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九岁那一年 第五章
作者:莳萝
  “原来你在家啊!”

  唐凌将华小茜房间的灯打开后,看到了床上正在酣眠的华小茜,大声的说著。

  “屋里到处都黑漆漆的,我还以为你怎么了。你没事吧?”

  “被唐凌那没头没脑的询问搞得莫名其妙的华小茜,揉了揉依旧带著睡意的双眼。“什么怎么了?我本来就没事啊!”

  “没事就好。今天下午的试镜结果如何?成功了没有?”

  当唐凌坐到华小茜的床边,华小茜才闻出了唐凌那一身的酒味。

  “你去参加晚上的聚会了?”

  这会儿,被唐凌那一身的酒气一熏,华小茜的睡意完全不见了。

  “是啊!你不知道有多刺激、多好,那个吉安公司的老板张伟成一直灌我的酒,好险我的酒量好才没让他占到便宜。”

  说话的当儿,唐凌整个人都躺到了床上,两只手仍在空中不停的舞著。

  “你以为你是在酒店上班啊!还刺激、好玩呢!你知不知道那些有钱的大爷们是怎么看你们的?他们早把你们一个个都标上了价码,只要出手大方,还怕肥肉不到嘴?你看你,竟然为了这种宴会暍成这个样子。”

  华小茜感到相当的意外,向来都和她一样不参加这种聚会的唐凌,怎么忽然转了陆?看到躺在床上的唐凌,她真的很害怕,害怕唐凌有一天会陷进金钱的陷阱里,不能自拔。

  “你看!这就是那个张伟成送我的,劳力士表,是真的耶!价值好十万。他呀!一出手就这么大方,你说,我应不应该跟他多暍几杯?”

  唐凌的话语里,明显的带著酒意,她玩弄著手腕上的表,开心的笑著。

  “你怎么收人家这么贵重的礼物!你应该知道,那些男人绝不会平白的对你好,一定会有所要求的。你是不是喝酒暍糊涂了?”

  看到唐凌竟然收下了人家送的劳力士表,有种不祥的预感在华小茜的心里滋长著。

  “是他硬要把手表戴在我手上的啊!他还说,只有我配得上这只表。反正不拿白不拿,管他那么多。现在是什么社会,你知不知道?现在啊!是金钱万能的社会,只要有钱,谁都不敢看你不起。”

  “好吧!你一定要收,我也不能硬逼著你还给人家,你自己小心一点就是了。”

  拗不过那已被物欲薰了心的唐凌,华小茜没好气的说著。当然,她完全不明白,此刻的唐凌心里真正的苦楚。

  “对了!忘了告诉你,今天晚上在阳明山的会场里,莉莉暍多了酒,跑到人家吧枱里,拿起水果刀就往她的手腕使力的划下去,伤口深得都可以看到骨头了,还流了一地的血。她整个人像发了疯似的,我们几个同事根本就架不住她。后来,会场的主人,鸿升企业的董事长徐啸天才吩咐下去,派了几个安全人员把莉莉抬上车子,送到医院去了。”

  说到血淋淋的那一幕画面,唐凌的脸孔有些扭曲,像是被人掐扭得变了形那般。然而,她说出来的话,倒是少了些酒意。

  “莉莉?怎么会这样!”

  华小茜惊讶的张大了眼睛,完全无法相信那个娇滴滴的莉莉,竟然会做出这种事。

  “她一直喊著她不要活了,说那个导演不但骗了她的身子,连她所有的积蓄,也用合伙投资的幌子,骗得一毛不剩。当她发现不对劲,想找他要回这笔钱时,在导演搬空了的办公室里,却只见到了几个和她一样,积蓄全被骗光的女孩子。她发疯似的找了那个导演一整天,终于受不了这个打击,才在暍多了酒的情况下,做了这件事。她真的是太傻了!”

  对于发生在莉莉身上的事件,唐凌是深感同情的,虽然,她一直不是很欣赏莉莉的矫揉造作。

  “有没有人陪她到医院?”

  虽然,华小茜平常和莉莉的交情也不是很深,但是,相处了这么久的同事发生这种事,总是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。

  “那个蓝总监只让平常和莉莉最好的安琪陪著一起去,要其他的同事都继续留在现场。你没有看到当时蓝总监脸上那个可怕的表情,那模样像是恨不得一口把莉莉吃下去似的。这也难怪,发生了这件事之后,徐董一直摆一副臭脸给他看,虽然莉莉割腕自杀的时候,所有的客人都在院子里,因此,大部份的客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。但是,由于莉莉大声吵闹,一度把会场的气氛搞得很糟,我就是在莉莉被送走后,趁著兵荒马乱之际逃离开的。”

  “我们明天没事,一起去看莉莉好不好?”

  华小茜问著一旁已坐起身子的唐凌。

  “好!”

  唐凌这会儿的酒气,似乎全给莉莉的事吓退了,她心有余悸的站起身子,往房门走去。

  “我要去泡个澡,好的休息一下,今天晚上真的是好恐怖。一

  “早点休息吧!”

  依然坐在床上的华小茜,看著唐凌将房门重新关上后,听到了电话的响声,直觉的看了一旁的闹钟,十点三十分,还不算太晚。拿起话筒后,她很快的就听出了对方的声音。

  “请找华小茜。”

  “我就是。”

  “我是宋允文。对不起!这么晚还打电话给你,你睡了吗?我刚刚才出开刀房。”

  宋允文在电话里的声音,有些腼眺,像初恋的小男生打电话给小女朋友般的害羞。

  “我还没睡,有事吗?”

  听到宋允文的声音,华小茜有一种好似接听亲人电话般温暖的感觉,然而,她向来都不会那么轻易的流露出她的情感。

  “没事,今天这场刀,开了十一个小时,一出开刀房,我就好你,好听听你的声音,想知道你今天过得好不好。”

  宋允文柔情似水的说著,让话筒另一端的华小茜,一时之间,觉得心上暖暖的,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

  “小茜,你没事吧?怎么不说话?”

  没有听到华小茜的回答,宋允文有些担心的对著话筒询问。

  “没什么事,只是刚刚听到同事割腕自杀的消息,心情有些烦闷。”

  华小茜在电话里的声音,一直保持著淡淡的,没什么力气的样子。

  “我现在到你那儿去看你,好不好?”

  “不好,太晚了!你也应该早点回去休息了。”

  华小茜很快便否决了宋允文的提议。其实,现在的她,多想有一个像宋允文般可靠的臂膀,可以让她停靠休息。但是,她知道,她必须克制自己,宋允文的家庭背景,对她来说,实在是太显赫了,想做宋家的媳妇,根本是不可能的事。因此,她必须要维持好他们之间的那道安全距离。

  “你累了吗?那我不打扰你了。你明天晚上有没有空?我明天五点半就可以离开医院了,可不可以一起吃晚饭?”

  宋允文手里拿著昨天晚上曾为华小茜擦拭过眼泪,回去后还舍不得清洗的手帕,用力的紧握著,害怕听到华小茜的拒绝。

  想了几秒,华小茜努力的抗拒著自己即将冲口而出的回答,依旧用淡淡的语气说著:“我这几天比较忙,我再跟你联络,好不好“好吧!那我不打扰你了,祝你今晚有个好梦,再见!”

  宋允文的语气里有著明显的失望,那声调让华小茜的心不由得揪了一下。

  “再见!”

  在话筒的另一端传来了挂断声后,华小茜依然持著话筒,呆怔了几分钟,才缓缓将话筒挂上。

  华小茜为自己泡了一杯牛奶,静静的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拿著那本《半天崖》认真的读著——



  一九七六年,七月

  严筝在当时,不过是个高中刚毕业,懵懵懂懂、极欲一窥这个世界的小女孩。

  利用联考后的空档,严筝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个寻找短期看护工作的广告。

  应征的当天,严筝穿了一件和那天的天空一样水蓝的洋装,由家里骑著脚踏车,来到这个前山碧绿葱葱,侧面却是坚石陡壁的山脚下,那栋白色的小木屋前。

  停下脚踏车,严筝再仔细的对过一次报纸上的地址,确认无误后,才在白色的栅栏前左右张望著,想要找个按门铃的地方。

  忽然,一阵小狗的叫声,由远而近的朝她吠了过来。

  几秒钟不到,只见栅栏里头,多了一只白色蹦跳著的玛尔济斯犬。

  “来罗!”

  一个年约六、七十的男人,微驼著背向著栅栏走来。站立在门前,男人对著蹦跳著的小狗喊著:“妞妞!坐下。”

  小狗听了那男人的话,果真安静的坐了下来。

  “不好意思,我们没有装门铃。小姐,你是来应征的吗?”

  男人上上下下的打量著严筝。

  “是啊!我叫严筝。”

  严筝青春的脸庞,经过了大约二十多分钟的脚踏车车程,那原本白皙的瓜子脸蛋,此时红通通的,像极了熟透的红苹果:一双无邪的大眼睛,泰然自若的面对著那男人审视的眼光。

  “你还是学生吗?”

  那男人的眼神里,很明显的透露出对严筝的年纪不甚满意。

  “我今年刚毕业。”

  看到那男人的态度,严筝微微的仰起了下巴,毫无畏惧的回视著面前的男人。

  “我们要找的是看护。”那男人仍然满脸怀疑的看著严筝。

  “我知道啊!这是你们刊登的广告,上面写不需经验的。”

  严筝边说边将手中的广告递给那个男人,证明自己并不是不自量力。

  “张伯,让她进来。”

  一个低沉男子的声音自屋里传了出来,严筝直觉的向声音源头看去,在白木屋的窗口,她看见了一个迅速离开的男人身影。

  那个被称做张伯的男人,终于将栅栏打开,放严筝进去。

  一进到屋里,只见一屋子的木制家具,简简单单,并且干干净净的置放著。

  “少爷,这位严筝小姐是来应征的。”

  张伯对著沙发上的男子报告过后,便转身下去泡茶了。

  “严小姐,请坐。”

  年轻男子指了指一旁的沙发,示意严筝坐下。

  当严筝坐向了那年轻男子指示的位子时,她正好可用极佳的角度观察她面前的男子。

  那男子的年纪大约二十五岁上下,身材十分瘦削,头上戴了一顶枣红色绵帽,一双眼像两潭深不见底的湖水般,荡漾著忧郁,高挺的鼻子,以及薄削的双唇,使他整个人隐隐散发出一股坚毅无比的独特魅力。

  “我叫季岚平,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,是我父亲为我取的。严小姐,你今年几岁?”

  “十九岁。你应该谢谢你父亲,他帮你取的名字很好听。”

  严筝直觉的报出了自己的虚岁,她完全没有欺瞒的意思,只是习惯性的这么告诉别人。

  “这份工作很简单,只需要按时提醒病人吃药,偶尔陪他去散步,病人发病时,陪在他身边照顾他;这些都是很简单的事情,你应该都做得来。”

  季岚平看著严筝那双皎洁如星子般明亮的眼眸,那青春的气息,是他一直渴求的。打从十二岁第一次发病的那天起,他就不断的和病魔搏斗著。

  高中时,他不得不放弃学校的学业,改由父亲为他请家庭教师,在他病况稍微好转的时候,为他上课:最后,在他的要求下,只留下了教他绘画的老师。那一段时间,陪伴他的,除了病情之外,就是那些堆了满屋子的画具了。

  “我虽然没有做过看护,但是,季先生,我有把握我一定能够胜任这份工作,你说的病人……”

  严筝下意识的用眼睛搜寻著屋子,希望能找到她将要“服务”的对象。

  “我就是那个病人。你愿意接受这个工作吗?薪水一个月三千。”

  就在这个时候,张伯端了两杯茶出来,深深的皱著眉头,似乎是不甚满意季岚平的这项决定,却又不好当面反对。

  张伯的表情,严筝早就清楚的看出了,然而,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,她决定尽全力一搏。

  “什么时候开始上班?”

  “如果可以的话,就明天吧!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,这样的上班时间会下会太长?”

  季岚平的模样,除了那抹浓得化不开的忧郁色彩之外,与其他同龄男人的差别其实并下大。

  “不会,我反正也没什么事。季先生,明天早上八点见!”

  严筝说完,很快的起身告辞,深怕走太慢。会因为张伯而有所改变。临到门口,严筝又俏皮的回头,对著张伯大声的说著:“张伯,明天见了!”

  然后一溜烟的跑出了前院,在开栅栏的时候,她看见了依然乖乖坐在旁边的小狗妞妞。于是,她又在妞妞的叫声下,跨上了脚踏车,离开这栋清幽的小木屋,一路开心的骑了回去。

  回到家,她并没有告诉父母她找到这份工作的事。她知道,她的父母一定不会准许她到外面去打工赚钱,毕竟,她的父亲虽然不是什么大企业的老板,但在花莲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,不仅包办了花莲的运输业,还开了一家大型的采石场,运销南北各地。因此,如果真要打工,她的父母一定会要她待在家里的公司,那可就一点挑战性都没有了。

  以后几天,她只在她父母看见她出门时,告诉他们她和同学们出去玩。她的父母每天忙著运输公司的事,根本无暇注意到她。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心疼的认为,自己的女儿为了大学联考,已经辛苦的熬了那么久,如今考完了,是该痛快的去玩一玩。况且,他们的女儿向来十分的聪慧以及灵巧,才会得到他们完全的信任。

  一直到两个月之后,当他们的女儿必须到台北的大学报到时,他们才发现,他们的宝贝女儿竟然做出了震惊全村的事。

  才上了两天班的严筝,除了和那个成天窝在画室里,不说一句话的季岚平相处得普普通通之外,和张伯、妞妞,倒是和乐的打成了一片。

  “张伯,你快来看,妞妞在跳舞呢!”

  趁著季岚平又躲进了那个禁止任何人进入的画室时,严筝便在前院的草坪上,和妞妞追逐戏要著。当她看到妞妞用两只后脚,直立且有节奏的旋转著,惊讶的张大了眼睛,像发现新大陆般,开心的叫著在一旁正在修剪花草树木的张伯,要他一起过来看。

  “妞妞的那些动作都是我教的,它还会拿报纸,叼拖鞋呢!”

  望著开心的严筝,张伯忍不住也邀功似的自夸著。他可以感受到,这个小木屋自从有了严筝之后,似乎整个活了起来。

  “哈哈!好,妞妞!不要舔了,我快要喘下过气来了。哈哈!”

  此时,妞妞和严筝,已经滚在了一起。只见妞妞摇著尾巴,不停的在严筝的脸上、手上,甚至脚底,乱舔一气。

  待在画室里的季岚平,早已听到那欢乐的声响,立在窗前观看这幕在阳光的泼洒下,美丽且动人的珍贵画面。

  一个念头闪过,他决定将这个画面,用他的画笔捕捉下来。他迅速的在画布上涂抹著颜料,不过十多分钟的时间,严筝那迷人的笑容,以及青春的身躯,便被攫取进了画布:接下来的几笔,是白色浑圆可爱的妞妞,当绿色的草坪铺了下去,金色跃动的阳光也凑足了热闹,整张画就算是完成了。

  一股作气的将那眼前的美景捕捉了下来后,季岚平感受到他的全身像是正被上百只的虫蛊给啃噬著,他咬牙忍著痛,挣扎的走出了画室后,就痛昏了过去。

  醒来的时候,季岚平第一眼便看到了紧抓著自己的手,哭成了泪人儿的严筝。

  “季先生,你醒过来了。对不起!都是我不好,是我爱玩,没做好我份内的工作,才会害你病倒在地上。季先生,你随时都可以辞退我,我想,我可能真的太年轻,太不晓得轻重……”

  看到天真无邪的严筝,一双圆亮的黑眸,竟然为了自己哭得又红又肿,季岚平不由得伸出了手,轻抚著严筝细嫩的脸蛋。

  “小傻瓜!不要哭。这么漂亮的一双眼睛,哭肿就不好看了。不要被我的病吓倒,答应我,千万不要因为我的病而离开,好不好?”

  严筝黑亮的眼里,依然饱含著泪水,却不住的点头。她也不知道究竟为了什么,自己会如此心疼躺在病床上的季岚平。当她带著妞妞进到客厅,发现了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的季岚平时,那种感觉,就像是看到自己的亲人般的令她伤心、难过。

  当天晚上,由于季岚平一直是忽而昏睡、忽而醒转,并且梦呓不断。于是,严筝和母亲撒了个谎,说她在一个女同学家过夜,而继续陪在季岚平的病床旁,照顾了他一整夜。

  ⊙⊙⊙

  “严筝,这是张伯为你准备的早餐。”

  当趴在病床边睡著了的严筝,被刺眼的阳光照醒时,她直觉的看了看床上的季岚平,却发现床铺上空无一物:正紧张的想起身时,却听到了季岚平的声音自她的身后传了过来,她迅速的转过身子。

  她看见穿了一身白的季岚平捧了个餐盘立在房门前,他高姚的身材,使他整个人看起来相当的帅气,精神奕奕的一双眼,更使严筝觉得自己还在梦境之中。她揉了揉双眼,发觉不是在梦里,她立刻紧张的起身,并向季岚平急急的走了过去,两手接过餐盘,放到一旁的茶几上,又急忙的将他推到床边。

  “你怎么自个儿起床了呢?你先躺好我去拿药过来。”

  严筝就像个老妈子似的照顾著季岚平,深怕他再有什么意外。

  “早上的药我已经吃过了,今天的天气好好我好想出去走走,你愿不愿意陪我一起去?”

  站在床边的季岚平面对著窗户,闭著眼,享受著阳光照拂在脸上的温暖感觉。

  “我……我问看看张伯,你昨天才晕倒过,今天身体才刚刚好一点就出去吹风日晒的,如果在外面你又不舒服……你等一下!”

  看到季岚平难得兴致勃勃且精神奕奕的模样,严筝实在不想扫他的兴。可是,她并不是护士,她根本无法掌握季岚平的状况,这个时候,她也只有推出张伯,她相信张伯应该会阻止他。

  “这可是你说的喔!只要张伯同意,你就得陪我出去,下许黄牛!”

  季岚平病了一个晚上,这会儿醒过来,倒像个小孩般,对严筝撒起娇来了。

  严筝问过了张伯,却意外的得到了张伯的首肯。严筝当然下知道,大清早,季岚平一起床,便向看著他长大的张伯哀求这件事。他告诉张伯,他们都知道他所剩的日子并不多,他只希望能够快快乐乐的度过剩下的日子,让他这一生不至于如此的空白,毫无色彩可言。

  疼爱他的张伯根本禁不住季岚平的哀求,况且,看著季岚平自小便受病魔折磨,如今难得见到他那精神饱满的模样,他倒真的希望,这个年轻漂亮的小丫头严筝,真能带给他们一些奇迹。

  “可以走了吗?”

  听到季岚平兴奋的声音,严筝和张伯两人同时回转过身,看到了穿戴整齐的季岚平,满脸笑意的站在他们面前。

  既然张伯都一口答应了,严筝也下好意思再有意见,点点头,随著季岚平往门外走去。

  “严筝,这是少爷的药,你随身带著。”

  张伯叫住了严筝,将一小包药品塞入严筝的手中。当严筝再度走出大门,张伯还是忍不住叮咛了一句:“小心少爷!”

  “我会注意的,张伯,你放心,我们很快就回来,不会走太远的。”

  严筝回头说了几句安抚张伯的话,才又快步的跟上了季岚平。

  “我带你去一个地方,那儿的风景,保证你一看见,就会禁不住的爱上它。”

  像小孩子出游般兴奋的领在前头的季岚平,眼里闪烁著奇异的光芒,朝山上走去。

  “你常常爬这座山吗?”

  严筝因为年轻,所以走起山路来,刚开始倒是脸不红、气不喘的,但是,严筝不禁担心起季岚平的身体,他是个有病在身的人,走这种山路,对他来说会不会困难了些?

  “爬过几次。”

  此时,季岚平忽然停住了脚步,一双眼深深的望进了严筝的眼底。他知道严筝的心里想的是什么?于是,他用两只手紧紧的钳住了严筝的双臂,认真的、一字一句的说著:“今天放你一天的假,从下一秒钟开始,你不是看护,我也不是病人;就把我当成你的一个朋友,不要想到我的病,可以吗?”

  看到季岚平那认真的表情,严筝直觉的对他点了点头。她也不知道为了什么,反正就是有一股力量,让她总是无法拒绝他。

  走了大约三十分钟,沿途的风景确实美得出奇。就在这个时候,季岚平忽然停下了脚步,神秘兮兮的告诉严筝:“再穿过一条小路就到了,把你的手给我,我带你过去。”

  严筝听话的将自己的右手交给了他,一股暖意迅速传到了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胞。为了掩饰她那涨红的脸,严筝低著头,专心的注意著脚下狭窄的路径。

  “到了,你看,美不美?”

  走了几分钟,他们到达一个较宽敞的地方,季岚平才轻轻的将严筝的手放开来。

  他们现在所站的位置,正是这座山的侧面,由一列陡峭的岩石所组合而成的。放眼望去,远山近山,苍苍渺渺、层层叠叠,偶尔一阵白云低低的飘过,所有的景物便似幻似真的隐约了起来。

  缭绕在山区间的虫鸣鸟叫,配合上风和树之间的沙沙声,整个山间,就这么响起了一阵自然界律动的旋律,像是歌颂著欢乐的生命力。

  “真的好!你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?这些景物都好不是真的,我们不是在梦里面吧?”

  严筝从小便出生在花莲,对于群山的风景早巳见惯了而不觉为奇,此刻,她却被这宛若仙境般的景物给震慑住了。原来,山和山之间,云和天之间,风和树之间,可以产生这样的一个联结。

  “这个地方是我有一次心情烦闷的时候,不小心发现的,我称它做‘半天崖’。站在这个地方,你有没有一种感觉,像是在苍茫广阔的天地之间,你忽然成了那个重要的平衡点。”

  其实,发现“半天崖”的那一天,正是季岚平来到花莲休养,第一次发病的那一天。那时的他,极端的想要放弃自己的生命,于是,瞒著张伯,一个人溜了出来;然而,当他找到这个地方的时候,他的第一个想法却是要将它画下来。

  就因为那股画画的冲动,他打消了想把自己交还给天地之间的念头。但是,隐隐约约的,他似乎知道,这个地方,终有一天,将会成为他生命的终点站。

  “‘半天崖’,嗯!这个名字取的真好。”

  严筝望著氤氲的山顶上,那耸入云端的陡峭山巅,再低头看了看渺无人烟的地面,不由得长长的叹了一大口气。

  “到这个地方好次了,每一次的感觉都下同,因此,我们确实不得不承认,在冥冥之中,是真有股什么力量掌握著大自然的一切。”

  一阵山风向他们吹了过来,严筝直觉的瑟缩了一下身子:季岚平立刻将他身上的长袖衬衫脱了下来,披在严筝的身上。

  感受到季岚平的体贴,严筝的心上暖暖的,然而,才不过几秒钟的时间,她马上记起了季岚平是病人的事实,立刻拿开身上的衬衫,递回给季岚平。在递衣服的同时,她看到季岚平眼中,那抹爱慕的眼神。

  像是遭受到电殛般,严筝迅速收回了视线,她忽然感受到全身一阵燥热,心跳也不由自主的加快了速度。这些异样的感觉,令她一时之间只能愣在原地,脑子里空荡荡的,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下一个动作应该做什么。

  很自然地,季岚平用他修长的手指,轻抚著严筝那滑嫩红润的脸颊,然后,他的唇轻柔的印了上去,从脸颊到额头,由鼻尖到嘴唇。他的吻,由轻柔到饥渴,由和缓到热烈。

  被亲吻著的严筝,觉得自己正一寸一寸的融化著,只能全身无力的倚靠著季岚平,双手直觉的圈住了他的颈项,像是深怕自己若没有抓住一根浮木,很快就会沉入那无底的漩涡里。

  第一次对女孩动情的季岚平,无法自抑的将他所有的情感完全激进而出。他的唇,渐渐地由严筝柔软轻巧的唇,滑向了绌腻的颈,以及肩,终于,他们在天地的见证下,融为一体。

  当严筝感受到一阵痛疼袭来,她咬紧了牙根,不让自己叫出声。然而,成串的泪水,却像是泄洪般自严筝的眼里狂奔而出。

  季岚平继续不断的抚触,下断的亲吻,缓和了严筝那疼痛的感觉。

  当季岚平所有的动作都停下来时,他看到了满脸泪痕的严筝,正不住的瑟缩著她那青春姣好胴体时,季岚平清楚的知道,自己做错了事,他竟然无法自抑的和严筝发生了肉体上的关系。

  一直以来,因为知道自己的病,他总是封锁著自己的情感,但他万万没有想到,当他不自禁的对严筝付出感情,却发生了这种事。他是真心的爱严筝啊!可是,他却知道,自己伤害了她,因为他根本就无法确定自己还能拥有她多久。

  用身体圈著严筝,季岚平缓缓的为严筝整理好衣裳,然后再整理自己的。他在心里不断的自责著,他如何能保护严筝一生一世?

  “严筝,相信我,为了你,我一定会好的医治我的病,等到我的病完全好了后,我们就结婚,在小木屋里生一窝的小孩。”

  搂著一直紧闭著双唇不说话的严筝,季岚平认真的对著严筝、对著天地间说,那股与病魔缠斗的信心,终于因为严筝而回来了。

  一直到他们回到小木屋,严筝仍然没有开口说一句话,她知道,今天在“半天崖”上所发生的事情,并不能完全怪季岚平,因为,她并不曾阻止、反抗过他。

  她真的不明白,自己为什么就是无法拒绝季岚平?对于男女间的事,严筝几乎是完全不懂,当时只知道自己喜欢他的亲吻,他的抚触,他的一切一切。隐隐觉得,似乎有什么不好事要发生了。

  这一切实在发生得太快了,她才不过认识季岚平几天,难道,自己真的爱上他了?

  为他们准备好了午餐的张伯,见到严筝的异样,以为她不过是走累了,并不觉得奇怪。

  饭俊,严筝按例为季岚平准备好药,递到他的面前;当两人四目交望,季岚平牵起了严筝的手,严筝并没有挣脱,只是跟在他的身后,走进他从来不准任何人踏进的画室里。

  一进到画室,严筝就看见了立在窗户边的那幅画像,里头有戏耍著的妞妞和她,阳光洒在他们的身上,真的是美极了。

  “这幅画,送给你!”

  严筝张大了眼睛,惊讶的向那幅画走过去,眼泪又不自主的簌簌落了下来。

  抚著画布,严筝不敢相信画里那个青春洋溢的女孩真的是自己。她不明白,季岚平如何能这么深刻的画出自己?终于,她相信了季岚平对自己的那份情感。她回过身子,向季岚平的怀中扑了过去。

  接下来的几天,也许是心情好关系,季岚平不曾发过一次病,两人也十分开心的度过了那一段热恋时期。虽然,季岚平的病总在他们的心上像个无形的阴影般逐渐扩大著,但两个人却都不提,只想开心的度过眼前的日子。

  他们两人的恋情,没几天就被张伯发现了。看见少爷变得如此开朗,病情也明显的好了许多,张伯很自然的替他的少爷高兴著;然而,他又害怕,害怕少爷的病会不会误了严筝?

  少爷能活到今天,可以算是一个奇迹,上天真的还会给予少爷另一个奇迹,让他再多活几年吗?张伯向上天祷告著,他真的愿意将自己的寿命分一些给苦命的少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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