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来得正好 第四章
作者:陶妍
  “真的?你今天要陪我出去玩?”彩洁不可置信地睁大了双眼。

  一大早,唐雅之依约来到她的房间,并告诉了她这个好消息。

  “嗯,你不是想来南部散散心吗?那我就充当伴游好了。”而且是不收费还要倒贴的伴游。

  “真的假的?你……你不用陪你父母亲吗?这样会不会不太好啊……”虽然说是她自己赖上他的,可是她并不想成为雅之的负担或困扰。

  “我父亲回台湾其实是为了参加一场国际音乐会议,他一早就搭飞机去台北开会,晚上才会回来。”

  “可是……那位小姐……”那个女人好凶喔!真怕她又会跑出来说不可以这样、不可以那样。

  “你说俏君啊?她也跟着一起去台北了。”

  “喔。”她呼出一口气,说出心中的疑惑。“她和你们家,好像……很熟喔?”

  雅之一眼就看出了她的不安,温柔地握住她的手。

  “我父亲是某个国际音乐协会的负责人,也经营了一间音乐家经纪公司,俏君是我父亲的得力助手,也是我的经纪人。”

  “咦?”彩洁露出疑惑的眼神。“没想到音乐家还有经纪人啊?”

  “当然。”雅之微笑着,但这笑容里却透着一丝无奈。“音乐家只会演奏,不会做生意,所以需要专业的‘商人’。”

  “这么说来,你的父亲就是个‘商人’喽?”

  “没错,他是个商人。”雅之的眼神变得无尽深沉,这个字眼似乎触碰到了他的内心痛处。

  雅之的父亲确实只是个商人,而他,正是父亲手下最成功的商品。

  看到他这样的表情,彩洁忽然想起他在舞台上拉着大提琴的模样,难怪她们说他是“孤独的大提琴手”。

  “为什么?为什么你会有这种表情?”彩洁不自觉地抚着他的脸。

  这单纯的温柔举动,深深触动了他的心。但雅之却只是笑笑说:“快起床,我们要出发了。”还恶意拍了拍她的屁股。

  彩洁跳了起来。“可恶,你吃我豆腐!”

  雅之顺势一把将她拦腰抱起。“你吃我的、穿我的,让我吃这么点豆腐也不为过吧?!”

  看样子,他还想吃得更多呢!

  “等一下!”彩洁急忙踢着脚。“放我下来。”

  “怎么了?”他依旧抱着她。

  “我已经出来两天了,我想……应该打个电话回家比较好。”彩洁忐忑不安地说着。

  “嗯……”雅之沉思了一会儿。“说的也是,打个电话回家报平安,告诉他们,你有我照顾着,过几天我会平平安安把你送回去。”

  他十足大男人的架子,坐在沙发上,把电话递给她。

  彩洁紧闭着眼睛,深呼吸一口气,然后拨了家里的电话号码──

  电话一接通,彩洁马上听到女佣人艾达的尖叫声、父亲着急的吼叫声、妈妈上气不接下气的哭声交替出现。

  “你这两天跑去哪里了?妈咪都快急死了,玮勋也到处在找你,你快回家……”

  “彩洁,我立刻派人过去带你回来,逃避是不能解决问题的。”

  “爸!”彩洁终于忍受不了了。“我很好,我只是想一个人静一静,过几天我就会回去。”

  “喀”一声,彩洁挂下了电话,心里却感到一阵不安,听爸爸说话的口气,好已经知道她在哪里似的。

  “怎么了?”雅之向前关心地问道。

  “没事。”不可能的,老爸就算有通天的本领,也不可能找到她啊!一定是她想太多了。“我只是觉得很对不起他们,但是……我真的不愿意接受他们的安排,尤其,在我认识你以后……”

  彩洁泪眼婆娑地说着,现在她更不想回去了。

  雅之将她拥入自己宽大温暖的怀抱,轻轻拍着她的背。

  “乖,我们今天好好出去玩玩,然后,明天我和你一起回台北,和你父亲好好谈谈。”

  彩洁抬起头,深情地望着他。“真的?”

  “我保证,我绝不会丢下你不管。我以童子军的名誉发誓!”雅之对她行了一个童子军礼。

  彩洁被他这举动逗得笑出来。

  “好了,我们走吧!”雅之催促她赶紧换衣服出门。

  “嗯。”她跳下床,换上昨天那件衣服。

  “ㄟ……”雅之见她拿起那件粉红色的小可爱,觉得有点痛苦。“你可不可以不要穿这套衣服?”

  “为什么?”对了,他到现在都还没说清楚,他到底为什么不喜欢她穿那件衣服?

  “我不喜欢让别的男人看到你穿那样,可以吗?小姐!”他现在可以大大方方承认他的醋意了

  “可以,这个理由我接受。可是……我没有别的衣服了。”她看看自己身上的浴袍,总不能叫她穿这个出去吧?

  “先穿你原本那套嘛,然后我再带你去买衣服,这样好不好?”真搞不明白,高贵的衬衫和裙子,穿在她身上很搭嘛,干么没事想换造型?

  彩洁想了想,咬着唇,一脸无辜状。“可是……那套衣服被我丢在麦当劳的洗手间了。”

  MY  GOD!雅之无奈地耸耸肩。“好吧,那你就先穿这样出门,我们再去百货公司买衣服好了。”

  “嗯。你对我真好!”彩洁开心得像只小鸟,在他脸上轻啄。

  他笑了笑,一种被人全心信赖的感觉温暖了他的心。他今天要带她去看海、赏花、呼吸新鲜空气。

  雅之心中已有所决定,也许他们之间的感情还没有成熟到可以互许什么承诺,但无论她有什么难题,他一定会帮她解决。

  因为,她是这世界上,最依赖他、最信任他、最需要他疼爱的──小流浪猫。

  原本雅之打算带彩洁到饭店附近的百货公司买衣服,不过,沿路的地摊似乎更吸引她的目光。

  “哇!你看~~”彩洁来到一个贩卖手机吊饰的摊位前,看着琳琅满目的吊饰,立刻蹲了下去。“有大头狗、烤焦饼干,还有小贱兔耶~~”

  雅之两手插在西装裤里,有些尴尬地站在她身后。

  “你看,像不像我啊?”她拿起白色的小贱免放在脸旁边,另一手将自己的眼角往上拉,装出小贱兔的表情。

  “别玩了。”雅之实在想大笑,可是顾虑到旁人的眼光,又只好憋着。

  之后,彩洁拿起一个又一个可爱的手机吊饰,在手中把玩着,一副好像从来没逛过地摊、夜市的样子。

  “咦?你看!是大提琴耶!”她像发现宝藏一样,拎起一个大提琴形状的木制吊饰,回头对雅之大喊着:“居然有大提琴的手机吊饰耶!这简直是为你订做的嘛!”

  “这是小提琴,不是大提琴。”雅之面带惨绿地纠正她,跟一堆小女生站在路边挑手机吊饰实在是颇尴尬的。

  “哎哟,反正差不多嘛!我们买下来好不好?”她又闪着明亮的大眼睛,对雅之发射高辐射电波。

  雅之二话不说,立刻付了钱,把她和小提琴吊饰一起“拎”走。

  “这个,送给你!”彩洁喜孜孜地把手机吊饰放到他眼前,晃来晃去的。

  有没搞错啊?!这是用他的钱买的东西,她居然还大言不惭地说要“送”给他?

  “我不要,那是女人的东西,你挂在自己的手机上吧!”他摇摇头,一心只想快速通过这条地摊街,尽快到达目的地──百货公司,好换下她这身“清凉”的装扮。

  这女人大概完全没发现,路上许多男人正盯着她雪白的肌肤在流口水呢!

  “我又没有带手机出来,不管,这是我要送给你的嘛!”她一心想把他的手机抢过来。“快啦!手机给我,我帮你挂上去。”

  雅之的脸一阵青一阵红,勉为其难的任由她“摆布”。算了,她大小姐高兴就好,过两天,等她不注意的时候再把它拿掉就好了。

  “好了,快走吧!”他拿回自己的手机,放进口袋里,然后快步往前走,只想尽快离开这个令他窒息的地方。

  “哇……等”下嘛,我再看一下这个嘛……”居然有这么大的霜淇淋?她从来没看过耶!

  雅之完全没注意到她又被别的摊子吸引过去了,加上人声嘈杂,更没听到她说的话,只是自顾自地继续往前走。

  “什么?这么大的霜淇淋一支才二十元?!”她赞叹着,台南真是个物美价廉的好地方耶!

  看到别人捧着冰淇淋吃的模样,她也忍不住流了口水。

  可恶!这男人怎么这么不体贴?看人家“渴望”成这样,还不赶快买给她吃!

  五秒钟过去了,居然还不把钱拿出来?!
 
  她吞了吞口水,回过头嚷道:“喂!你这个小器鬼……”

  哪知她一回头,居然见不着雅之的人影?!

  咦,怎么会这样子?他在跟她开玩笑吗?彩洁四处张望着,却还是看不到雅之的人。

  他在捉弄她吗?彩洁东张西望着,但四周都是陌生的脸孔,她关起了脚尖,还是没看到他啊……

  “雅之──”她的声音里开始显现出一丝紧张。

  糟糕了,她是不是跟丢了?都怪她只顾着逛街,没好好跟着他,现在怎么办?会不会再也找不到他了?那……那叫她怎么办?她又没有记下他的行动电话号码……

  “嘘~~”这时,忽然一阵口哨声响起,三个穿着吊儿郎当的不良少年向她走来,不怀好意地打量着她。

  “妹妹,很辣喔?!”一个穿着花衬衫,上面几颗扣子全没扣的混混,眼睛色迷迷地盯着她的胸部。

  辣什么啊!彩洁不悦地撇开脸。

  “你想吃冰淇淋喔?哥哥请你吃好了。”三个混混像苍蝇般围绕着她,他们生眼睛没看过长得那么标致漂亮的辣妹,那些路边的槟榔西施见了她可都要靠边闪了。

  “我不要!”彩洁紧张得一直往后退。

  怎么办?她从来没遇过这种状况,以前出门都会有保镳随行的,现在身边却连一个人都没有……

  “别害怕嘛,看你一个人也挺无聊的,不如跟我们一起去玩吧!”那混混竟无礼地拉住彩洁的手。

  讨厌!好讨厌的感觉,这男人握住她手的感觉,只令她觉得恶心、想吐!

  “我不要,你放手!”彩洁用力想甩开那混混的手,却被他牢牢握住。

  “哎哟,麦假啊啦,跟我们在一起,保证很好玩的啦!”另一个嘴里嚼着槟榔的男人也拉住彩洁。“走嘛,跟我们一起走。”

  “不要!放开我啦……”她急得快要哭出来了,娇弱的模样,反而让这群混混更觉新鲜。

  “ㄟ,看起来很嫩哦……”男人嘻嘻呵呵地大笑着。

  忽然一股力量,挥开了那几个混混的脏手──

  是雅之。他终于来了……

  “你们听不懂吗?她叫你们放──开──她!”雅之一把将彩洁拉进他的胸前,愤恨地对他们怒吼。

  “雅之……”彩洁怔怔地望着他,像终于见到守护的天使般,眼泪如泄洪般,一发不可收拾。

  “乖,别怕。”雅之摸摸她的头,安抚着她的心情。

  三名混混看到彩洁倚偎在雅之身边的模样,颇不是滋味,怎么能让这穿西装的家伙抢了他们的“丰采”?

  “喂,你混哪里的,敢找我们的麻烦?我们兄弟今天要带这个美眉出去玩,你有什么意见啊?”身高还不到雅之下巴的混混,挺起胸大声叫嚣着。

  “她是我的女朋友,你们想玩,找错对象了。”雅之不客气地回答,并搂着彩洁往回走。

  “站住!你刚刚那是什么口气啊?看来不教训教训你,你是搞不清楚状况了。”那混混伸出拳头,往雅之的脸上一挥──

  雅之灵活地闪过那一拳,同时握住那男人的手肘,狠狠地推了他一把。

  “哇啊──”男人一个重心不稳跌在地上。没想到这穿西装的男人看起来斯斯文文的,出手居然这么重!

  “妈的,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你真的不知死活!”花衬衫混混拿起地上的砖块,直往雅之的头上砸下──

  “啊!危险……”彩洁尖叫一声,雅之本能地举起手抵挡,砖块就这样砸在他的手上。

  雅之一脚直踹他的腹部,花衬衫混混整个人往后撞上了墙。“不要欺人太甚。”

  另一名混混本还想上前讨回面子,这时路旁的摊贩看到情形一发不可收拾,怕待会儿殃及到自己的摊位,只好扯开喉咙大喊:“警察来了!警察来了!”

  灰头土脸的混混们上听到摊贩们的叫喊,立刻拔腿跑人。本来就没想要打架惹事,只是面子上挂不住,谁知道踢到铁板,这会儿还弄得连警察都来了,还是先走人吧!

  “雅之,你有没有怎么样?”彩洁担心地抱住他猛哭不停。

  “没事,怎么我一回头你就不见了,害我吓了一跳。”雅之伸手抹去她的泪。

  “你没事就好,好了,别哭了。”

  “这……”彩洁赫然发琨他手指上沾染着血迹,惊呼着:“你、你的手……受伤了!”

  雅之翻过手,笑笑说道:“没事啦,破点皮,一点小擦伤而已。”

  “怎么办?你的手受伤了怎么办?”彩洁完全没听进雅之的安慰,看到他流血的手指,眼泪成串地往下掉。

  彩洁立刻拉着他到附近的药局买些药水、纱布,然后就坐在门口的椅子上,帮他消毒、擦药。

  “都是我不好,你是音乐家,你的手很重要的,现在受伤了怎么办?”她又感动、又自责,忍不住又热泪盈眶了。

  “没关系啦,距离我下一场演奏会还有一个多礼拜呢!何况,就跟你说只是一点擦伤而已嘛!还大惊小怪擦什么药,哪个男人没打过架啊,傻瓜。”他笑着念她。“这么爱哭!”

  “我看,我们先回饭店休息好了。”彩洁说道。

  “那怎么行,说好今天要带你出来玩的。”

  她实在一点玩的、心情都没了,就是因为她太爱玩,才会走丢,才会发生这些事,才会让雅之受伤……她怎么还会有心情继续玩?

  “不行!”雅之握住她的手,眼神好深邃、好诚挚。“我说过,要给你一个美好的回忆,所以无论刚才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,请你忘记它,刚刚的事是我不好,从现在开始,我不会再放开你的手了。”

  “雅之……”她望着眼前为她受伤的男人,感动得不得了。

  明明是她自己贪玩不好,他还怪自己没有好好握紧她的手。

  为什么一个认识不久的人,就能够和她产生如此深切的关联,甚至比起有些相处了十几年的人,都还要来得有情有义?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真的很微妙。

  “我肚子饿了。”雅之站起来,兴致勃勃地拉起还坐着的她。“走吧,我带你去吃些好东西。”

  这真是奇妙的感觉,只要雅之一牵起她的手,所有的不愉快都消失无踪。

  “嗯。”她点点头。雅之说得对,难道要让这件不愉快的事成为这次难得的出游的句点吗?

  彩洁深深相信,只要跟着他,一切都会变得美好。因为,认识他,本身就是一件再美好不过的事了。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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