在双子座……很神奇吧?)
问题来了。我很清楚自己那种「比利上身」的多重人格特质,但是读者能够了解吗?
为了让读者了解,前六章根本就陷入修稿地狱,全无进展,每天打开档案修了又修,改了又改,我的计算机里积了一堆废稿,几乎可以写成两本了
若还是让读者有「比利上身」的感觉,实在是我能力不足……(跪)
不过这本还是顺利诞生了。我自己看了看,还真的不落痕迹的把某人卖得很彻底……(笑)
嗯,我只能慎重的说,各位男读者(有男读者吗?),若你的女朋友走上写言情小说的道路,请你一定要节哀顺变,因为被卖掉是早晚的事情,而且一条牛可以剥N层皮,你会被剥得很冷。
各位女读者,若妳的朋友决心要跳进来当言情小说作者,请妳t定要谨言慎行(虽然用处不大)。哪天妳的名字、言行、糗事,在小说里看到了,也千万不要冲动的跑去扼死作者,这是没有用的……
妳也同样会被剥得很冷。
(皮被剥太多层了,保暖度不足……)
以上的事实,我的朋友们都可以证明。
(转头一看,喂,你们也不要点头点得这么用力、这么一致嘛。)
至于读者们,你们是安全的。除非你们很不幸的认识了我……我先替你们致哀。
(当然有机会还是照卖不误!)
我有个叫做爱伦的朋友,她不但被我一卖再卖,卖到惨绝人寰,天地同悲,她还开了窍,自己卖自己,写了本《在男生宿舍的女生》,结果还卖得不错哩。
所以说,出卖为写作之本……(咦?)
这些是我的肺腑之言,不是牵拖哟。
(谜之声:妳还有良心可以发肺腑之言吗?)
(某染:当然有啊!就算只剩下一厘米大小,也算是良心啊!良心不是用大小来推断它的存在的。)
(谜之声:…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