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奇刚从宝琳家出来,每一次去看希文,都有一种特别温馨的感觉,他像个漂亮的洋娃娃,尤其他一天天长大,那对无邪的眼睛也愈来愈像希尼了。
昨天刚下过一场雨,路上还有未干的痕迹,他戴上墨镜,将午后的暖阳隔离于镜片外,不由自主的走到街上,LA的街道永远是充满年轻活力的,他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走到大街来了。
经过creen pub,发现店面重新装潢过了,显得华丽新颖而陌生。他伫立在门前,过去的种种回忆像浪潮般,向他侵袭而来。他怀念起从前,那段白天在街头发传单,晚上狂欢喝酒,通宵开party到天明,常常把驻唱赚得的酬劳,请来看他们表演的人喝酒花得精光。那时他们很穷,最贵重的财产就是乐器,歌迷都是朋友,都是真正关心你的音乐的朋友。
如今,那段日子已逝去,他们成功了,用不着发传单,就有人抢着买他们的专辑;用不着连拐带骗,甚至外加色诱,都有人一看再看他们的演唱会。他不知该笑还是该感叹,总之获得的掌声愈多,失去的东西也愈多,不论是自由、隐私,还有过去的种种……
他经过一条无人的小巷,他笑了,很久以前,他曾经在这里挨了一个酒瓶,如今那个疯老头已死去,巷道更脏乱了,他已经忘记当时身上的伤,却依然记得听到希尼是个女孩时的震惊。他摇头,笑自己好傻。
坐在马路边的某级台阶上,将下巴枕在他交叉的手背上,好像是第一次带她出来逛街吧,他们就是坐在这里喝可乐、吃汉堡,欣赏来往的路人。多少日子流失了,身旁的人已不复在,他也没有心情再去探测别人的心情故事。
他逛了很久,竟然都没有人认出他。这样也好,难得可以一个人自由的走,自由的回想,很多他几乎已遗忘的记忆,都被他寻回来了。他忽然发现,原来他有这么多的回忆留在这条热闹的大街上,他一向不是个念旧的人,而且是记性特差的人,却发现对她的记忆,他从不曾忘怀。
记得第一次和她相遇,他也是这样走着,沉思着,只是当时他心里想的是另一个女人;而今他心里、脑海里,想的都只有她。
他走路从来就不专心,他总是一边走着,一边想着,从不注意前方迎面而来的“小男孩”,匆匆奔来和他撞个满怀,打断了他的思绪。他一转身,一个反射动作,立即抓住了他骨瘦如柴的手腕,向他喊出一句似曾相识的老台词——
“小子,你拿了我什么?”
小男孩缓缓将头抬起来,周围的空气似乎一下子凝结在一起,令人难以呼吸。史奇睁大了眼,忘了心脏要跳,忘了眼睛要眨,当四目交会时,史奇只觉得自己几乎昏眩,几乎窒息。
她笑了,那笑容该死的熟悉,该死的美丽……
她仰着头,甜甜的笑道:“我拿走的是你的心。”
“希尼!”史奇终于喊出。
“史奇!”希尼跳到他身上,双腿勾住他的腰,头上的黑帽子掉落,一袭乌黑长发瀑布般的直泄而下,笑容灿烂得像LA的太阳,她快乐的、大声的喊出:
“史奇!我爱你,我想你,我一辈子都要纠缠着你!”
史奇拥紧了她,仿佛要将她揉进身体里,永远也不放开她,四片唇紧紧胶合在一起,两颗心紧紧贴在一起。RealLOVe由一首哀怨的悲歌,变成了最美丽的情歌。
摇滚乐是不死的。
真爱更是永恒的。
Real Love……To Me And To You
—完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